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南京 江蘇 iPhone 新聞 人生第一份工作 江蘇新聞 2019-07-23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向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

她在打網約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丟在了車上

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竟被人泡了水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向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

她在打網約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丟在了車上

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竟被人泡了水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7月15日號晚上10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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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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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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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號晚上10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二天上午9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300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300元有點貴,詢問200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200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200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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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9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300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300元有點貴,詢問200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200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200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200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100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100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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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200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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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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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3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4999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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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9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300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300元有點貴,詢問200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200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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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200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100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100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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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3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4999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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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200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200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100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100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3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4999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在接到小楊的報警後,南京市棲霞區堯化門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希望通過警方的調查,能還原事情的真相。

手機丟失後如何順利找回

第一步:致電叫車平臺尋求幫助

向叫車平臺客服提供上車時間、地點以及目的地,告知手機遺失的情況,只要提供的信息無誤,平臺就會把司機的聯繫方式及車牌號告知。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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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號晚上10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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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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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200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100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100元感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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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在接到小楊的報警後,南京市棲霞區堯化門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希望通過警方的調查,能還原事情的真相。

手機丟失後如何順利找回

第一步:致電叫車平臺尋求幫助

向叫車平臺客服提供上車時間、地點以及目的地,告知手機遺失的情況,只要提供的信息無誤,平臺就會把司機的聯繫方式及車牌號告知。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注:有的打車平臺專門有物品遺失項目的客服熱線,方便失主可以儘快聯繫平臺方)

第二步:掛失手機號碼並抹掉丟失手機內的信息

比如iphone手機,可以用另一部iPhone手機在運用“查找我的iPhone”的功能對手機的數據進行抹除,減少親友被詐騙和手機資料外洩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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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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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丟失後如何順利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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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打110報案

撥打110報警,作為警方,當接到110轉下來的群眾報案信息,派出所警察必須要出警並將之後的處理結果回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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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9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300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300元有點貴,詢問200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200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200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200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100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100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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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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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叫車平臺客服提供上車時間、地點以及目的地,告知手機遺失的情況,只要提供的信息無誤,平臺就會把司機的聯繫方式及車牌號告知。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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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掛失手機號碼並抹掉丟失手機內的信息

比如iphone手機,可以用另一部iPhone手機在運用“查找我的iPhone”的功能對手機的數據進行抹除,減少親友被詐騙和手機資料外洩的風險。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三步 打110報案

撥打110報警,作為警方,當接到110轉下來的群眾報案信息,派出所警察必須要出警並將之後的處理結果回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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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再次致電叫車平臺投訴司機

向叫車平臺再次致電,這次提出的訴求是投訴司機,投訴的理由是“司機不配合警方調查”。

但歸還的手機被人泡過水

目前尚沒有相應的處理法規

2019年6月,滴滴曾出臺一個《網約車物品遺失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乘客因為自身疏忽導致物品遺失的,應儘量自行領取物品,如果無法自行領取,可以聯繫司機協商送還方式,時間以及送還物品的合理費用,如果因為司機原因造成物品破損,再次遺失的,司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物品領取事宜上,無法和乘客協商一致的,司機應在與乘客溝通後48小時內將物品送至公安部門。

法律界人士建議如果物品萬一遺失,乘客應保留乘車記錄,並第一時間聯繫客服和司機本人,協商不成的,可求助警方。

這事兒,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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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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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打網約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丟在了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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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竟被人泡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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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號晚上10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二天上午9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300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300元有點貴,詢問200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200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200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200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100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100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3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4999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在接到小楊的報警後,南京市棲霞區堯化門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希望通過警方的調查,能還原事情的真相。

手機丟失後如何順利找回

第一步:致電叫車平臺尋求幫助

向叫車平臺客服提供上車時間、地點以及目的地,告知手機遺失的情況,只要提供的信息無誤,平臺就會把司機的聯繫方式及車牌號告知。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注:有的打車平臺專門有物品遺失項目的客服熱線,方便失主可以儘快聯繫平臺方)

第二步:掛失手機號碼並抹掉丟失手機內的信息

比如iphone手機,可以用另一部iPhone手機在運用“查找我的iPhone”的功能對手機的數據進行抹除,減少親友被詐騙和手機資料外洩的風險。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三步 打110報案

撥打110報警,作為警方,當接到110轉下來的群眾報案信息,派出所警察必須要出警並將之後的處理結果回覆110。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四步 再次致電叫車平臺投訴司機

向叫車平臺再次致電,這次提出的訴求是投訴司機,投訴的理由是“司機不配合警方調查”。

但歸還的手機被人泡過水

目前尚沒有相應的處理法規

2019年6月,滴滴曾出臺一個《網約車物品遺失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乘客因為自身疏忽導致物品遺失的,應儘量自行領取物品,如果無法自行領取,可以聯繫司機協商送還方式,時間以及送還物品的合理費用,如果因為司機原因造成物品破損,再次遺失的,司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物品領取事宜上,無法和乘客協商一致的,司機應在與乘客溝通後48小時內將物品送至公安部門。

法律界人士建議如果物品萬一遺失,乘客應保留乘車記錄,並第一時間聯繫客服和司機本人,協商不成的,可求助警方。

這事兒,你怎麼看?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轉載請註明來源 江蘇新聞(微信號:jstvjsxw)

詳細報道請關注 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360》

記者 / 王兵 張健 謝自強

編輯 / 小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向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

她在打網約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丟在了車上

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竟被人泡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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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號晚上10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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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9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300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300元有點貴,詢問200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200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200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200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100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100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3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4999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在接到小楊的報警後,南京市棲霞區堯化門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希望通過警方的調查,能還原事情的真相。

手機丟失後如何順利找回

第一步:致電叫車平臺尋求幫助

向叫車平臺客服提供上車時間、地點以及目的地,告知手機遺失的情況,只要提供的信息無誤,平臺就會把司機的聯繫方式及車牌號告知。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注:有的打車平臺專門有物品遺失項目的客服熱線,方便失主可以儘快聯繫平臺方)

第二步:掛失手機號碼並抹掉丟失手機內的信息

比如iphone手機,可以用另一部iPhone手機在運用“查找我的iPhone”的功能對手機的數據進行抹除,減少親友被詐騙和手機資料外洩的風險。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三步 打110報案

撥打110報警,作為警方,當接到110轉下來的群眾報案信息,派出所警察必須要出警並將之後的處理結果回覆110。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四步 再次致電叫車平臺投訴司機

向叫車平臺再次致電,這次提出的訴求是投訴司機,投訴的理由是“司機不配合警方調查”。

但歸還的手機被人泡過水

目前尚沒有相應的處理法規

2019年6月,滴滴曾出臺一個《網約車物品遺失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乘客因為自身疏忽導致物品遺失的,應儘量自行領取物品,如果無法自行領取,可以聯繫司機協商送還方式,時間以及送還物品的合理費用,如果因為司機原因造成物品破損,再次遺失的,司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物品領取事宜上,無法和乘客協商一致的,司機應在與乘客溝通後48小時內將物品送至公安部門。

法律界人士建議如果物品萬一遺失,乘客應保留乘車記錄,並第一時間聯繫客服和司機本人,協商不成的,可求助警方。

這事兒,你怎麼看?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轉載請註明來源 江蘇新聞(微信號:jstvjs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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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王兵 張健 謝自強

編輯 / 小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最近,南京市民小楊

向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反映

她在打網約車時不慎將一部手機丟在了車上

幾經周折後,她拿回了丟失的手機

但卻發現這部手機不能正常開機

竟被人泡了水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7月15日號晚上10點多鐘,小楊通過某打車平臺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了車上。小楊打給自己的手機,網約車司機接了電話,但司機說太晚要休息,第二天再聯繫歸還。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二天上午9點多,小楊再次與司機取得聯繫,對方索要300元錢的報酬,小楊覺得300元有點貴,詢問200元讓司機送過來行不行,司機說200元可以,但他要在外面接單不能立即送來。

小楊覺得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妥,於是她與打車平臺的客服取得了聯繫,在客服介入之後,司機聯繫小楊說,可以把手機放在網約車的租賃公司

但小楊問司機多久能送來,司機又說今天還要接續接單,暗示小楊加錢,小楊覺得200元足夠了就沒有同意加錢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無奈之下,小楊再次向打車平臺的客服做了反映。到了第三天,也就是7月17號,打車平臺的客服通知小楊到網約車的租賃公司拿手機,但租賃公司卻又表示打車平臺答應給司機的一些承諾還沒有兌現,暫時不能歸還手機。

為了取回自己手機,小楊只好報警求助,看到小楊報警,網約車租賃公司和小楊達成一個方案,也就是小楊先付200元把手機拿走,等打車平臺給司機的承諾兌現後,再退100元,也就是小楊還是要花100元感謝費

不過當小楊拿到手機後,她發現手機開不了機,也充不了電。經過檢測,小楊的手機有液體進入,主板被腐蝕。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小楊說,她的手機是今年3月份剛剛購買的,價格是4999元。那麼好端端的手機為何會泡水了呢?在記者的陪同下,小楊找到了網約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證實當時小楊拿手機時,手機確實開不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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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記者又與網約車司機取得了聯繫,他承認當時手機丟在車上時是好的,至於現在為什麼壞了,司機表示不知情。

隨後,小楊向當地警方報警。

律師指出,網約車公司與乘客是付費的運輸合同關係,應該保障乘客人身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小楊可以要求網約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小楊認為手機的損壞,是由網約司機造成的,那麼這個網約車司機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向乘客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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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三步 打110報案

撥打110報警,作為警方,當接到110轉下來的群眾報案信息,派出所警察必須要出警並將之後的處理結果回覆110。

手機丟在網約車上,姑娘付了100元感謝費,卻發現手機被泡了水

第四步 再次致電叫車平臺投訴司機

向叫車平臺再次致電,這次提出的訴求是投訴司機,投訴的理由是“司機不配合警方調查”。

但歸還的手機被人泡過水

目前尚沒有相應的處理法規

2019年6月,滴滴曾出臺一個《網約車物品遺失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乘客因為自身疏忽導致物品遺失的,應儘量自行領取物品,如果無法自行領取,可以聯繫司機協商送還方式,時間以及送還物品的合理費用,如果因為司機原因造成物品破損,再次遺失的,司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物品領取事宜上,無法和乘客協商一致的,司機應在與乘客溝通後48小時內將物品送至公安部門。

法律界人士建議如果物品萬一遺失,乘客應保留乘車記錄,並第一時間聯繫客服和司機本人,協商不成的,可求助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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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王兵 張健 謝自強

編輯 / 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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