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內蒙古 大數據 人生第一份工作 法制 內蒙古法制報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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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破解長期以來,法治政府建設存在行政執法不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缺乏有效監督手段,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體系落後等問題,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結合自治區區情,充分發揮大數據、互聯網優勢,以“數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設為引擎,以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為重點,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設智能化一體平臺,以現代化、智能化手段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五個子平臺 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積極探索創新,將《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中規定的各項具體任務,從8個方面分解為129項措施,231項建設成果,全部納入智能化一體平臺的五個子平臺,用信息化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建立法律法規應用管理平臺。輔助政府行政立法、加強對規範性文件的管理,通過對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使用率、知曉率、實施效果的評估,為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立改廢工作提供主要依據,解決了科學立法、依法立法的問題。二是建立多元化解社會矛盾平臺。整合行政複議、行政裁決、仲裁、人民調解等業務,及時瞭解群眾訴求,逆向分析政府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政府依法履職。三是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平臺。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全流程監督,糾正“拍腦袋決策”的決策方式,解決了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問題。四是建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執法職權設定、具體執法行為進行實時、全程監督,解決了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問題。五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平臺。將《綱要》所規定的所有工作任務,均納入考核指標,解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的問題。

兩個重點 推動重大行政決策和三項制度落實落地

(一)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平臺。今年5月,國務院印發《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各級政府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作了明確的規定。為了貫徹落實好《條例》,我們開發了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平臺。將重大行政決策流程進行了詳細梳理,劃出7個監督點、15項指標,製作成26項考核的模版放入平臺,對每一關鍵環節進行賦分,形成監督評價分值,對重大行政決策從程序上做到全過程記錄、全程監督和材料歸檔,嚴格督促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二)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內蒙古地域遼闊,全區8300多個行政執法主體和12.7萬名行政執法人員分佈在118.3萬平方公里土地上,全區行政執法情況難以全面及時掌握。2018年12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指導意見。為更好貫徹落實“三項制度”,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我們研發了全區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平臺。通過平臺規範行政執法流程,實現執法案件全過程公示、全過程音視頻留痕及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配合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定製開發了全國首家移動執法終端(即智能法務通),解決行政執法不規範、信息化程度不高,執法無記錄等問題。一是“教科書式”執法。通過智能法務通,實現了執法過程全程語音提示,固化了執法流程,促使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二是亮證執法。智能法務通與胸卡式執法證配合使用,實現行政執法事中公示,群眾可通過掃描證件上的二維碼,辨別執法人員身份,方便群眾對執法人員進行監督。三是對執法流程進行規範化管理。可以將不同執法部門的執法流程,匯入同一執法終端,實現對不同執法主體的監督。四是對執法現場全過程記錄。即實現了對執法現場的調查取證和全過程音視頻留痕,又實現了對執法行為全過程的實時監督。五是實現執法文書現場打印。智能法務通支持電子簽名,執法文書現場簽字確認後,可進行直接打印。實行“一案一碼”制,當事人可通過掃描簡易文書上的二維碼下載制式文書,並對執法滿意度進行評價。六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執法人員在執法和服務的過程中利用智能法務通同步精準普法。通過向群眾展示執法依據和裁量基準,用以案釋法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講清楚,引導行政管理相對人依法依規辦事。

應用大數據 考準考實法治建設實效

法治政府建設智能化一體平臺的五個子平臺互為依託,互相補充,形成業務高度融合,數據集成共享的一體平臺。法律法規應用管理、多元化解社會矛盾、重大行政決策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四個子平臺運行的結果,都將以賦分的方式統一推送到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平臺,由考核平臺綜合評價各級政府和部門的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將以往報送紙質材料、召開考核會議等傳統的考核方式,轉變為用大數據科學精準考核,使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做到“指標明確、過程公開、結果信服”。 從而促進各級政府從體系、效能和行為三個層面對法治政府建設進程進行實時、有效度量,真正發揮督促、倒逼、問責、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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