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於2016年度州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關於2016年度州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17年8月22日在涼山州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
涼山州審計局局長 高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託,向州人大常委會報告2016年度州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州審計局對2016年度州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自去年8月向州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工作以來,全州審計機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斷增強“四個意識”,轉換審計理念,創新審計方式方法,大力推進審計全覆蓋,著力在提高財政績效、推動政策執行、促進民生改善、節約國家投資等方面狠下功夫,進一步加強對預算執行、決算草案編制、脫貧攻堅、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資等項目和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力度,在保障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落實,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揭露並及時移送審計發現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貪汙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揭示重大風險隱患和體制機制性問題,積極協助州委巡查組、紀檢監察、司法機關查辦經濟案件,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服務全州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充分發揮了審計在完善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審計情況表明,2016年,全州各縣(市)和州級各部門在州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執行州十屆人大六次會議批准的財政預算和發展計劃,始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積極應對複雜嚴峻的經濟形勢,依法組織財政收入,不斷優化支出結構,財政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全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良好。

——強化管理,財政收入實現平穩增長。2016年,全州財稅部門堅持全面落實“營改增”和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等“穩增長”政策,採取加強收入預測分析,健全收入徵管協調機制等措施,頂住經濟增速持續放緩壓力,保持財政收入平穩合理增長。州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實現21.51億元,較上年增長28.31%,其中稅收收入佔55.84%,較上年增長7.56個百分點,實現了“十三五”良好開局。

——統籌兼顧,民生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堅持民生優先,不斷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壓縮一般性開支,加大脫貧攻堅、教育、科學技術、醫療衛生、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2016年州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1.09億元,其中:保民生支出31.76億元,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2.16%,較上年增加16.71個百分點。

——深化改革,財政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財政存量資金呈遞減趨勢,盤活力度逐年增強。2016年盤活存量資金1.95億元,年末財政存量資金為22.29億元,較上年降低2.77%。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控制成效明顯。2016年州本級部門“三公”經費合計7247.26萬元,較上年下降12.56%,州本級部門會議費合計2369.16萬元,較上年下降20.12%。

  一、2016年度州本級預算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2016年州本級財稅部門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在結構性減稅和普遍降費、剛性支出增加的壓力下,收入持續增長、結構改善;支出量入為出、重點突出,財政運行總體平穩,財政預算執行正常。但審計同時也發現如下問題:

(一)州本級預算管理審計發現的問題

1.部分預算收入未及時繳庫。州財政局社保基金專戶中,管理費利息、解困資金利息、就業資金利息、軍轉幹資金利息共計16.82萬元未繳入國庫。

2.違規新增財政對外借款。州財政局總會計賬上當年借給州殘聯承辦省第二屆殘疾人文化藝術節經費497萬元。

3.財政借墊款項未清理解決。至2016年末州財政局總會計賬戶借給州大橋水電總公司1888.49萬元、州檢察院916萬元、螺髻山景區管理局50萬元、農金會5萬元,代付世行貸款本金及承諾費5830.56萬元。非稅收入專戶借給螺髻山景區管理局800萬元、州中心血站238.02萬元。

4.財政結餘結轉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州財政局社保資金專戶中就業資金119.29萬元、軍轉幹資金683.33萬元、解困資金694萬元、西昌鐵路技校(州職業技術學校)經費814.98萬元連續結轉兩年以上未及時安排使用。

5.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執行不嚴。州財政局將財政資金18.27億元直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未按規定直付到最終收款方。抽查發現,州財政局將“第二輪涼推國省幹線”項目前期工作經費4030萬元直付到州交通局後,州交通局虛列支出轉入該局專項資金賬戶。州地稅局違規將財政資金支付到直屬單位實有資金銀行賬戶,形成實有資金結餘3723.12萬元。

6.個別企業未嚴格執行全員全額申報制度。抽查的涼山州天緣建築勞務公司、涼山州悅欣建築勞務公司、西昌永盛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三戶企業,對公司員工個人薪酬未按規定執行全員全額申報。三戶企業2016年賬列工資人數少申報880人,少申報工資1970.27萬元。

(二)州本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審計發現的問題

1.基金支出連續兩年預算執行率未達80%。2015年至2016年連續兩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其他支出均未達到當年預算的80%。

2.未按規定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017年初將上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規模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30%的1.06億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未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3.預備費使用不合規。2016年違規動支預備費206萬元,其中56萬元用於州政務中心電子監控系統升級改造、150萬元用於州電視臺拍攝《彝寨新風》《攻堅大涼山》等影視作品。

4.部門結餘結轉資金規模較大,清理壓縮不夠。2016年末州本級部門決算結餘結轉資金22.23億元,較上年增加37.26%。

5.單位結餘結轉抽查情況。審計延伸抽查州交通局、州國土局、州民政局、州林業局、州地方海事局、西昌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等6個單位,發現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項目支出進度依然比較緩慢。二是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前的資金結餘和上級部門撥入的款項,長期結轉在單位賬戶,未編入部門預算統籌使用。三是部分單位其他應收款佔用結轉結餘資金,未清理處理。四是會計核算不規範,用財政預算資金墊付無預算、超預算和應由其他資金支付的款項。

  二、州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州科知局和州農牧局2個州級部門進行了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並根據省審計廳授權,對州地稅局機關經費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部門預算編制執行、財務管理核算基本符合規定,“三公”經費持續下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經費支出憑據和報銷手續不完備。州科知局支付重點課題經費、知識產權培訓費和創新創業等專項資金140.18萬元,未附完整報銷憑證。支付全州科技局長座談會、大涼山科技服務培訓會等會議經費6.33萬元,未經報批,列支依據不全。公務接待費1.27萬元違規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中列支。

(二)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規定。州科知局違反政府集中採購相關規定,自行採購2.4萬元辦公傢俱。

(三)固定資產賬務處理不規範。州農牧局違規提取公務車輛折舊82.8萬元。

(四)建設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項目資金閒置。州農牧局“州農業有害生物預警與控制區域站建設項目”已於2010年實際投入使用,但一直未辦理竣工驗收和財務決算手續,項目資金324.27萬元長期閒置。

(五)國有資產處置收益未及時繳庫。州農牧局處置州蠶繭公司房產收入10.49萬元未及時繳入國庫。

(六)公務支出管理不規範。州地稅局“三單”不全列支公務接待費20.34萬元,陪餐人數超標報銷公務接待費14.32萬元,未提供完整的報銷憑證報銷會議費20.98萬元,超標準計提且無預算列支工會經費184.38萬元,未嚴格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制度,同期支出中公務卡結算僅佔現金結算的25%。

(七)部門決算報表不準確。州地稅局決算報表未根據賬簿記錄真實反映經費支出明細情況,支出金額在各明細項之間調整,賬表不符。

(八)違規發放津補貼。2014年至2016年,州地稅局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和違規發放監察、信訪、老幹津補貼279.54萬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圍繞項目落地、資金保障、簡政放權、風險防範等內容持續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全州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州委決策部署,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補”任務落實取得一定成效。近期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撥付。州本級2016年結轉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6077.14萬元和西昌市涉農資金、上級轉移支付資金3233.75萬元未在30日內及時撥付。

(二)部分重點項目進度緩慢,財政資金未及時發揮效益。西昌市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和源物流中心建設項目以及會理縣城北客運中心站工程建設項目、會東縣復烤廠易地技改項目推進緩慢。

(三)違規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會東縣農牧局違規收取已免徵的拖拉機號牌費、行駛證費、登記證費、駕駛證費、安全技術檢驗費等費用0.98萬元。冕寧縣國土資源局違規收取採礦權使用費2.8萬元。

(四)部分行政審批事項未進駐政務中心。會東縣22項、木裡縣89項行政審批事項未按“兩集中兩到位”的要求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五)財政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庫。西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收取的水質檢測費和健康體檢費165.69萬元,西昌市教科知局收取的高中住宿費、伙食團承包費244.43萬元,會理縣規建局收取的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收入20.55萬元均未及時繳入本級財政國庫。

  四、扶貧審計情況

把扶貧審計作為全州審計機關的頭等大事,採取“上審下”和“同級審”的方式,對11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扶貧資金進行審計,抽審資金54.72億元,涉及易地扶貧搬遷、彝家新寨、藏區新居、農村交通建設、教育扶貧等扶貧項目308個,抽查單位126個,抽查鄉鎮115個,入戶調查走訪貧困戶1035戶。審計結果表明,2016年全州各地各部門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決策部署,把脫貧攻堅作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民生、最硬的任務,加壓奮進,奮力攻堅,通過州、縣、鄉、村各級各部門和廣大貧困群眾的共同努力,順利完成省核定的454個貧困村退出、11.35萬貧困人口脫貧年度任務,打贏脫貧攻堅“第一仗”。但相關縣在落實扶貧政策措施、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項目實施及其他方面仍存在一些違法違規和管理不規範等問題,亟待整改完善。

(一)扶貧政策措施落實方面的問題

1.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不力,統籌整合流於形式。美姑、鹽源、木裡、金陽四縣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管理模式未改變,仍按原渠道在同類級建設項目之間調配使用資金,沒有進行實質性整合,涉及資金10.83億元。

2.扶貧資金公示公開等陽光化管理落實不到位。昭覺、鹽源、布拖、木裡、喜德、越西、金陽七縣未在政府門戶網站或主要媒體公示公開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的來源、用途和項目建設等情況。

3.金融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扶貧貸款發放明顯不足。越西縣向農行、商行、農商行、郵儲銀行等四家銀行注入小額信貸資金和住房分險基金8941萬元,銀行共向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貸款僅2276萬元,佔比25.46%。

4.部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識別不精準。2016年末,甘洛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中有133人不符合標準。

(二)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

1.滯留滯撥扶貧資金5.13億元。其中: 鹽源縣4.24億元、木裡縣3828.25萬元、雷波縣2571.2萬元、金陽縣2428.39萬元、布拖縣131.5萬元。

2.扶貧資金長期閒置,未發揮效益。因項目管理不規範,報賬不及時,資金無法結算,導致木裡、鹽源、雷波、喜德、甘洛五縣共計2.62億元扶貧資金長期閒置。

3.向不符合條件主體安排或發放扶貧資金。木裡、喜德、越西、昭覺、甘洛五縣因主管部門審核不嚴,向不符合條件主體安排或發放扶貧資金575.92萬元。

4.扶貧資金違規用於單位基本經費等支出。木裡、普格、鹽源、喜德四縣違規將扶貧資金225.47萬元用於彌補單位基本經費。

5.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扶貧資金。甘洛縣部分人員在易地搬遷項目補助、殘疾人扶貧生活費、農村低保等資金中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扶貧資金32.23萬元。

6.產業扶持週轉金簡單、超標準發放。木裡縣未根據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採取戶均無區別的簡單方式發放產業扶持週轉金285萬元,超標準發放產業扶持週轉金17.5萬元。

7.產業扶持週轉金出借率低。鹽源出借率為3.93%,美姑出借率為11.76%,喜德出借率為21.2%。

8.通過個人賬戶管理和現金髮放扶貧資金。木裡縣通過個人賬戶管理和現金髮放扶貧資金1828.07萬元。喜德縣通過個人賬戶管理和現金髮放扶貧資金708.49萬元。越西縣大額現金支付產業扶持週轉金140萬元。

(三)扶貧項目實施及效益方面的問題

1.隨意調整項目計劃、改變建設地點建設內容2個,扶貧項目應完工未完工133個,應開工未開工78個。涉及金額2.06億元。

2.雷波、越西兩縣個別扶貧項目因建設質量不達標或閒置、廢棄等原因,造成預期扶貧效果無法實現,涉及金額294.34萬元。

3.木裡、越西、喜德、甘洛、鹽源五縣未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或招投標程序、項目驗收不及時,涉及金額2.4億元。

4.木裡縣項目主管部門對建設程序審核把關不嚴,投標人借用資質投標,涉及金額37萬元。項目超概算投資未報批,涉及金額1205.88萬元。

  五、重點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高度關注重點民生項目,州審計局開展了對美姑、金陽兩縣世界銀行貸款貧困片區產業扶貧試點示範項目2016年度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的審計,對涼山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新農合基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同時對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對美姑、金陽兩縣世界銀行貸款貧困片區產業扶貧試點示範項目2016年度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審計發現的問題:一是美姑縣在項目待攤投資中虛列項目辦公經費2萬元。二是金陽縣無合法依據將世界銀行貸款(6期)國內配套(省級)資金925萬元轉撥至2個農民專業合作社,該問題已於2017年3月整改。

(二)對涼山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基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發現的問題:一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金保工程信息系統”與“會計核算系統”信息共享機制不完善,造成系統間個人繳費收入和住院支出數據不一致。州醫保局2015年個人繳費收入和住院支出數據在兩個系統中分別相差25.94萬元和3.16萬元。二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結餘過大,未充分發揮基金使用效益。截至2016年9月30日,州本級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結餘合計5479.54萬元,為2015年月平均支付水平的612倍,遠遠超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餘原則上應控制在6-9個月平均支付水平”的規定。

(三)對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一是西昌市西溪鄉農墾危舊房改造棚戶區項目未開工。二是未完成2016年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任務。2016年國家下達州本級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任務350戶,實際發放236戶,有114戶任務未完成。三是違規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州國資委對州本級有住房、有車輛、辦有企業或享受社保的27人和在州、市兩級重複領取租賃住房補貼的2人違規發放租賃住房補貼3.37萬元。四是四川元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招標中涉嫌提供虛假社保繳費證明騙取中標,已移送州發改委處理。

  六、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認真落實州委以項目為抓手推進全州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對“項目年”工作落實情況和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的審計監督,揭示在資金管理、項目建設管理和主管部門、參建單位履職盡責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項目規範建設,保障項目充分發揮效益。州審計局對“項目年”決策部署推進情況開展專項調查,對2個重點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對8個政府投資項目實施竣工結(決)算審計。

(一)對“項目年”決策部署推進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一是重點項目申報和審批機制不夠完善,導致項目申報材料的投資數據不準確。二是重點項目儲備庫數據不精準,部分新增省重點項目未來自儲備庫。三是專項督導及協調調度機制不夠完善。四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落地效果不理想,部分項目貫徹落實土地政策不到位。五是重點項目信息報送機制不健全,部分項目上報的投資完成數據不真實。六是挪用項目建設資金。德昌縣和平水庫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挪用項目建設資金1.27億元,重鋼西昌礦業有限公司挪用項目建設資金40萬元。目前,兩公司已按審計處理意見對該問題整改完畢。

(二)對瀘蘇路(冕寧縣瀘沽鎮至喜德縣城段)公路改建工程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一是工程勘察設計費用198萬元未採用公開招標。二是喜德縣實際徵地拆遷補償標準高於喜德縣政府規定補償標準。三是徵地拆遷費用1590萬元,超過批覆的設計概算。四是業主方對監理人員變更、項目經理脫崗,未按合同約定進行處罰。五是個別標段的項目資金未按相關規定撥付。對上述問題,相關單位正按審計意見整改完善。

(三)對袁家山安居工程小區公租房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一是新增工程項目資料未及時按相關程序辦理。二是參建各方現場日誌未按工程進度及現行規範填寫。三是新增小區道路附屬工程未簽訂相關合同。四是個別工藝的現場施工與設計做法不符。五是專項施工方案未報送相關單位審批。對上述問題,相關單位正按審計意見整改完善。

(四)對涼山州山洪災害防治項目、涼山州農業綜合開發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涼山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中心建設項目、涼山州人防辦(008)二期工程、涼山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樓工程、S216線老麥溝至鹽邊縣路面改造工程、S307線平川鎮至鹽源縣城路面改造工程、西昌戰備倉庫工程等8個工程項目的決(結)算審計,送審金額2.49億元,審定金額2.36億元,審計核減為政府節約投資1247.83萬元。

  七、對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情況

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州委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的審計監督,州審計局對州交通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全州國省幹線項目建設資金歷年存款利息557.11萬元,未衝減項目工程成本。

(二)佔用中央車輛購置稅資金和省補助資金1400.79萬元用於項目建設前期費用支出。

(三)將國省幹線交通建設資金2.78億元借出用於其它交通建設項目事項。

(四)截至2015年底累計將公路建設工程款26.04億元,違規直接撥入施工單位臨時賬戶,未撥入中標單位法人賬戶。

(六)預提相關費用224.09萬元,違規列入當期損益。

(七)收取施工單位違約金138.11萬元,未按財務管理規定衝減工程建設成本。

(八)費用列支依據不充分。將撥入的國省幹線項目建設工程徵地拆遷費和協調經費5.93億元,列入工程建設費用,無項目實施縣(市)相關支付憑據和支付清單。

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對違反財政財務收支法規的,已依法下達審計決定,要求有關單位予以糾正;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和應當追究責任的,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對管理不規範的,已建議有關部門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對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規的重要問題,已建議結合相關改革統籌研究解決。本報告反映的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具體情況通過單項審計結果公告向社會公佈。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市)認真整改,整改的全面情況將按時向州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依法陸續向社會公告。

  八、加強財政管理的審計建議

(一)繼續加強財政管理,努力提高資金績效。一是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預算安排時充分考慮結轉結餘和政策變化等實際情況,避免資金沉澱。二是增強政府採購預算的剛性約束,加強對社會中介代理機構的監督與考核。三是切實加大對涉農資金實質性整合的監督檢查力度,完善考核機制,確保資金目標不重疊、範圍不交叉,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

(二)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所有預算單位和全部財政資金均應執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嚴禁違規將資金從財政零餘額賬戶支付到預算單位銀行實有資金賬戶,脫離財政監管。

(三)建立財政資金往來款項定期清理機制。每年要定期組織清理本級財政資金往來款項,將可收回的借出款項及時收回,避免長期掛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盤活用好醫療救助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要爭取政策,完善相關制度,制定科學合理的使用方案,確保基金均衡合理使用,讓享受醫療救助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的對象最大程度受益,充分發揮這兩項基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加大對州本級部門結轉和結餘資金的清理力度。將部門結餘資金在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統籌安排使用。對部門銀行賬戶現有結餘資金,要採取編入部門預算的方式予以消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在今後的審計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在州委的堅強領導和州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依法履職,盡責擔當,全面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州第八次黨代會精神,更加關注民生,助力脫貧攻堅,不斷完善審計監督制度,努力推進審計全覆蓋,以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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