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奈曼旗公開引進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計劃補招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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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奈曼旗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暫行辦法》(奈黨辦字[2013]45號)及相關要求,旗衛生健康系統公開引進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計劃補招19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崗位設置

1.臨床醫學崗位14個,其中旗蒙醫醫院1個、基層衛生院13個。

2.旗蒙醫醫院中醫學崗位1個。

3.旗蒙醫醫院蒙醫學崗位(蒙漢兼通)4個。

二、引進辦法

公開報名,考試考核,擇優聘用。

三、引進範圍、辦法及條件

(一)引進範圍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

2.如招聘崗位無符合條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或符合條件人員不足,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學歷且具有助理執業醫師或醫學檢驗士以上資格人員也可報名應聘(旗級公立醫院除外)。

(二)引進條件

1、基本條件:品行端正,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衛生事業,有責任心和奉獻精神;身體健康,具備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身體素質和基本條件。

2、戶籍、年齡條件:報考者不限戶籍,年齡要求在35週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學歷及專業條件

(1)報考旗蒙醫醫院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相符;

(2)報考基層衛生院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專科學歷必須持相應崗位助理執業醫師以上資格者或資格考試已通過)及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相符。

4、具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允許報名參加引進

(1)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正式編制),定向招錄培養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奈曼旗內現已在編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期的人員,因犯罪受過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工作程序

1、報名時間

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9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報名截止時間為8月9日17:30。

2. 報名地點

奈曼旗衛生健康委員會614辦公室,聯繫電話:0475-2809818

3.報名要求

(1)本人在奈曼旗政府網自行下載《奈曼旗公開引進衛生健康系統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報名者本人到現場報名,同時提交本人近期同版2寸藍底免冠照片4張。

(2)報名者需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執業資格證書或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專業課掛科記錄不能超過五次)、戶口簿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需要提供應屆畢業證明等相關材料。上述所有證件均需提交原件及複印件。

(3)考試費用:報名人員需繳納報名費20.00元、考務費 50.00元。

(二)資格審查

成立資格審查組,對報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引進條件或者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考試採取筆試(蒙、漢兩種文字試卷)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2、筆試內容。(1)醫學基礎知識佔80%、公共基礎知識佔20%。(2)報考招聘“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筆試須使用蒙文試卷,用蒙文作答;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用使用漢語試卷,用漢語作答。

3.成績要求。不限開考比例,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在合格以上成績的考生中按崗位招聘人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核。考核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後進行,由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按德才兼備標準和崗位要求,對考核對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及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選崗

1.公示。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奈曼旗政務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委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舉報者要用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便調查核實。

2.選崗。公示結束後,沒有異議的擬聘人員進行選崗,具體程序為:公佈各用人單位招聘崗位,根據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選崗,分數相同者通過抽籤確定選崗順序。

(六)聘用管理。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在入職前須提供上述規定的各類證件,否則不予聘用。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並納入編制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聘人員從聘用之日起5年內(含試用期)不得調離所聘單位。

五、有關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等信息請考生隨時關注奈曼旗政務網(http://www.naimanqi.gov.cn)。

來源:奈曼旗政府網

編輯:石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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