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人用人導向研究

民主 時政 人民網 2018-12-06

[摘 要] 黨對幹部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關乎黨的執政地位。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關鍵是落實選人用人導向,實現公道對待幹部、公平評價幹部,公正使用幹部。要健全科學有效的選人機制、系統全面的育人機制、精準細化的評人機制、務實管用的正人機制。要運用科學優化的方法,持續改進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完善幹部培養教育舉措、強化幹部管理監督。

[關鍵詞] 選人用人;機制;方法

[中圖分類號] C933.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7270(2018)05―0053―05

[作者簡介] 中央黨校廳局級幹部進修班(第70期)“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研究專題二支部第12課題組。成員:北京銀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蔣平 (執筆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幹部局局長嶽志君,中船重工第七六〇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工會主席段紀軍,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黨委書記張興會,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正廳級)張舉,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教授王懂棋(指導教師)。

為政之要,莫先於用人。《禮記》雲:“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中國共產黨在領導革命、建設、改革的事業中探索並形成了合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要求的選任用人導向,即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和注重基層的導向。黨的十八大以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決摒棄過去簡單地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的做法,確立了新時代好乾部的具體標準,即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十九大報告進一步強調,要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匡正選人用人風氣。黨對幹部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關乎黨的執政地位。選人用人導向是風向標,選什麼人就有什麼樣的幹部作風。我們認為,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關鍵是健全完善的選人用人機制,依靠科學優化的方法,實現公道對待幹部、公平評價幹部,公正使用幹部。

一、健全完善的機制

落實選人用人導向,重點是要建立健全激勵幹部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的有效機制。

(一)健全科學有效的選人機制

事業發展需要什麼樣的人,黨組織最有發言權。在“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同時,要強化黨組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各個環節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堅決摒棄過去那種簡單以票取人、以分定人、迴避矛盾的做法,確保“票”和“分”作為參考而不是依據,推動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工作風清氣正。

第一,堅持全方位多角度看待幹部,重才更要重德。堅決糾正重業務、輕思想,重能力、輕作風的誤區。各級黨組織要擅察德才,健全考察辦法,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地深入瞭解幹部,為每個幹部精準“畫像”。要觀察幹部對重大問題的思考,觀其見識見解;考察幹部對群眾的感情,看其品質情懷;觀察幹部對待名利的態度,看其境界格局;觀察幹部處理複雜問題的過程和結果,看其能力水平。

第二,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首先要堅決防止“朋友圈”“同學圈”“老鄉圈”帶來的圈子文化、碼頭文化,打破區域壁壘和條線梗阻,在更大視野、更寬領域廣納群賢。其次要以事擇人,增強人崗匹配度。全面瞭解幹部的工作經歷、學習能力、德才實績、專業特點和性格興趣,知道他幹過什麼、幹了什麼、幹成什麼,力求把最合適的人用到最合適的崗位上。再者是用當其時,為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第一時間發現和使用好乾部,發揮先進典型示範的時效性,引導更多幹部見賢思齊、奮發有為。

第三,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要突出對工作實績的考察,杜絕“門面工程”“形象工程”,不讓“老黃牛”式的幹部和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防止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大力選用把黨的事業放在首位、富有全局觀念、秉公用權的幹部,堅決排除那些只顧自己“一畝三分地”而不顧大局的幹部。同時,要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撐腰鼓勁,為擔當者擔當,為盡責者擔責。

(二)健全系統全面的育人機制

落實選人用人導向,需要系統全面的育人機制提供配套支撐。

第一,突出雙向努力。“成長為一個好乾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組織培養。”幹部需要加強自我修煉,在實踐中改造主觀世界、提升黨性修養、加強品格陶冶,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各級組織則要遵循幹部成長規律、拓寬培養渠道、搭建歷練平臺,推動幹部的素質、能力與實踐經驗的積累同步提高、良性互促。

第二,突出頂層設計,系統、廣泛地整合培訓資源,發揮培訓工作的整體效應。重點是要將幹部培訓成果和選任用人工作相銜接,對於看得準、有潛力的幹部要提前預判、提前培養,確保黨的事業薪火接續,從而避免急用現找、硬著頭皮上,甚至帶病提拔。還要將培養關口前移,從青年人群體中發現並培養一部分德優的拔尖人才作為黨的事業的後備軍。

第三,突出關鍵領域。一是要抓好黨性教育,牢牢把握理想信念這個人生的總開關,幫助幹部更好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二是要提升幹部的專業素養。有針對性地幫助幹部彌補知識空白、經驗盲區、能力弱項,立足黨長期執政的需要,增強幹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的能力。三是要加強實踐鍛鍊。促進幹部在改革發展的主戰場、維護穩定的第一線、服務群眾的最前沿砥礪品質、提高本領。

第四,突出重點導向。一是要注重幹部的基層工作經驗,選人用人面向基層傾斜,重視基層幹部的培訓質量。二是要加強和改進年輕幹部工作,下大氣力抓好年輕幹部的發現培養儲備。對那些有發展前途的年輕幹部,要敢於給他們壓擔子,有計劃安排他們去經受鍛鍊。

(三)健全精準細化的評人機制

落實選人用人導向,需要精準細化的評人機制提供計量校準。

第一,注重考核的全面性。辯證地考核評價幹部。正確處理顯績與潛質、發展與基礎、存量與增量、效果與效益、幹事與乾淨的關係,建立以定量與定性相統一的考核辦法,做到既看數字又不依賴數字、既有德的定性又有績的定量。

第二,注重考核的立體性。要把各條線、各部門、各專項工作的考核結果整合運用起來,加強平時考評、培訓考評、定期考核、專項工作考核、重大事件考核之間的相互補充,變“靜態考評”為“動態考評”,變“單一考評”為“綜合考評”。

第三,注重考評的針對性。破除“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惰性,探索建立共性要求與個性差異相結合的評價體系。不同部門要圍繞自身職能、主營業務區分崗位要求分類考核。針對不同的考核對象細化標準,以分層分類的考核排名讓同質同類的幹部在同一賽場上賽跑。

第四,注重考核的精準性。著力做到標尺精準、對象精準、方式精準、結果精準。樹立對黨組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考核標尺,堅持部署什麼就考核什麼,職責要求什麼就考核什麼。按照知情度、熟悉度、關聯度等合理確定考核對象。採取全景掃描與重點察訪相結合的方式,多層次、多渠道、多側面瞭解掌握幹部的真實情況。考評結果要經得起推敲驗證。

(四)健全務實管用的正人機制

落實選人用人導向,需要務實管用的正人機制提供續航動力。

第一,推動標準的嚴格化。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從嚴”的標準就是黨章規定的幹部條件、好乾部標準、“三嚴三實”要求以及黨的各項監督制度,並不斷織密制度的籠子。

第二,推動內容的系統化。一要強化幹部選拔任用重點環節監督,堅持內外結合、全程監督,事前防範、嚴格把關,聚焦問題、強化檢查,有規必依、違規必究。二是要完善幹部日常監督,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管好思想、管好言行。三是要加強對重點崗位和關鍵人員的監督,特別是要抓好對一把手的監督,嚴格執行一把手異地交流任職和履職迴避制度。

第三,推動措施的完善化。經常性開展思想教育,引導幹部在幹事創業中模範踐行“三嚴三實”,做到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要加大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力度。黨委(黨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推動幹部監督機構加強與紀檢監察、信訪、巡視等部門和機構的溝通協作,形成監督合力。

二、運用科學優化的方法

落實選人用人導向,必須根據新形勢下選人用人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進幹部選、用、育、管的方法:

(一)持續改進幹部選拔任用程序

第一,動議上“唯需不唯人”。為了做到因需選人、人事相宜,避免因人設崗,要經常性地分析幹部的履職表現、隊伍結構、職務情況,摸清幹部工作、生活、個人品行的基本情況,深入瞭解幹部的思想狀況,掌握班子建設的結構狀況和發展需要,建立優化幹部隊伍的“大數據”。還要廣泛聽取對選拔任用的職位、條件和意向性人選等方面的意見,掌握幹部的專業、經歷、性格與職位的匹配度,合理制定選拔任用實施方案,改變“點將式”“定向式”的動議程序。

第二,民主推薦上“唯德才不唯票”。堅持將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必經程序,觀票而不唯票。一是優化推薦順序,優先採用先談話推薦後會議推薦的方式,既充分體現群眾公認,又有效避免“海選”帶來的無序與分散的問題,幫助黨組織集中民意。二是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範圍,按照知情度、關聯度、適當代表性,讓知情人投知情票,杜絕跟風票、不知情票和抬轎子票。三是參考民主推薦情況合理確定考察對象。將幹部民主推薦率情況與領導班子、分管領導、組織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平時掌握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在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和幹部隊伍結構的基礎上,嚴格把關,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和提任人選,防止簡單地“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引導幹部沉下心來實幹,憑工作實績晉升。

第三,考察上“唯一貫不唯一時”。一是堅持全面、歷史、辯證地看幹部,看人前更看人後,看唱功更看做功,看顯績更看潛質。研究幹部成長環境、成長經歷和家風傳承,關注幹部八小時以外動向及其社交圈、朋友圈,既關注幹部公德,又瞭解私德。注重從群眾“微訪談”和口碑中瞭解幹部,利用好考察談話中的弦外之音、外調中的意外收穫。堅決避免因選用了理想信念不堅定的人或“才勝德”類型的人給事業造成損失。二是注重立體識別。綜合運用查閱幹部人事檔案和個人事項報告、民主測評以及個別談話等考察方式,並結合黨務部門掌握的日常管理、考核、監督等情況及幹部一貫表現評判幹部整體表現。三是強化日常跟蹤考察。改變“考察就是要提拔”的思維和工作定勢,建立以任職考察、任中考察為節點,以日常跟蹤考察為線條的幹部日常監督體系,全程記錄幹部實績和工作表現,以備後用。

(二)持續完善幹部培養教育舉措

第一,關口前移式佈局,推動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倡導源頭培養,在大學甚至中小學階段提前佈局,實現人才使用局面從先統一培養後費力識別向提早發現、針對培養、匹配使用轉變,最終做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讓各類人才的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湧流。

第二,遞進臺階式培養。統籌幹部教育資源,對處於職業生涯各階段的幹部加以針對性培養。一是對年輕幹部多“補鈣”。把握年輕幹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還沒有完全定型,思維活躍、多變化、易出偏差的特點,把思想道德建設作為突出內容,加強教育引導。適時組織年輕幹部赴井岡山、延安等革命教育基地接受傳統教育,通過體驗式培訓和互動教學,幫助其堅定理想信念。二是對業務骨幹多“加油”。強化精細化培訓服務理念,以專業課堂為依託,針對性集中培訓資源加強培訓培養,著重提高其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執行力,培育專業能力和專業精神,提高其專業化水平。三是對領導幹部多“充電”。抓住“關鍵少數”,通過調訓、集中輪訓等方式讓領導幹部接受脫產培訓。突出戰略思維和領導能力培訓,幫助領導幹部優化知識結構、拓寬眼界思路、培養宏觀視野,提高專業思維、專業素養、專業方法,增強“八個本領”。

第三,步步為營式歷練。一是探索初任幹部培養模式。針對初任幹部業務能力“一張白紙”、職業習慣尚未養成的特點,將其職業生涯起步階段的培養工作設置為分步驟、遞進式的幾個環節進行培訓。讓幹部培養鏈贏在起點,幫助初任幹部樹立良好的職業習慣,科學引導其職業生涯發展。二是大力發現儲備年輕幹部。通過基層幹部“上掛”、機關幹部“下掛”、崗位輪換等,安排其到中心工作、重點工作、重要改革、突發事件等任務中挑擔子、煉作風,通過幾次“熱鍋上螞蟻”的經歷,提升其把握主要矛盾的能力、認識大局大勢的能力、綜合協調的能力。三是完善“縱向分級、橫向分類”的幹部培養路徑。將幹部培養的普遍性要求與不同層級、不同類型崗位幹部的需求結合起來,在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重點增強針對性,為幹部個性化成長成才掃清障礙、提供平臺,確保“能上的幹部具備條件”“上了的幹部有提高”。

(三)持續強化幹部管理監督

第一,將嚴管與厚愛結合。聚焦“關鍵少數”,堅持抓早抓小,著力解決幹部監督“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防止幹部成長“黃金期”變成“危險期”。一是選任監督上,堅持“三個不上會”“凡提四必”和“五個不準”,杜絕“硬傷”。加大幹部選拔任用監督檢查力度,對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舉報反映多的單位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充分發揮巡視利劍的作用。認真開展“一報告兩評議”,把評議結果作為開展巡視和重點檢查的重要依據。二是強化日常監督,防止為官不為。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抽查增加隨機性,避免產生心理預期。加大履職迴避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頻率,使之常態化。科學運用領導幹部函詢與誡勉等方式,加大履職問責力度。著力治庸治懶治散,對不勝任、不稱職的幹部,及時進行組織調整。關注幹部八小時之外的生活,嘗試採用社區報到的方法,防止出現幹部監督盲區。三是幹部管理上體現溫度。經常深入幹部中間,對幹部近距離接觸,開展同志式的談心談話,既指出缺點不足,又給予鞭策鼓勵。堅決防止和克服不考察就不談話、不暴露出問題就不重視、幹部不上門就不約談的錯誤做法。

第二,激勵和約束並重。一是將好乾部標準具體化為可評測、可操作的考核內容,考準考實。注重日常考核,通過多種途徑瞭解幹部優缺點,指出幹部短板,幫助幹部提早糾偏,完善自我修養,提升綜合素質。優化年度考核,科學設定考核內容、指標、方法,發揮好“指揮棒”作用,真正考出實績。二是增加考核維度。除了單位內部上級、平級、下級的維度外,還要增加與工作密切相關的社會公眾的評價維度,必要時還應參考第三方機構的評價結果。三是加強考核結果運用,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監督管理、激勵約束、追責問責有機結合,針對性採取措施。四是持續暢通幹部“上”“下”的渠道,建立長效機制。特別是發揮“下”的“鯰魚效應”,打破“官位鐵交椅”,打破沒有違紀違規就能坐穩官位的傳統,對各方面一致反映不擔當、不履職、不負責、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幹部果斷採取降職處分,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選人風氣和用人機制。

第三,將容錯和糾錯齊抓。一是科學甄別。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客觀公開看待幹部在改革創新、攻堅克難中出現的失誤過錯,分析主客觀影響因素,甄別是非界限。二是大膽容錯。破除“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舊思想,堅持客觀、公正、合理的考評,保護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進取心,避免幹部因回報和風險不對等而不想為、不敢為。對改革創新中遭受誤解、委屈乃至冤枉的幹部,大力主持公道,及時澄清還幹部清白。對惡意中傷誣陷他人、干擾改革創新造成惡劣影響的堅決查處。三是整改糾錯。對幹事創業者在改革創新中出現的失誤、錯誤甚至失敗,要秉承“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引導其及時發現癥結所在,讓幹部真心認錯悔錯及時改錯。對認錯態度好、主動挽回損失消除影響的,予以免責或從輕處理。對明知故犯,我行我素的違法違紀問題,要追究責任、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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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領導科學》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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