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沒帶身份證大鬧加油站 被加油工男友擊倒'

摩托車 青島 即墨 刑法 信網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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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因為這事,男子大鬧加油站 被加油工男友一拳KO

李某在即墨區鶴山路一加油站給摩托車加油時,因為未帶身份證,女加油工拒絕加油。李某和女加油工發生爭執後,對方男友沈某加入衝突,雙方最終動起手,李某被對方一拳擊倒。兩人分別因毆打他人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五日。警方提醒,摩托車加註的是散裝汽油,加油前必須出示身份證並登記。

不帶身份證為摩托加油,吵架動手

5月28日晚8時30分許,即墨公安分局經濟開發區治安派出所接警稱,鶴山路一加油站門前有人發生激烈爭執。民警到場後發現,是騎摩托車的李某和年輕的女加油工發生爭吵:李某騎摩托車加油,加油工告知他,根據相關規定,他必須出示身份證並完成人證對照和登記才能加油。由於沒有攜帶身份證,李某覺得加油工在故意為難自己,聲稱之前沒帶身份證也加過油。爭執中,女加油工的男友沈某正好在場,和李某吵了起來。

“我們勸說李某離開,女加油工也未追究李某的責任。”民警告訴記者,他們離開後不久再次接到報警:李某竟然回到現場,和女加油工及沈某爭吵,雙方還動起手。民警到場後將雙方帶回派出所調查,調取加油站現場監控:李某和沈某爭吵並動起了手,李某還手時,被沈某一拳打倒在地。

摩托車加的是散裝汽油,必須實名

辦案民警將雙方的行為性質依法告知,試圖調解案件卻被當事人拒絕。由於毆打他人,沈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民警多次聯繫李某到公安機關處理案件,但李某一直在外出差,8月21日才來到派出所。公安機關認定,李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李某也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不難看出,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為李某給摩托車加油,未攜帶身份證。很多人和李某一樣不理解,汽車和摩托車都是機動車,為啥給汽車加油不用身份證,給摩托車加就需要?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給摩托車加的汽油,被視作散裝汽油,根據國家和山東省的相關規定,加註散裝汽油時,必須進行身份信息的登記。

給摩托車加的為啥是散裝汽油?記者諮詢業內人士後得知,這個和摩托車的構造有關。由於摩托車的油箱狹小,摩托車的構造油箱位於發動機上方,加油容易外溢到發動機上導致燃燒。正因為如此,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加油站靠外側專門劃定了摩托車加油區域,騎車人若要加油,須把摩托車停在專門區域,用鐵壺將汽油運到專門區域再往摩托車油箱裡加註。很多摩托車主加不完,還要隨身帶走一點。

“汽油實名制”是為公共安全,嚴格執行

汽油是一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既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又關係公共安全。正因為如此,加油站歷來是應急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和公安機關治安防範的重點單位。除了汽車和摩托車,某些農用機械、水泵、發電機都要使用汽油做燃料,都需要加裝散裝汽油。但近年來,曾有不法分子利用散裝汽油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為了從源頭上管控和防範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全國各級公安、商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和成品油銷售企業,都在嚴格落實散裝汽油實名制。未經登記許可擅自購買使用散裝汽油,將被視為違法行為。

散裝汽油實名制看似多了一道手續,實際上是多部門對購銷安全監管、更是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有力保障措施。不難看出,不帶身份證就想給摩托車加油的李某缺乏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而沈某也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了代價。

買賣汽油都要依法依規,違法必究

買汽油要依法依規,賣汽油更要依法依規。根據國務院頒佈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三條,加油站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違反國家規定買賣危險物質的將受到處罰,易燃易爆的汽油早就被列入了《危險化學品名錄》。不僅如此,情節嚴重的,將受到《刑法》的制裁。今年8月中旬,青島的執法部門就分別在李滄區瑞金路石家村附近和市北區開平路附近,端掉了兩個用廂式貨車改裝成的黑加油站。其中一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石某曾在一家個體加油站當過加油工,看到加油站行業比較賺錢就動起了歪腦筋,從今年四月份開始購買了油罐等設備,私設加油點給汽車加油。石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李滄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記者 劉卓毅 應要求,李某、沈某均系化名)

[來源:青島晚報 編輯: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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