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一起涉案金額達9億餘元的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開庭審理

南昌縣 刑法 金融 投資 江西 人生第一份工作 雲南 銀行 南昌縣人民檢察院 2019-07-06

由南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江西老慶祥實業開發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在當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受害群眾、屬地政府工作人員、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被告人家屬共100餘人參加了旁聽。

經查:被告單位老慶祥公司於2010年4月22日成立,被告人章某雄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被告人章某宇、趙某、李某生、米某波分別出任為公司四個客戶網點(銷售點)的負責人。被告單位老慶祥公司在南昌縣黃馬鄉棋盤山開發老慶祥陽光社區、雲南部落等養老公寓,經營養老服務業務。在經營期間,為解決投資資金不足的問題,經公司法人兼董事長的被告人章某雄決定,公司從2011年5月開始,以預交“服務費用”享受更高養老服務折扣、贈送養老公寓免費居住時長、一次性獲得年利返現等名義,以支付高於銀行同期利率,達到6.3%-9.0%的年固定回報率的方式,對外非法吸收資金。至2017年9月7日共向7883人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9.4億餘元,截止至2017年9月,造成未兌付金額損失共計人民幣5.2億餘元。

在起訴書中,南昌縣檢察院認為被告單位老慶祥公司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達人民幣9.4億餘元,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被告人章某雄系被告單位主管人員及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事項的決策人,被告人章某宇、李某生、趙某、米某波系被告單位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直接責任人,上述被告單位及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該案全程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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