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佚:中國與東盟國家攜手構建南海2.0版秩序

南海 東盟 宣言 王毅 環球網 2017-05-24

2017年5月18日,中國與東盟國家在貴陽舉行第14次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高官會,由於去年7月王毅外長曾提出將於今年年中前完成“南海行為準則”(COC)框架磋商,因而此次高官會,COC的磋商無疑將是各方關注的焦點。在此次高官會上,各方完成了“準則”框架磋商。從歷史和現實的視角來觀察,這將在整個南海問題演變發展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標誌著中國與東盟國家正在致力於構建南海地區秩序。

事實上,冷戰結束以來,中國與東盟國家就一直在嘗試以自己的方式解決存在的海上爭議,並在此基礎上形成南海行為規則與海上秩序,2002年簽署的《宣言》即是這種努力的初步成功嘗試。如果用現在的流行話來描述,《宣言》標誌著南海1.0版本秩序的基本形成。《宣言》不僅向世界宣告了“南海不再沒有規則”,也向世界證明了,中國與東盟國家完全有能力管好和用好南海。儘管在今天看來,《宣言》內容還略顯粗糙,還不能完全令人滿意,但其有關爭端解決方式、管控分歧和加強海上務實合作的規定,已為地區國家在南海的良性互動提供了行為框架,體現了各方的智慧和互信,也為南海後續一段時期的和平發揮了基礎性作用。

制定和落實《宣言》的過程,只是地區國家試圖處理好南海問題的一個縮影。歷史的車輪總在向前推進,無論是穿越荊棘叢生,還是邁上康莊大道。縱觀歷史的起伏和跌宕,落實《宣言》過程告訴我們:當中國與東盟國家能夠排除外界干擾、致力於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的時候,南海的形勢總體平穩。而當部分國家寄希望藉助外部力量,或外部力量強化對南海局勢介入的時候,南海的形勢就會生變生亂。

2009年至2016年,南海的局勢之所以持續“高熱”,一方面是個別域內國家背離了《宣言》精神,更重要的是個別域外大國出於自身戰略考量,拿南海做牌,企圖按自身意願“重塑”南海秩序,而這本身就是對《宣言》秩序的挑戰和否定。而2016年南海仲裁案更是將這場風波推向頂峰。所幸的是,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宣言》發揮了定海神針的作用。在所謂裁決結果公佈的不到半個月,中國與東盟國家外長共同發表了相關聯合聲明,重申將全面有效落實《宣言》,將南海重新拉回到正確軌道。

新時代呼喚新規則。在南海問題重回正軌的當下,升級基於《宣言》的南海1.0版秩序,成為各方的共同選擇。其實,制定“準則”並不是憑空而出,而是在落實《宣言》第10條規定,其本身構成全面有效落實《宣言》的一部分。“準則”將是《宣言》的延伸和發展,將在現有基礎上,按照與時俱進、實事求是的精神,進一步拓展各方有關共識,將南海秩序升級至2.0版本。“準則”達成後,將與宣言互為支撐,形成南海秩序的核心規矩。目前,各方正積極朝著這個目標努力,致力於將南海建設成和平、穩定和合作之海。

我也注意到,對於該問題,某些域外的政治家和媒體朋友們常有些高談闊論,如果不是奇談怪論的話。尤其是一些人常講,要在南海建立“基於規則的秩序”,而實際上中國與東盟國家從來沒有停止過這方面的努力,只不過大家對“什麼樣的規則”理解有所偏差。

往深了講,南海位於國際戰略要道,其和平與穩定關係到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切身利益,南海的秩序構建理應照顧到它們的合理關切,比如航行和飛越自由。但這種合理關切不應超越應有限度,成為介入地區事務的藉口和託辭。謊言重複一千遍也成不了真理。而中國及東盟國家才是南海的沿岸國或毗鄰國家,南海是它們的休養生息之地,南海秩序的構建究竟用什麼方式、適用什麼規則,是否應該首先考慮它們的立場和意見?國際法是普適的,但對相關規則的認知與實踐,在不同的地區明顯存在偏差,這種差異理應得到尊重。因此,“準則”的談判方向也並不能被部分西方專家和輿論所理解,

《宣言》與“準則”卻是中國與東盟國家基於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所踐行的秩序塑造。只不過,這種秩序帶有中國和東盟特色,因為相較其他方式,中國的“雙軌”思路、東南亞國家的“東盟方式”更為契合南海地區的歷史與現實。

當然,中國與東盟共同構建南海秩序的路還有很長,即便此次高官會成功達成了“準則”的框架,“準則”磋商仍為“進行時”,而非“完成時”。中國與東盟國家將排除干擾,繼續以自己的方式進行磋商談判。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對於其他國家,則應尊重地區國家的努力,還南海一個平靜和諧的國際環境,而不是相反。(作者為北京大學海洋戰略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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