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農田被佔用,農民該如何保護自己?

農民 農村 法律 交通 鄉間阿旺 2019-06-22

農民越來越意識到土地的重要性,即便已經進城打工,很多人也想老了回農村種地生活。然而很多的基本農田被佔用也成為了農民的一大難題。

永久基本農田是我國在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中提出的概念,意思就是說農村基本農田只用作耕種,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土地的用途,私自挪用或者改變耕地性質。永久二字加在基本農田前面,更加體現了基本農田的永久性保護,這是基本原則,任何人不能侵犯。

基本農田被佔用,農民該如何保護自己?

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在沒有國務院徵地批文的情況下,實施違法徵地和佔地,其中很多項目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國家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挪用基本農田。那麼被違法徵收農民該怎麼辦?

法律規定只有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無法避開情況時,還是可以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但是如果是永久基本農田,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鎮政府都沒有徵地的審批權。只有報國務院批准才能徵收基本農田。

基本農田被佔用,農民該如何保護自己?

對於老百姓在明確自己的承包地屬於永久基本農田,而且地方政府沒有取得國務院徵地批文的情況下實施的違法徵地,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可以舉報和申請上級國土部門、監察機關的查處,並對行政機關負責人追責,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農田已被佔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的規定,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補償: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佔用基本農田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所以農民們不用擔心,用適當的法律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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