“一車一車牌”
大家都懂這個道理
汽車上牌後不可以更換牌照
除非過戶後重新辦
但從6月1日起
有新變化了!
近日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佈】
微信公眾號發佈
近日,公安部推出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有關車主號牌的問題,又有了新的放寬政策: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實行,可以申請互換機動車號牌,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時限。
那麼
換牌具體要滿足哪些條件呢?
小編帶著疑問採訪了
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所長張宏亮
聽聽他是怎麼說的吧~
車牌號可互換
張宏亮介紹,6月1號之後,如果同一人名下有2輛車,並且是號牌種類相同的非營運車輛就可以互換車牌,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只可變更一次號牌號碼。
也就是說,兩輛車都是小型車號牌,車牌是藍色的,就可以互換;如果一輛是黃色牌照,一輛是藍色牌照,就不能互換。
注意使用條件:
1、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
2、同一登記地
3、同一號牌種類
4、非營運機動車
滿足以上四個條件的車主才可以換車牌,而且一年只能變更一次。
保留原號延期至兩年
我們都知道,原車註銷、遷出或轉移後,一年內可以保留原號。新政策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
而前提條件是原有機動車號牌要使用一年以上。這樣如果家裡一輛車兩張牌,又不打算再購新車,結合車牌互換的規定,車主也可以多一年的時間使用將要被收回的那張車牌,物盡其用。
新政策的好處
新措施推出後
不用過戶,也不需手續費
車主只需支付必要的證照費就可以了
當然,前提是
必須經過車管所的申請和登記
才能夠進行更換
為群眾省時省事
這也正是新措施推行的意義
需要提示的是:使用原號牌號碼需要將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安全技術檢驗和交強險均處於有效期內。
如果是你,你會換嗎?
但是對於小編來說
最要緊的還是得先買第二輛車
不說了,掙錢去咯
編輯:翟辛辛 融媒體記者:王穎翠 攝像: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