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實施《西部大開發“十三五”規劃》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農村改革 十三五 經濟 農村 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 2017-06-08

關於印發實施《西部大開發“十三五”規劃》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實施《西部大開發“十三五”規劃》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川辦函〔2017〕11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將《實施〈西部大開發“十三五”規劃〉責任分工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2日

實施《西部大開發“十三五”規劃》責任分工方案

按照《國務院關於西部大開發“十三五”規劃的批覆》(國函〔2017〕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西部大開發“十三五”規劃》(發改西部〔2017〕89號,以下簡稱《規劃》)。為貫徹落實好《規劃》,順利完成規劃目標任務,推動我省西部大開發再上新臺階,現就涉及四川的重要事項、重點任務和重大項目作如下責任分工。

一、重要政策和事項

(一)構建區域發展新格局。

1.優化空間開發佈局。加快“五橫兩縱一環”西部開發總體空間格局中“一橫一縱”節點城市建設,即橫軸“長江—川藏通道西段”瀘州、宜賓、成都、雅安、康定和縱軸“包昆通道”廣元、綿陽、德陽、成都、西昌、攀枝花等節點城市建設。加快以成渝經濟區為支撐的核心增長區域建設,推進川南次級增長區域發展,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若干新增長極。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國土資源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建設重點創新試驗區。穩步推進四川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快建設成德綿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深入推進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建設。研究選擇典型資源富集地區創建資源型城市轉型創新試驗區。推動宜賓、南充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探索在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若干承接區域科技轉移示範園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省國防科工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培育綠色發展引領區。有序推進西部地區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支持南充在嘉陵江流域綜合保護開發中先行先試。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國土資源廳、財政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打造內陸開放試驗區。著力打造成都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加快四川天府新區發展,在符合條件的地區新培育若干國家級新區、臨空(港)經濟區,優化佈局一批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支持成都國際鐵路港功能區發展。有序推進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天府新區辦、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省政府口岸物流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5.支持全面小康攻堅區發展。完善支持政策,加快川陝革命老區建設。統籌推動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促進產業衰退地區振興發展,全面開展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支持資源枯竭城市、獨立工礦區、採煤沉陷區等區域轉型發展。加快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確保對民族地區轉移支付比重繼續增加。積極推動四川藏區加快發展。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省扶貧移民局、省民族宗教委、省能源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二)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

6.實施重大生態工程。全面停止國有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協議停止集體和個人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對25度以上陡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嚴重汙染耕地以及重要水源地15—25度耕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在西南岩溶石漠化地區、乾熱河谷地區封山育林,在長江上游建設國家木材戰略儲備基地。強化世界遺產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保護地保護管理,積極推進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根據牧區發展和中央財力狀況合理提高禁牧補助和草畜平衡獎勵標準。

責任單位: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環境保護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7.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逐步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結合脫貧攻堅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堅持中央引導、地方為主,推進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探索開展長江中上游省際水環境生態補償、高原生態補償等試點。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環境保護廳、林業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8.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加強長江干流和嘉陵江及其支流水環境保護,加快建設綠色生態廊道,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對金沙江、岷江—大渡河等重要河流採取預防性保護措施。加大秦巴山區水土流失治理。實施成渝城市群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工程。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水利廳等。

9.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促進煤炭、煤電、煤化工、鋼鐵有色金屬、磷化工等行業綠色循環低碳高效發展。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推進煤矸石、礦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0.健全綠色發展機制。推動環保市場發展,開展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汙權、水權交易試點。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區域性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大力推進環保、節能、低碳、節水、可再生循環等綠色產品認證,開展有機產品認證示範區創建活動。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財政廳、省質監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1.完善防災減災救災體系。編制社區自然災害風險圖。統籌搞好農房抗震改造。加大基層救災設施建設和裝備配備支持力度,加強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建設。推進西部地區救災物質儲備庫建設,進一步完善救災物質儲備網絡體系。

責任單位:民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震局、水利廳、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三)增加公共服務供給。

12.提升國民教育質量。鼓勵普惠性幼兒園發展,加強農村普惠性學前教育建設,積極引導和扶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和“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加強東部高校對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鼓勵和支持西部地區有條件的高校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繼續提高重點高校西部招生比例。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向西部高校傾斜。支持民族院校建設。

責任單位:教育廳、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3.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在西部地區地(市)級以上城市建立一批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進一步完善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合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健全失業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失業保險金等待遇發放標準,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加大西部地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建立跨區域養老服務協作機制。支持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西部地區精神衛生社區康復試點。

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殘聯,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4.提高群眾健康水平。紮實做好全國三級醫院(含軍隊和武警部隊醫院)與西部貧困地區縣級醫院一對一幫扶工作。建設西部地區人口健康信息平臺、遠程醫療服務系統和省級遠程醫療服務平臺,鼓勵建設覆蓋縣級以上醫院的遠程醫療信息網絡。推廣應用良好農業規範認證、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認證。構建西部地區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現代化治理體系、國門生物安全體系、進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發揮西部地區中醫藥(含民族醫藥)資源優勢,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

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省中醫藥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5.豐富群眾文化體育活動。統籌設立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加強文物維修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加快推進西部地區石窟壁畫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護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加強對西部地區基層文化隊伍的培養和扶持。繼續實施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構建和完善西部地區覆蓋面廣、普惠性強的全民健身設施網絡和體系。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現代體育事業。

責任單位:文化廳、省發展改革委、農業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體育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四)打贏脫貧攻堅戰。

16.實施產業扶持脫貧。支持貧困地區建設綠色農產品基地,生產高附加值安全農產品。積極培育農民合作組織、種養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和龍頭企業。探索企業與貧困農戶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利益聯結機制。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探索開展資產收益扶貧。有序推進水電開發,探索開展水電扶貧試點。加大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優勢非金屬礦產資源科學開發的支持力度,打造特色非金屬礦產業園區。深入實施鄉村旅遊扶貧工程。在國家規劃的三州31個縣(市)推進實施光伏扶貧工程。

責任單位:農業廳、省扶貧移民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旅遊發展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7.支持轉移就業脫貧。增加轉移就業培訓投入,建立以勞動力市場需求為導向的職業實用技術培訓體系。建立和完善輸出與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完善勞務輸出與輸入地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障對接機制。開展專項行動計劃,2020年前力爭使困難家庭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失業人員、農牧民和轉崗職工等重點人群都能免費接受職業技能培訓。

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移民局、教育廳、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8.實施易地搬遷脫貧。對居住在地質災害頻發、環境惡劣、生態脆弱、不具備基本生產發展條件、“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深山區、石山區、荒漠區、高寒區、地方病多發區的貧困人口,按照群眾自願原則,應搬盡搬,因地制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按規劃、分年度、有計劃地實施易地扶貧搬遷。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移民局、財政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9.推進教育支持脫貧。國家教育經費繼續向西部貧困地區傾斜。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學前教育普及率。完善貧困家庭子女就學資助政策,繼續實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國家資助政策、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政策、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等。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因地制宜開展雙語教育。

責任單位:教育廳、財政廳、省扶貧移民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0.實施社保兜底脫貧。推動落實對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補貼的政策。實施健康扶貧工程,提高貧困地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健全城鄉統籌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繼續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貸款項目。

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扶貧移民局、民政廳、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1.實施生態保護脫貧。國家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等重大生態工程,在項目和資金安排上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逐步擴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生態保護補償,增加生態公益崗位。支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從事林業生態護林員工作。

責任單位:林業廳、省扶貧移民局、財政廳、環境保護廳、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2.形成脫貧攻堅強大合力。發揮東西部扶貧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的引領示範作用。建立東西部扶貧協作、對口支援與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的精準對接機制。支持東西部學校、醫院建立對口幫扶關係。深入推進中央企業“百縣萬村”活動、同舟工程,組織開展“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移民局、省工商聯、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國資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五)促進創新驅動發展。

23.拓展創新領域。加快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組織、商業模式創新,統籌推進軍民融合創新,培育經濟新動能。深入推進事關全局的共性關鍵技術和關鍵工藝、關鍵材料、重大裝備、基礎軟件等攻關。加快發展以技術、品牌、質量為核心的新產品、新產業和新市場,引導優勢產業逐步向價值鏈高端攀升。依託國家級天府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等重要載體,建設若干具有強大帶動能力的創新型城市和區域創新中心,形成若干高水平、有特色優勢的產業集聚區。建設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科技創新基地,加強國際創新合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4.培育壯大創新主體。鼓勵國內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到西部地區建立研發分支機構。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主導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支持聯盟承擔產業共性技術研發重大項目。實施更加積極的創新人才引進政策,注重培養一線創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探索創新型技能人才參與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的激勵機制。繼續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人員專項計劃。選派西部地區、民族地區優秀幹部到中央單位和東部發達省市掛職鍛鍊。深入實施東部城市對口支援西部人才開發工程。

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省人才辦等。

25.搭建創新平臺體系。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技術轉移中心。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單獨或聯合設立孵化平臺。發展一批專業化、網絡化的技術和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建設成都中韓創新創業園等創新創業國際合作平臺。構建軍民融合創新服務平臺體系,建設一批軍民融合創新孵化中心,探索建立具有“開源模式”的軍民融合眾創空間。支持“一帶一路”境外產業集聚區項目建設,促進優勢產能和裝備、技術、標準“走出去”。

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省國防科工辦,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6.構建創新體制機制。發揮市場競爭激勵創新的根本性作用,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選擇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改革試點。鼓勵和引導東西部地區創新合作。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深入推進實施科技外交官技術轉移服務行動、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進一步提高西部地區參與國際創新合作程度。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教育廳、省外事僑務辦,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7.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建設一批雙創示範基地,積極推動雙創支撐平臺建設。加快實施“互聯網+”行動。實施科技創業者行動。加快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孵化+創投”等新型孵化體系構建。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引導地方政府、民間投資共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推動地方探索開展創業券服務。

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六)堅持開放引領發展。

28.積極參與和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進中蒙俄、新亞歐大陸橋、中國—中亞—西亞、中國—中南半島、中巴、孟中印緬等國際經濟走廊境內段建設,提升對西部地區開發開放的支撐能力。穩步拓展內陸無水港體系,加強與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等銜接。總結推廣中歐班列建設運營經驗,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和信譽度的知名物流品牌。積極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探索與相關國家合作建設高標準的產業集聚區。提升成都市國際化水平和輻射帶動能力,打造西部地區對外開放重要門戶和樞紐。穩步推進外國在西部地區設領事宜。支持“一帶一路”重點旅遊城市間增開國際航線,拓展國內段業務。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省外事僑務辦、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9.全面提升內陸開放水平。擴大西部內陸地區特色優勢產業對外開放,增加利用外資規模,提升引進外資質量,有序開展對外直接投資。支持成都市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加強西部地區服務外包產業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外貿優進優出。積極促進加工貿易向西部地區有序梯次承接。鼓勵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在更多領域先行先試。複製推廣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經驗,充分發揮西部地區自貿試驗區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形成更加開放透明、更加規範高效的體制環境。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0.提升區域互動合作水平。支持西部地區與東中部和東北地區、西部省(區、市)之間依託現有機制,建立完善合作平臺,開展跨區域合作。積極參與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和京津冀協同發展,深化泛珠三角、泛北部灣等區域合作。引導中東部地區產業向西部地區有序轉移,加強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研究提出支持東西部地區製造業對接發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設“飛地產業園區”、跨省合作園區等合作模式,鼓勵和支持沿海發達地區與西部地區共建進口資源深加工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推動重慶、成都、西安、貴陽、昆明等西部地區中心城市加強經濟協作,探索合作機制。支持川滇黔結合部打造赤水河流域合作綜合扶貧開發試驗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投資促進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扶貧移民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1.培育多層次開放合作機制。完善西部地區對外交流合作體系。充分發揮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國家級論壇和展會作用。支持開展對外文化品牌活動,擴大精品節目品牌影響力,推動西部地區特色文化產品與服務“走出去”。提升西部民族地區展會層次和水平。支持西部地區探索開展智庫聯盟合作。推動拓展國際友好城市網絡。

責任單位:四川博覽局、省外事僑務辦、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人才辦等。

(七)完善基礎設施網絡。

32.提升鐵路路網密度和幹線等級。將西部地區鐵路建設作為全國鐵路建設的重點,加快推進幹線鐵路、高速鐵路、城際鐵路、開發性新線和樞紐站場建設,強化既有線路擴能改造,促進西部高速鐵路成網、幹線鐵路升級、全網密度加大、運營提質增效。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成都鐵路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3.提升公路網絡聯通和暢達水平。加快區際省際高速公路通道、綜合交通樞紐及民生項目等薄弱環節和短板領域建設,努力形成國內國際通道聯通、區域城鄉廣泛覆蓋、樞紐節點功能完善、運輸能力大幅提升的公路基礎設施網絡。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4.加快民用航空發展。加強西部地區樞紐機場擴容改造,提升區域機場密度,穩步推進一批支線機場建設。做好機場建設項目空管、供油等配套工程建設。大力拓展國際航線,完善國內航線佈局,增闢西部主要城市東向航線,增加航班密度。加快西部地區通用機場、飛行服務站和航油配送中心佈局建設。推動直升機、無人機、通用飛機產業化。促進通用航空與旅遊業融合發展,在適宜地區開展空中游覽活動。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省旅遊發展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5.加強內河航道和沿海港口建設。全面加快長江黃金水道建設,積極推進長江干線及嘉陵江等重要支流航道治理。促進內河港口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發展。加強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積極發展多式聯運,更好支撐沿江經濟與產業發展。加強公用碼頭、航道和錨地建設,加快既有港區結構調整和專業化改造,有序推進新港區開發建設。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6.改造提升水利基礎設施。加強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加快推進在建水利工程建設進度,開工建設一批重大引調水工程、重點水源工程、江河湖泊骨幹治理工程和大型灌區工程。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大力發展規模化集中供水。加強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全面推進西部地區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行動,加快解決農田灌溉“最後一公里”問題。穩步發展牧區水利,因地制宜開展節水灌溉飼草料地建設。加強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治理,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利設施建設。加強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工程性缺水地區中小型水源工程、各類抗旱水源工程和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加快長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

責任單位: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文化廳、省扶貧移民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7.優化能源基礎設施佈局。加強西南陸路進口油氣戰略通道和配套幹線管網建設,完善以川氣東送等為主的天然氣骨幹管網。積極推進國家石油儲備基地和企業石油儲備庫建設。科學有序推進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水電開發,涼山風電基地建設,開展金沙江、雅礱江風光水互補示範基地試點。繼續加大西電東送力度,重點實施四川水電送出第四回特高壓、川渝第三通道、白鶴灘至華中華東等輸電通道建設。推動川藏聯網。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國網四川電力,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八)培育現代產業體系。

38.增強產業發展的要素支撐。繼續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引導社會資本向西部地區優勢產業聚集。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實際穩步推進金融改革創新。推進售電側改革試點,擴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允許工業園區中小企業集體直購電。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工作局、國網四川電力,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9.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穩步發展清潔高效煤電,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煤制油、煤制氣、煤制烯烴等升級示範。加大頁岩氣、煤層氣勘探開發力度。以西南水電基地為重點積極開發水電,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大力推廣分佈式光伏發電系統。有序推進川東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構建新型製造業體系,加快西部地區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推動實施“互聯網+”協同製造行動,實施西部地區傳統產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改造。在西部有條件的老工業基地設立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和示範園區。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0.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突破發展。培育符合西部地區實際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四川電子信息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中外創新產業合作平臺。積極發展地理信息產業,加強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支持西部地理信息科技園建設,打造西部地理信息產業應用示範基地。推動國防和民用領域先進技術雙向轉移轉化,促進軍民兩用技術產業化發展,培育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國土資源廳、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1.引導現代服務業有序發展。支持西部地區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建設,打造高效便捷的西部物流大通道。推動西部地區實體商業加快轉型升級。鼓勵國內外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在西部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開展業務合作。落實西部大開發文化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工程,規劃建設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產業基地。重點打造絲綢之路、長江沿線、大香格里拉等旅遊帶,加快培育大巴山旅遊區。

責任單位: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九)大力發展特色優勢農業。

42.優化特色農業結構佈局。發揮西部地區光熱水土獨特資源優勢,推進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加快國家玉米、水稻制種基地建設,重點培育西南水稻產業帶、油菜產業帶、馬鈴薯產業帶。積極創建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大力發展具有地理標誌和地域獨特性的產業,建設一批特色優勢農產品示範基地。支持不同類型草原地區開展現代牧業示範區建設。在西南石漠化區開展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

責任單位: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3.大力發展安全農產品生產。推動西部地區農業向生態化、有機化發展,培育農業新的增長點。以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為重點,大力開展有機畜禽養殖示範區建設。瞄準國際國內高端市場,培育一批有機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形成一批國際知名的農產品品牌。編制西部地區安全農產品生產發展規劃。

責任單位: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4.完善現代農業服務體系。加快培育農業經營性服務組織,創新完善農業公益性服務供給機制和服務方式,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積極推廣合作式、託管式、訂單式等服務形式。加快建立教育培訓、規範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深入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和農民繼續教育工程。深入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鼓勵互聯網企業建立農業服務平臺,完善農村物流網絡體系。

責任單位: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十)推進新型城鎮化。

45.加快培育重點城市群。發展壯大成渝城市群,打造西部地區經濟增長重要引擎。完善和提升以省會城市為代表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加強城市間互動合作,以基礎設施一體化和產業錯位發展為突破口,促進相鄰重點城市融合發展。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6.推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健康發展。積極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和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培育發展一批特色小城鎮。創新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行政管理體制,培育發展新生中小城市。積極穩妥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深入推進統籌城鄉改革發展。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民政廳、財政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7.加強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及海綿城市建設。大力發展綠色交通,科學有序佈局充電樁、立體停車場等系統,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科學推進城市軌道交通、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推進城市配送系統建設。加大棚戶區和危房改造力度。積極構建符合西部地區特點的綠色建築和建材標準、技術及產品支撐體系。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8.建設綠色文明宜居鄉村。實施西部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程,修訂完善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和村莊規劃。進一步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危房改造任務。加強西部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建築保護,全面推進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建設。全面推進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沼氣建設,積極推進分佈式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資源利用。推進美麗鄉村標準化試點。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農業廳,有關(州)人民政府等。

(十一)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49.強化政策支持。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財政均衡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繼續向西部地區傾斜,取消民族地區縣以下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市(地、州)級配套資金。支持在西部地區優先佈局建設具有比較優勢的項目,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西部開發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實施差別化用地政策,保障西部地區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加強西部地區各類人才培養培訓,積極發揮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等作用,統籌推進西部地區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智庫建設,充分發揮各類智庫在支持西部大開發中的積極作用。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適度向西部地區傾斜,支持西部地區大力引進海外高端緊缺人才。支持涼山加快建設全面小康進程,研究開展州轄區改革。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民族宗教委、國土資源廳、科技廳、省人才辦,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50.創新完善投融資體制。建立有利於西部大開發的多元化、可持續投融資機制。加大對西部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現代農業、民生領域的支持力度,推動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加大對西部產能過剩行業兼併重組、轉型轉產、技術改造等環節的信貸支持。合理安排西部地區政府債務限額,做好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支持西部地區公益性事業發展。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金融工作局、有關金融機構等。

二、重點工程和項目

(一)列入規劃的重點工程和項目。

1.重點生態工程: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自然保護區體系建設、溼地保護和恢復、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瀕危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保護、川西藏區生態保護與建設等工程。

責任單位:林業廳、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水利廳、財政廳,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重點教育工程: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中西部中小學首席教師崗位計劃、幼兒園和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等工程。

責任單位: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重大衛生計生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實施縣級醫院能力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醫療衛生人才培訓基地建設、中醫藥傳承創新、健康城鎮、重大疾病防治、健康婦幼等工程。

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4.教育支持脫貧項目:實施鼓勵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普惠性幼兒園發展、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辦學條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職業教育扶持計劃、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等項目。

責任單位:教育廳、省扶貧移民局、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5.重點鐵路工程:加快雅安至康定(新都橋)、大理至攀枝花等鐵路項目前期工作,規劃研究川藏鐵路雅安至林芝段鐵路,開工建設重慶至昆明、西寧至成都(黃勝關)、成都經成都天府國際機場至自貢、川南城際鐵路、遂寧至達州城際等鐵路,加快建設西安至成都、成都至貴陽、成昆鐵路擴能、川藏鐵路成都至雅安段、敘永至畢節等鐵路項目。推進成都站擴能改造。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成都鐵路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6.重點公路工程:實施高速公路聯網暢通、普通國省幹線升級改造、農村公路暢通安全、樞紐站場建設推進、專項建設鞏固擴展等工程。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7.機場建設項目:建設成都天府國際機場,改擴建南充機場,遷建宜賓、瀘州、達州機場,新建巴中、樂山、甘孜機場。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省機場集團,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8.水運通道和港口建設工程:開展宜賓至重慶段航道治理,加強岷江、嘉陵江等支流高等級航道和金沙江、渠江、涪江等地區重要航道建設。研究論證宜賓至水富段航道整治工程。推進瀘州港、宜賓港等內河港口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加強港口集疏運鐵路和公路建設。

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9.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加快李家巖水庫建設,加快米市、江家口、青峪口等水庫前期工作,推進向家壩一期、大橋二期、亭子口、固軍等重大水利工程開工建設。加快實施都江堰灌區毗河供水一期、武引二期、升鍾二期、武引蓬船、土溪口、黃石盤等工程。

責任單位: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文化廳、省扶貧移民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0.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建設成都風電裝備、光伏產品研發生產基地,開發2.5兆瓦級以上風電機組、太陽能光伏電池、生物質液體燃料技術,建設四川頁岩氣生產、頁岩氣裝備製造與油田服務基地。建設成都、南充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建設成都、自貢環保安全成套裝備生產基地。建設成都、綿陽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成都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建設四川光伏材料、釩鈦及稀土材料、高性能纖維材料基地。建設成都、德陽軌道交通、智能製造、儀器儀表、航空產業基地。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11.特色小城鎮:打造旅遊休閒型城鎮稻城縣香格里拉鎮,健康療養型城鎮鹽邊縣紅格鎮,商貿物流型城鎮富順縣富世鎮,科技教育型城鎮綿陽市遊仙區遊仙鎮,文化民俗型城鎮馬爾康市鬆崗鎮,特色製造型城鎮蒲江縣壽安鎮,能礦資源型城鎮珙縣上羅鎮。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二)列入儲備清單的項目。

1.基礎設施項目:漢中至巴中至重慶、昭通至攀枝花至大理、成都至格爾木、綿陽至遂寧至內江等鐵路,G0511德陽至都江堰、G7611西昌至昭通、G8513綿陽至九寨溝等高速公路,遂寧機場遷建工程,自貢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沱江(自貢—瀘州段)航道升級工程。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成都鐵路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2.產業項目:川南頁岩氣勘探開發、中節能成都國際節能環保裝備製造基地建設項目。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3.水利工程:達州市第二水源工程、毗河供水二期、向家壩灌區二期。

責任單位: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責任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所承擔的重要任務和重大項目進行再細化,完善推進機制,強化政策保障,做到精準推進落實,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合力推動我省西部大開發取得新成效。

(二)省直各部門要加強政策對接,準確把握中央精神,用好用足各項支持政策,切實發揮最大效益。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溝通銜接、上下聯動,積極爭取國家層面制定細化政策措施,給予四川更多項目和資金支持。

(三)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強化對重大政策、重要任務和重大項目落實情況的跟蹤督促,主動研究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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