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時代的納西瑟斯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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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的隱喻

日本動漫大師今 敏先生借藤田千代子之口如是說道,我所愛之人,不過是那個追逐他的自己。

偶像崇拜一如水仙少年納西瑟斯於水畔的顧影自憐,暗含著毀滅與自我的雙重隱喻:追逐星辰者必知光暈轉瞬時吞吐的黑暗,太陽亦有黑斑,繁星不過千年;追逐星辰者必知體內生而為人的神明,跨千山涉萬水終是為了“自我”的誕生,與偶像無關,與神無關。

追星”,不如說是“自我的追逐”。

尋找偶像

偶像崇拜自古有之。無論是西方神學還是東方宗法體制無一不對偶像數量上的泛濫抱有牴觸情緒。在單一文化體系中,偶像往往趨於單一,單一即意味著權威和廣泛的社會接納面。西方宗教上反對偶像氾濫的意味“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卻從實際操作上為唯一偶像崇拜即耶穌辯護,與東方神學中“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的告誡不謀而合。

自凱撒大帝稱帝,並消滅埃及之後,後人容許他的一個刻有銘文Deo Invicto的雕像的樹立,意思指他是“不敗的神”。偶像被賦予神化的意味,併兼具力量、美德等眾多超越人類自身水平的美好寓意。

或許偶像的塑造是出於政治穩定的訴求,但並非純粹的強權至上。中國古代以帝王為天子,即“天的兒子“,對其崇拜。而在泰國,對國王尊號是拉瑪,即借用印度神話英雄羅摩的名號,意指國教佛教說的僅次於佛陀的英雄轉輪聖王。民眾對偶像的廣泛認可架構了偶像的框架,並隨著這種認同的加深對某一偶像的崇拜漸漸紮根於民族的心理認同之中,成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由於偶像形象的神化,從歷史維度來看,偶像崇拜對個人實現較高的道德追求和人格完善具有一定的正面影響,即實現弗洛伊德所謂的“超我”境界;同時,傳統偶像作為民眾意志的隱現和歷史傳承的果實,具有神聖而不可褻瀆的特質 ,對整個社會的行為具有一定的道德約束力

傳統意義上的的“追星”即為先民的偶像崇拜,我視此種含義下的“追星”為一種自我的完善和維穩之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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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的隱喻

日本動漫大師今 敏先生借藤田千代子之口如是說道,我所愛之人,不過是那個追逐他的自己。

偶像崇拜一如水仙少年納西瑟斯於水畔的顧影自憐,暗含著毀滅與自我的雙重隱喻:追逐星辰者必知光暈轉瞬時吞吐的黑暗,太陽亦有黑斑,繁星不過千年;追逐星辰者必知體內生而為人的神明,跨千山涉萬水終是為了“自我”的誕生,與偶像無關,與神無關。

追星”,不如說是“自我的追逐”。

尋找偶像

偶像崇拜自古有之。無論是西方神學還是東方宗法體制無一不對偶像數量上的泛濫抱有牴觸情緒。在單一文化體系中,偶像往往趨於單一,單一即意味著權威和廣泛的社會接納面。西方宗教上反對偶像氾濫的意味“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卻從實際操作上為唯一偶像崇拜即耶穌辯護,與東方神學中“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的告誡不謀而合。

自凱撒大帝稱帝,並消滅埃及之後,後人容許他的一個刻有銘文Deo Invicto的雕像的樹立,意思指他是“不敗的神”。偶像被賦予神化的意味,併兼具力量、美德等眾多超越人類自身水平的美好寓意。

或許偶像的塑造是出於政治穩定的訴求,但並非純粹的強權至上。中國古代以帝王為天子,即“天的兒子“,對其崇拜。而在泰國,對國王尊號是拉瑪,即借用印度神話英雄羅摩的名號,意指國教佛教說的僅次於佛陀的英雄轉輪聖王。民眾對偶像的廣泛認可架構了偶像的框架,並隨著這種認同的加深對某一偶像的崇拜漸漸紮根於民族的心理認同之中,成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由於偶像形象的神化,從歷史維度來看,偶像崇拜對個人實現較高的道德追求和人格完善具有一定的正面影響,即實現弗洛伊德所謂的“超我”境界;同時,傳統偶像作為民眾意志的隱現和歷史傳承的果實,具有神聖而不可褻瀆的特質 ,對整個社會的行為具有一定的道德約束力

傳統意義上的的“追星”即為先民的偶像崇拜,我視此種含義下的“追星”為一種自我的完善和維穩之必需。

娛樂時代的納西瑟斯之死

娛樂時代中的納西瑟斯之死

以上為偶像崇拜正名,並非對其在人類歷史上造成的群體失智和崩壞進行辯護,而是盡我可能地劃清歷史上的“追星”和娛樂至死時代的“追星”之界限。在我眼中二者涇渭分明。

與上文中偶像產生的驅動力不同,娛樂時代的偶像更多是資本湧入後文娛產業鏈的工業品。驅動力的不同造就了二者性質的背道而馳,而追星這一社會行為對社會產生的影響也將產生異變。

納西瑟斯的毀滅恰恰是“我”的重生, 體內“美”的被感知架構了古希臘人文主義的框架,所謂“向死而生”。

而在崇尚效率的工業社會,資本具有殺人的能力,故而我反向定義“娛樂時代的納西瑟斯之死”是追星本體在追逐中被資本裹挾而導致的“自我意識”的消解。

何以見得?

當我們提及狂熱的追星運動,從“小楊冪”、“小范冰冰”到近日的蔡徐坤粉絲的組織化打榜......不難發現,狂熱和固執並非新媒體時代的特有產物,早在十幾年前的“楊麗娟事件”就已顯露其冰川之下的破壞力。

2007年3月26日,楊麗娟的父親因其女沒能單獨見上明星劉德華,跳海自殺。

當日,劉德華在日記中寫道:你不會懂我的悲傷。

楊麗娟事件現今早已失去了新聞的時效性,在現眾多熱點八卦中顯得是那麼不合時宜。但它是典型的、具有長期社會警示作用的,更為重要的是,它證明了下現如今的不正之風的根源或許不全在於德不配位的流量明星,而是資本的暗流湧動。

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市場與消費者之間看似是一個雙向互動的閉環,但我們往往忽略資本在閉環外的主導地位。作為消費者的我們看似擁有很多選擇,但實際上資本永遠會為市場做出那個回報最高、用時最少的最優解。

因此,從前的偶像是人類自身發展的客觀需求,我們將偶像視為自身形象的投射、對自我的更高追求,並從偶像中找到個體情感的皈依;而娛樂時代的偶像則是資本市場中姣好的工業成品,販賣著完美的虛妄而缺乏對個體的溫度。

故而,若將此種“偶像”作為追逐的對象,只會在虛無中消解自身對於真實的判斷能力,並最終臣服於資本的伎倆,殺死“自我”。

故而穆旦如是嘆道,我們擁有制度和機器,卻沒有文明;我們擁有複雜情感,卻無處歸依。

娛樂至死時代中的納西瑟斯之死,死於真正的時代偶像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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