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交警一天內查處4千起違法行為!這個路段平均每分鐘查處兩起!

南寧交警查處4千起

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自治區公安廳的統一部署,從5月15日至6月30日,廣西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嚴厲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颶風行動”。5月15日,南寧交警出動警力720人次,設置整治點79個,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400起,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365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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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交警一大隊集中警力於友愛衡陽路口、安吉安園路口、明秀中堯路口、北大衡陽路口、金陵鎮橋頭、北湖立交橋底等15個路口路段整治摩托車和電動車逆行、闖紅燈、無牌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7點53分,在安吉吉興路口南往北方向的信號燈已由綠燈轉變成紅燈,這時,一男子駕駛一輛黑色電動自行車仍舊駛過路口,在此執勤的交警一大隊民警凌泳及時將車輛攔下,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告知闖紅燈的危害並對其作出罰款5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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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黃某表示雖然看到變燈了,但是自己上班就要遲到了,所以就想趁著剛剛變燈時快點開過路過,沒想到既沒有節約時間又挨罰款50元,真是得不償失,以後還是早點出門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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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表示,許多人的上班時間在早上8點至8點30分,每當臨近這兩個時間段,有些出門晚了的人,為了節約時間就抱著僥倖心理闖紅燈,這種行為是十分危險的。據統計,7點53分至8點03分,僅安吉吉興路口一個路口就查獲了8起電動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

5月15日,南寧市交警五大隊在國道322線蘇圩路段、019縣道蘇圩段、南友高速路口蘇圩引道設點開展農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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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期間,執勤民警結合蘇圩鎮農村道路交通交全管理工作情況,嚴格檢查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出動民警28人次,警車5輛次,查處摩托車違法行為3起,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2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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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猛於虎

看看這些案例

你還敢隨意違法嗎?

典型事故案例

1

2018年1月16日8點,蒙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搭載韋某行至210國道2888km+600m處時,與韋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導致摩托車上兩人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蒙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醉酒駕駛摩托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2

2019年3月7日23點45分,凌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搭載兩人行駛至隆安縣華僑經濟管理區龍華路時,碰撞停放在路上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造成摩托車上2人當場死亡,1人受重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凌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醉酒後駕駛摩托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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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8年9月29日17點36分,黃某駕駛輕型自卸貨車行至鳳嶺南蓉茉大道路口,適遇劉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蓉茉大道由南往北方向駛入路口,雙方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劉某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經查,劉某因駕駛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4

2018年10月27日22點35分,張某駕駛小型轎車沿安陽路行駛,與潘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導致潘某死亡,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潘某因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醉酒駕駛、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行車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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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寧交警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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