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第二批城市永久性保護綠地的決定

民生 時政 泰州人大 2017-04-27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第二批城市永久性保護綠地的決定

點擊上方“泰州人大發布” 可以訂閱哦!

(2017年4月25日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提請批准第二批城市永久性保護綠地的議案》。會議認為,市政府提請批准的九處綠地,符合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城市永久性綠地保護的決議》要求,決定批准泰州人民廣場、泰州文昌遊園、泰州海曙園、泰州康橋園、泰州迎春遊園、高港港城公園、高港口岸雕花樓景區、姜堰萬竹園、姜堰體育公園等九處綠化地塊為第二批城市永久性保護綠地。

會議要求,市政府要及時向社會公佈綠地保護名單,設立保護標示牌,明確責任主體和保護要求,落實管護責任,並接受社會監督。永久性保護綠地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因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項目建設,確需調整的,經市人大常委會審查同意後,方可調整。

會議強調,市人大常委會要不斷加大對城市永久性保護綠地管護工作的監督力度,定期組織市人大代表開展城市永久性保護綠地的視察、檢查活動,推動綠地保護制度更好貫徹實施。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