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南京 人生第一份工作 iPhone 半島晨報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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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向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

她在打網約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丟在了車上

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竟被人泡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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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向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

她在打網約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丟在了車上

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竟被人泡了水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7 月 15 日號晚上 10 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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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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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打網約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丟在了車上

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竟被人泡了水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7 月 15 日號晚上 10 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二天上午 9 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 300 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 300 元有點貴,詢問 200 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 200 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 200 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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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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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5 日號晚上 10 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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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 9 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 300 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 300 元有點貴,詢問 200 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 200 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 200 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 7 月 17 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 200 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 100 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 100 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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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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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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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 9 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 300 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 300 元有點貴,詢問 200 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 200 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 200 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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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 7 月 17 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 200 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 100 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 100 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 3 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 4999 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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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 9 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 300 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 300 元有點貴,詢問 200 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 200 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 200 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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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 7 月 17 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 200 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 100 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 100 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 3 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 4999 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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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5 日號晚上 10 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二天上午 9 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 300 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 300 元有點貴,詢問 200 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 200 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 200 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 7 月 17 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 200 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 100 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 100 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 3 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 4999 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在接到小楊的報警後,南京市棲霞區堯化門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希望通過警方的調查,能還原事情的真相。

手機丟失後如何順利找回

第一步:致電叫車平臺尋求幫助

向叫車平臺客服提供上車時間、地點以及目的地,告知手機遺失的情況,只要提供的信息無誤,平臺就會把司機的聯繫方式及車牌號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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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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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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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 9 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 300 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 300 元有點貴,詢問 200 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 200 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 200 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 7 月 17 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 200 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 100 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 100 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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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在接到小楊的報警後,南京市棲霞區堯化門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希望通過警方的調查,能還原事情的真相。

手機丟失後如何順利找回

第一步:致電叫車平臺尋求幫助

向叫車平臺客服提供上車時間、地點以及目的地,告知手機遺失的情況,只要提供的信息無誤,平臺就會把司機的聯繫方式及車牌號告知。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注:有的打車平臺專門有物品遺失項目的客服熱線,方便失主可以儘快聯繫平臺方)

第二步:掛失手機號碼並抹掉丟失手機內的信息

比如 iphone 手機,可以用另一部 iPhone 手機在運用"查找我的 iPhone "的功能對手機的數據進行抹除,減少親友被詐騙和手機資料外洩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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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 3 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 4999 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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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掛失手機號碼並抹掉丟失手機內的信息

比如 iphone 手機,可以用另一部 iPhone 手機在運用"查找我的 iPhone "的功能對手機的數據進行抹除,減少親友被詐騙和手機資料外洩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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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打 110 報案

撥打 110 報警,作為警方,當接到 110 轉下來的群眾報案信息,派出所警察必須要出警並將之後的處理結果回覆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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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 9 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 300 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 300 元有點貴,詢問 200 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 200 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 200 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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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 7 月 17 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 200 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 100 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 100 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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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 3 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 4999 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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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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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致電叫車平臺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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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掛失手機號碼並抹掉丟失手機內的信息

比如 iphone 手機,可以用另一部 iPhone 手機在運用"查找我的 iPhone "的功能對手機的數據進行抹除,減少親友被詐騙和手機資料外洩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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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打 110 報案

撥打 110 報警,作為警方,當接到 110 轉下來的群眾報案信息,派出所警察必須要出警並將之後的處理結果回覆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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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再次致電叫車平臺投訴司機

向叫車平臺再次致電,這次提出的訴求是投訴司機,投訴的理由是"司機不配合警方調查"。

但歸還的手機被人泡過水

目前尚沒有相應的處理法規

2019 年 6 月,滴滴曾出臺一個《網約車物品遺失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乘客因為自身疏忽導致物品遺失的,應儘量自行領取物品,如果無法自行領取,可以聯繫司機協商送還方式,時間以及送還物品的合理費用,如果因為司機原因造成物品破損,再次遺失的,司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物品領取事宜上,無法和乘客協商一致的,司機應在與乘客溝通後 48 小時內將物品送至公安部門。

法律界人士建議,如果物品萬一遺失,乘客應保留乘車記錄,並第一時間聯繫客服和司機本人,協商不成的,可求助警方。

來源:江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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