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報廢摩托車上路 男子駕照被吊銷

摩托車 交通 社會 華龍網 2017-04-07

華龍網4月5日14時訊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一定會把交通法規牢記在心。”駕駛員張某說。4月4日上午,張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上路,被交巡警查出涉嫌多起違法。這樣一來,他除了辛苦考的駕照要被吊銷,還將面臨2000多元的罰款。

4月4日上午,兩江新區交巡警支隊民警在金通大道與天山大道路口設點,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盤查。11時許,一輛牌照為渝GW8XXX二輪摩托車朝著卡點駛來,駕駛員沒有戴安全頭盔,於是,民警立即示意讓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但駕駛員張某一直支支吾吾,不配合民警執法。隨後,民警在系統中查詢到,該車狀態為逾期未審驗、違法未處理,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同時,駕駛員張某還存在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未隨身攜帶行駛證、未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張某頓時慌了神,解釋稱自己一直沒有時間去審車,希望民警從輕處理。

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二款,對其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違法行為處以吊銷駕駛證、罰款2000元、收繳機動車的處罰。並對其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未隨身攜帶行駛證、未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予以扣4分,罰款150元的處罰。

“辛辛苦苦考出來的駕駛證,因為自己一時心懷僥倖被吊銷,還要承擔幾千元的罰款,我腸子都悔青了。”張某告訴民警,以後開車上路,一定吸取教訓,嚴格遵守交規。

民警提醒:機動車達到報廢程度,其操作靈活性、穩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存在較強的安全隱患,嚴重威脅著駕駛員和過往車輛、行人的安全,所以法律規定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駛。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千萬不要駕駛報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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