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上高速將拿卡收費,按1類車型收費,今年9月1日起實行
摩托車作為機動車輛,在原先頒佈的機動車高速公路管理條例中明確指出,符合排量要求,達到駕駛規定要求的摩托車允許高速公路行駛,最高時速不超過80km/h,最低...
本報7月27日訊(記者 盧虹)下月起,我市8個區停車收費實行新規 ,夜間停車標準改為“計時收費”。今天,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收費管理,減輕市民夜間停車收費負擔,我市對機動車夜間停放及自行車、電動助力車、摩托車停放收費政策進行了完善和規範。
新規:
◆我市市區機動車夜間停車收費:小型汽車在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道路停車泊位或停車場(所)停放,晚20:00至次日8:00實行計時收費,每輛每小時2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最高收費限額為5元/輛。大型汽車按上述標準兩倍收取。
◆我市市區內自行車免費停放,車主有看管需求的可與看管單位另行約定。
◆電動助力車、摩托車停放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
目前我市夜間停車收費為“計次收費”,20時至次日8時小型汽車每輛每次5元,大型汽車每輛每次10元。“很多市民在夜間時間段短時停車,有部分市民甚至停放幾分鐘也要收取5元。”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新規出臺的出發點在於減輕市民夜間停車收費負擔。”
記者瞭解到,新規8月1日正式執行,適用範圍為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區、長清區、章丘區,其他縣參照制定。市物價局要求各經營單位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公示牌,標明停放場所類別、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時段、免費停放時間、計費單位和投訴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