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1月1日起正式供熱

民生 社會 渤海早報 渤海早報 2017-10-31

渤海早報訊 (記者於強 馬根)記者昨日獲悉,今冬供熱期,本市將提前15天啟動集中供熱工作,全市供熱單位將於11月1日起正式供熱,達標運行。按照要求,10月28日下午,全市燃煤鍋爐已點火啟動,燃氣鍋爐也於10月30日點火啟動,熱電聯產按時間做好管網升溫工作。不過。本市外環線以外涉及今年改燃併網工程的項目,還有個別點位正在進行最後的驗收及供熱準備工作,涉及到的相關居民用戶,如家中暖氣不熱,還需耐心等待2-3天。

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本市供熱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熱單位不得擅自推遲供熱或提前停熱。如遇氣溫出現異常低溫的情況,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提前供熱和延期停熱;供熱單位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執行。但並未明確提前供熱的具體條件。

2016年冬天,本市提前10天啟動集中供熱,從11月5日零時起正常供熱,而在法定供熱期即將結束時,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溫預報情況,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本市相繼三次延長供暖期,算上2016年提前供暖的10天,2016-2017年供熱期,市民多享受了26天有暖氣的日子,而且延長期不向市民另收供熱費,讓市民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溫暖。

今年1月,天津市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根據氣候和溫度實際狀況,科學適時啟動和停止供暖時間,並健全長效管理服務機制”。這意味著今後在採暖期前後如遇異常低溫,市政府可決定提前供熱和延長供暖。因此,繼上一個採暖季延長供熱26天后,今年即將開始的採暖季本市再次將正式供熱時間提前了15天。

天津11月1日起正式供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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