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內蒙古 通遼 刑法 跳槽那些事兒 包頭 勝利退出演藝圈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 2019-08-19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文民(正廳級)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文民(正廳級)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8月15日,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經信委)原副主任文民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一案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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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民(正廳級)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8月15日,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經信委)原副主任文民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一案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文民在任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合計人民幣82.6萬元。被告人文民於1998年至2018年3月份期間,先後利用擔任包頭市白雲礦區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包頭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長、阿拉善盟委組織部部長、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辦公室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職務晉升、幹部提拔、調動工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604.678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家庭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合計人民幣5238.8067萬元,差額特別巨大;隱瞞境外存款106.6054萬美元,數額較大;故意違反規定,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合計人民幣1150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並出示了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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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民(正廳級)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8月15日,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經信委)原副主任文民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一案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文民在任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合計人民幣82.6萬元。被告人文民於1998年至2018年3月份期間,先後利用擔任包頭市白雲礦區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包頭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長、阿拉善盟委組織部部長、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辦公室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職務晉升、幹部提拔、調動工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604.678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家庭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合計人民幣5238.8067萬元,差額特別巨大;隱瞞境外存款106.6054萬美元,數額較大;故意違反規定,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合計人民幣1150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並出示了相關證據。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被告人文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定罪、量刑等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文民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通遼市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王彥春,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有關領導幹部觀摩庭審。

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子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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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民(正廳級)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8月15日,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經信委)原副主任文民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一案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文民在任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合計人民幣82.6萬元。被告人文民於1998年至2018年3月份期間,先後利用擔任包頭市白雲礦區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包頭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長、阿拉善盟委組織部部長、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辦公室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職務晉升、幹部提拔、調動工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604.678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家庭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合計人民幣5238.8067萬元,差額特別巨大;隱瞞境外存款106.6054萬美元,數額較大;故意違反規定,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合計人民幣1150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並出示了相關證據。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被告人文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定罪、量刑等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文民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通遼市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王彥春,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有關領導幹部觀摩庭審。

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子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一審開庭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8月10日,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神華管理學院原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劉子安(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由於被告人身患重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出於對被告人生命權的尊重,在徵得其本人與主治醫生的同意後,決定在治療醫院開庭審理,在院方配合下,佈置了臨時的簡易法庭進行了此次特殊的庭審。

包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子安利用曾經擔任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中國神華勝利能源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神華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和影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調動工作等方面謀取或者承諾為其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企業主、被管理對象、下屬等共計23名行賄人人民幣1634.908875萬元、美元1萬元、歐元1.5萬元、卡地亞手錶一塊、金條7根800克、實木傢俱8件、玳瑁標本一隻,數額特別巨大;退休後,被告人利用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他人人民幣30萬元,數額巨大,應分別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被告人劉子安的刑事責任。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文民(正廳級)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8月15日,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經信委)原副主任文民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一案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文民在任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合計人民幣82.6萬元。被告人文民於1998年至2018年3月份期間,先後利用擔任包頭市白雲礦區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包頭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長、阿拉善盟委組織部部長、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辦公室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職務晉升、幹部提拔、調動工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604.678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家庭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合計人民幣5238.8067萬元,差額特別巨大;隱瞞境外存款106.6054萬美元,數額較大;故意違反規定,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合計人民幣1150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並出示了相關證據。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被告人文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定罪、量刑等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文民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通遼市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王彥春,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有關領導幹部觀摩庭審。

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子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一審開庭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8月10日,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神華管理學院原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劉子安(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由於被告人身患重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出於對被告人生命權的尊重,在徵得其本人與主治醫生的同意後,決定在治療醫院開庭審理,在院方配合下,佈置了臨時的簡易法庭進行了此次特殊的庭審。

包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子安利用曾經擔任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中國神華勝利能源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神華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和影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調動工作等方面謀取或者承諾為其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企業主、被管理對象、下屬等共計23名行賄人人民幣1634.908875萬元、美元1萬元、歐元1.5萬元、卡地亞手錶一塊、金條7根800克、實木傢俱8件、玳瑁標本一隻,數額特別巨大;退休後,被告人利用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他人人民幣30萬元,數額巨大,應分別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被告人劉子安的刑事責任。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庭審中,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被告人劉子安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北方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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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經信委)原副主任文民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一案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文民在任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合計人民幣82.6萬元。被告人文民於1998年至2018年3月份期間,先後利用擔任包頭市白雲礦區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包頭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長、阿拉善盟委組織部部長、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辦公室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職務晉升、幹部提拔、調動工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604.6789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家庭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合計人民幣5238.8067萬元,差額特別巨大;隱瞞境外存款106.6054萬美元,數額較大;故意違反規定,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合計人民幣1150萬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並出示了相關證據。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被告人文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定罪、量刑等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文民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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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子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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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告人身患重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出於對被告人生命權的尊重,在徵得其本人與主治醫生的同意後,決定在治療醫院開庭審理,在院方配合下,佈置了臨時的簡易法庭進行了此次特殊的庭審。

包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子安利用曾經擔任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中國神華勝利能源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神華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和影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調動工作等方面謀取或者承諾為其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企業主、被管理對象、下屬等共計23名行賄人人民幣1634.908875萬元、美元1萬元、歐元1.5萬元、卡地亞手錶一塊、金條7根800克、實木傢俱8件、玳瑁標本一隻,數額特別巨大;退休後,被告人利用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他人人民幣30萬元,數額巨大,應分別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被告人劉子安的刑事責任。

涉嫌受賄等罪,內蒙古兩名正廳級官員受審

庭審中,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被告人劉子安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北方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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