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買房的恭喜!寧波出手了'

寧波 銀行 法律 購房 市場營銷 看北侖 2019-07-21
""還沒買房的恭喜!寧波出手了

為進一步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持續深入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寧波市住建局於17日出臺規定,對開發商收取商品房認籌金等行為進行嚴格規範,具體內容如下:

"還沒買房的恭喜!寧波出手了

為進一步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持續深入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寧波市住建局於17日出臺規定,對開發商收取商品房認籌金等行為進行嚴格規範,具體內容如下:

還沒買房的恭喜!寧波出手了"還沒買房的恭喜!寧波出手了

為進一步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持續深入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寧波市住建局於17日出臺規定,對開發商收取商品房認籌金等行為進行嚴格規範,具體內容如下:

還沒買房的恭喜!寧波出手了還沒買房的恭喜!寧波出手了

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

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進一步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持續深入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建房[2018]5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杜絕預售前收費行為

(一)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得向購房意向人收取認籌金、定金、預訂款、茶水費、信息服務費等任何費用

(二)商品房項目對外銷售前,購房意向人可以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登記購房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向已登記的購房意向人核實購房能力,但不得違反本通知第(一)項的規定。

二、規範預售後營銷行為

(三)商品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要求購房意向人證明購房能力或者向購房意向人收取預訂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購房意向人收取預訂款的,應當與購房意向人書面約定預訂條件、預訂款額度、預訂款退還等有關事項,其中預訂款額度不得超過意向購買房屋以商業按揭貸款方式支付房款所需的首付款額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書面約定中向購房意向人明確預訂款與定金的區別,以及預訂款的退款條件。

(四)商品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求購房意向人以在銀行凍結資金方式證明購房能力的,應當由購房意向人在雙方認可的銀行開立銀行賬戶凍結資金,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要求購房意向人將資金存入企業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銀行賬戶;賬戶內資金凍結額度不得超過意向購買房屋以商業按揭貸款方式支付房款所需的首付款額度。

(五)商品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後,已登記的購房意向人數與預售房源套數比例達到或超過2:1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制定並公示購房人選定方案。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搖號方式選定購房人的,應當聘請公證機構全程監督,就搖號過程和結果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應當在銷售現場進行公示。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已選定購房人簽訂定金協議的,應當按照規定公示商品房預定信息,商品房項目銷售現場公示的預定信息應與寧波市房產交易信息服務網公示的預定信息一致。

(六)購房意向人撤回購房意向,或者未被選定為購房人的,購房意向人賬戶內已凍結資金應當自撤回購房意向或者購房人選定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解除凍結。依照規定或者約定應退還預訂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將預訂款全額退還購房意向人

三、強化市場秩序整頓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本通知第(一)項規定收取或者指定第三方收取費用,或者違規要求購房意向人凍結資金的,屬地住建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暫緩受理該項目預售許可申請,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照本通知規定退還預訂款的,屬地住建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暫停該商品房項目網籤。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照規定公示預定信息,或者銷售現場公示與寧波市房產交易信息服務網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屬地住建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記入房地產企業不良行為記錄

(九)屬地住建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具體銷售方案的指導以及營銷行為的監管,及時處理信訪、投訴、舉報,對於查證屬實的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十)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實施。本通知實施前已收取的認籌金、定金、預訂款、茶水費、信息服務費等費用,在本通知實施後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購房意向人;本通知實施後,符合預訂款退還條件而未退還的,應當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7個工日內,全額退還購房意向人。

來源:寧波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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