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汨羅市委原書記白維國境外賭博上百萬,阻止公安抓捕,幫“金主”解決7200萬元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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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岳陽晚報


2019年5月9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公佈白維國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岳陽市委原副祕書長白維國受賄14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判決書顯示,白維國的受賄均發生在其任湖南省汨羅市市長、汨羅市委書記期間,其中最大一筆受賄金額高達近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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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岳陽晚報


2019年5月9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公佈白維國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岳陽市委原副祕書長白維國受賄14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判決書顯示,白維國的受賄均發生在其任湖南省汨羅市市長、汨羅市委書記期間,其中最大一筆受賄金額高達近千萬。

岳陽汨羅市委原書記白維國境外賭博上百萬,阻止公安抓捕,幫“金主”解決7200萬元債務


白維國一審庭審現場(圖/網絡)

單筆受賄近千萬,插手經濟案件

白維國受賄賬單中最大的一筆,源於其任汨羅市市長期間的一筆投資。

湘潭人孫豔瞭解到汨羅是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對再生資源的回收公司實行“徵三返七”的稅收優惠政策,遂與生意夥伴陳達在汨羅註冊成立了汨羅市衡聯銅材有限公司(簡稱衡聯公司),並決定投資1000萬元左右引進生產線,主營廢銅收購、銷售及銅材加工。

當孫豔獲悉時任汨羅市市長的白維國準備帶隊去廣東招商引資後,專程到白維國的辦公室,邀請其到陳達在廣東佛山開辦的河西銅材廠考察,白維國表示同意。

考察過程中,陳達與白維國初步達成投資意向。為確保公司在當地發展順利,陳達邀請白維國一起入股,白維國應允。三人約定,由陳達、白維國分別出資500萬元,各佔股45%,白維國的股份掛在孫豔的名下,孫豔不出資,佔股10%。

三人同時商定由陳達、孫豔具體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白維國不參與公司經營,只負責保證政府的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保證相關職能部門為企業做好服務。陳達同時向白維國提出,要保證衡聯公司能申辦福利企業、享受所有優惠政策及在辦理建廠手續時得到關照,並儘快投產,白維國同意。

至於那500萬元投資款,白維國實際只出資了270萬元,剩下的230萬元由孫豔從衡聯公司提取,又交到公司財務,等於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公司成立過程中,白維國多次向相關部門領導打招呼,為公司在企業用地、申辦福利企業、手續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他的投資也很快得到了回報,項目運行後半年內,即陸續收回自己投入的270萬元資金,並在短短的9個月時間裡,陸續收到公司投資收益980萬元(其中640萬元為欠款,未實際到手)……

然而三人的合作並沒有持續太久,僅僅過了一年,孫豔與陳達就在公司經營中產生矛盾,孫豔提出退出衡聯公司。後三人商定由陳達出資收購孫豔和白維國的股份。

雖然退出衡聯公司,但白維國仍然對該公司的生產經營予以關照。2006年10月,湖南省國稅局接到舉報稱衡聯公司涉嫌偷稅,省國稅局調查組對衡聯公司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衡聯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福利企業不達標等一系列問題。後白維國出面協調,省國稅局最終同意其提出的以企業自查方式進行處理,並補繳稅款,而未對其作出處罰,也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7年上半年,衡陽市公安局偵辦陳達實際控制的衡陽振智金屬回收有限公司、衡陽英鵬銅材有限公司涉嫌大量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決定對陳達進行抓捕。但在白維國的阻止下,衡陽市公安機關最終未能將陳達帶走。

除了以入股的方式向白維國行賄,陳達還分別於2005年中秋節前和2014年年底,兩次分別送給白維國人民幣10萬元和港幣5萬元,白維國均予以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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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岳陽晚報


2019年5月9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公佈白維國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岳陽市委原副祕書長白維國受賄14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判決書顯示,白維國的受賄均發生在其任湖南省汨羅市市長、汨羅市委書記期間,其中最大一筆受賄金額高達近千萬。

岳陽汨羅市委原書記白維國境外賭博上百萬,阻止公安抓捕,幫“金主”解決7200萬元債務


白維國一審庭審現場(圖/網絡)

單筆受賄近千萬,插手經濟案件

白維國受賄賬單中最大的一筆,源於其任汨羅市市長期間的一筆投資。

湘潭人孫豔瞭解到汨羅是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對再生資源的回收公司實行“徵三返七”的稅收優惠政策,遂與生意夥伴陳達在汨羅註冊成立了汨羅市衡聯銅材有限公司(簡稱衡聯公司),並決定投資1000萬元左右引進生產線,主營廢銅收購、銷售及銅材加工。

當孫豔獲悉時任汨羅市市長的白維國準備帶隊去廣東招商引資後,專程到白維國的辦公室,邀請其到陳達在廣東佛山開辦的河西銅材廠考察,白維國表示同意。

考察過程中,陳達與白維國初步達成投資意向。為確保公司在當地發展順利,陳達邀請白維國一起入股,白維國應允。三人約定,由陳達、白維國分別出資500萬元,各佔股45%,白維國的股份掛在孫豔的名下,孫豔不出資,佔股10%。

三人同時商定由陳達、孫豔具體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白維國不參與公司經營,只負責保證政府的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保證相關職能部門為企業做好服務。陳達同時向白維國提出,要保證衡聯公司能申辦福利企業、享受所有優惠政策及在辦理建廠手續時得到關照,並儘快投產,白維國同意。

至於那500萬元投資款,白維國實際只出資了270萬元,剩下的230萬元由孫豔從衡聯公司提取,又交到公司財務,等於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公司成立過程中,白維國多次向相關部門領導打招呼,為公司在企業用地、申辦福利企業、手續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他的投資也很快得到了回報,項目運行後半年內,即陸續收回自己投入的270萬元資金,並在短短的9個月時間裡,陸續收到公司投資收益980萬元(其中640萬元為欠款,未實際到手)……

然而三人的合作並沒有持續太久,僅僅過了一年,孫豔與陳達就在公司經營中產生矛盾,孫豔提出退出衡聯公司。後三人商定由陳達出資收購孫豔和白維國的股份。

雖然退出衡聯公司,但白維國仍然對該公司的生產經營予以關照。2006年10月,湖南省國稅局接到舉報稱衡聯公司涉嫌偷稅,省國稅局調查組對衡聯公司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衡聯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福利企業不達標等一系列問題。後白維國出面協調,省國稅局最終同意其提出的以企業自查方式進行處理,並補繳稅款,而未對其作出處罰,也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7年上半年,衡陽市公安局偵辦陳達實際控制的衡陽振智金屬回收有限公司、衡陽英鵬銅材有限公司涉嫌大量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決定對陳達進行抓捕。但在白維國的阻止下,衡陽市公安機關最終未能將陳達帶走。

除了以入股的方式向白維國行賄,陳達還分別於2005年中秋節前和2014年年底,兩次分別送給白維國人民幣10萬元和港幣5萬元,白維國均予以收受。

岳陽汨羅市委原書記白維國境外賭博上百萬,阻止公安抓捕,幫“金主”解決7200萬元債務


宣判現場(圖/網絡)

境外賭博,義商埋單

在白維國的受賄賬單上,汨羅市金龍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龍銅業公司)董事長劉健是第二大金主。與陳達以投資名義一次性“下注”不同的是,劉健賄賂白維國更注重長期的感情投資。

2006年7月,白維國因兒子要在澳門參加全國科技創新大賽,遂前去澳門考察,並邀約與自己關係密切的劉健一同前往。白維國入住澳門的葡京大酒店後參與賭博,幾天時間裡,白維國在賭場洗碼人員處拿了140萬元的籌碼,除給劉健18萬元籌碼外,其餘122萬元籌碼被白維國用於賭博及兌換港幣。事後,劉健主動向賭場洗碼人員轉賬140萬元,作為購買籌碼的資金。

劉健向白維國行賄分散而富有規律。據查,從2007年起到2014年,劉健每年都會以拜年的名義向白維國進貢,在辦公室送給白少則20萬元人民幣,多則50萬元,八年間共分15次送給白維國467萬元。

事實證明,劉健的大方出手取得了成效,其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屢屢得到白維國的“關照”。

有關證據材料顯示,劉健在投資建廠過程中,周邊的民工阻工,在白維國的協調下,當地警方迅速出警平息糾紛;金龍公司申報福利企業時,白維國不但簽字同意,還親自到岳陽找有關部門協調;金龍公司出現資金困難,白維國簽字要求汨羅市城投公司提供擔保,確保金龍公司順利解決貸款問題;2015年,金龍公司在華融湘江銀行的2000萬貸款到期,後在白維國協調下,汨羅工業園借款2400萬給金龍公司用於歸還貸款本息;2016年年初,金龍公司已累計欠下汨羅市工業園和工業園財政7200萬債務,經白維國協調,並通過汨羅市工業園經發投公司,最終以9200萬的高價收購金龍公司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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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岳陽晚報


2019年5月9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公佈白維國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岳陽市委原副祕書長白維國受賄14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判決書顯示,白維國的受賄均發生在其任湖南省汨羅市市長、汨羅市委書記期間,其中最大一筆受賄金額高達近千萬。

岳陽汨羅市委原書記白維國境外賭博上百萬,阻止公安抓捕,幫“金主”解決7200萬元債務


白維國一審庭審現場(圖/網絡)

單筆受賄近千萬,插手經濟案件

白維國受賄賬單中最大的一筆,源於其任汨羅市市長期間的一筆投資。

湘潭人孫豔瞭解到汨羅是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對再生資源的回收公司實行“徵三返七”的稅收優惠政策,遂與生意夥伴陳達在汨羅註冊成立了汨羅市衡聯銅材有限公司(簡稱衡聯公司),並決定投資1000萬元左右引進生產線,主營廢銅收購、銷售及銅材加工。

當孫豔獲悉時任汨羅市市長的白維國準備帶隊去廣東招商引資後,專程到白維國的辦公室,邀請其到陳達在廣東佛山開辦的河西銅材廠考察,白維國表示同意。

考察過程中,陳達與白維國初步達成投資意向。為確保公司在當地發展順利,陳達邀請白維國一起入股,白維國應允。三人約定,由陳達、白維國分別出資500萬元,各佔股45%,白維國的股份掛在孫豔的名下,孫豔不出資,佔股10%。

三人同時商定由陳達、孫豔具體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白維國不參與公司經營,只負責保證政府的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保證相關職能部門為企業做好服務。陳達同時向白維國提出,要保證衡聯公司能申辦福利企業、享受所有優惠政策及在辦理建廠手續時得到關照,並儘快投產,白維國同意。

至於那500萬元投資款,白維國實際只出資了270萬元,剩下的230萬元由孫豔從衡聯公司提取,又交到公司財務,等於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公司成立過程中,白維國多次向相關部門領導打招呼,為公司在企業用地、申辦福利企業、手續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他的投資也很快得到了回報,項目運行後半年內,即陸續收回自己投入的270萬元資金,並在短短的9個月時間裡,陸續收到公司投資收益980萬元(其中640萬元為欠款,未實際到手)……

然而三人的合作並沒有持續太久,僅僅過了一年,孫豔與陳達就在公司經營中產生矛盾,孫豔提出退出衡聯公司。後三人商定由陳達出資收購孫豔和白維國的股份。

雖然退出衡聯公司,但白維國仍然對該公司的生產經營予以關照。2006年10月,湖南省國稅局接到舉報稱衡聯公司涉嫌偷稅,省國稅局調查組對衡聯公司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衡聯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福利企業不達標等一系列問題。後白維國出面協調,省國稅局最終同意其提出的以企業自查方式進行處理,並補繳稅款,而未對其作出處罰,也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7年上半年,衡陽市公安局偵辦陳達實際控制的衡陽振智金屬回收有限公司、衡陽英鵬銅材有限公司涉嫌大量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決定對陳達進行抓捕。但在白維國的阻止下,衡陽市公安機關最終未能將陳達帶走。

除了以入股的方式向白維國行賄,陳達還分別於2005年中秋節前和2014年年底,兩次分別送給白維國人民幣10萬元和港幣5萬元,白維國均予以收受。

岳陽汨羅市委原書記白維國境外賭博上百萬,阻止公安抓捕,幫“金主”解決7200萬元債務


宣判現場(圖/網絡)

境外賭博,義商埋單

在白維國的受賄賬單上,汨羅市金龍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龍銅業公司)董事長劉健是第二大金主。與陳達以投資名義一次性“下注”不同的是,劉健賄賂白維國更注重長期的感情投資。

2006年7月,白維國因兒子要在澳門參加全國科技創新大賽,遂前去澳門考察,並邀約與自己關係密切的劉健一同前往。白維國入住澳門的葡京大酒店後參與賭博,幾天時間裡,白維國在賭場洗碼人員處拿了140萬元的籌碼,除給劉健18萬元籌碼外,其餘122萬元籌碼被白維國用於賭博及兌換港幣。事後,劉健主動向賭場洗碼人員轉賬140萬元,作為購買籌碼的資金。

劉健向白維國行賄分散而富有規律。據查,從2007年起到2014年,劉健每年都會以拜年的名義向白維國進貢,在辦公室送給白少則20萬元人民幣,多則50萬元,八年間共分15次送給白維國467萬元。

事實證明,劉健的大方出手取得了成效,其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屢屢得到白維國的“關照”。

有關證據材料顯示,劉健在投資建廠過程中,周邊的民工阻工,在白維國的協調下,當地警方迅速出警平息糾紛;金龍公司申報福利企業時,白維國不但簽字同意,還親自到岳陽找有關部門協調;金龍公司出現資金困難,白維國簽字要求汨羅市城投公司提供擔保,確保金龍公司順利解決貸款問題;2015年,金龍公司在華融湘江銀行的2000萬貸款到期,後在白維國協調下,汨羅工業園借款2400萬給金龍公司用於歸還貸款本息;2016年年初,金龍公司已累計欠下汨羅市工業園和工業園財政7200萬債務,經白維國協調,並通過汨羅市工業園經發投公司,最終以9200萬的高價收購金龍公司的方案。

岳陽汨羅市委原書記白維國境外賭博上百萬,阻止公安抓捕,幫“金主”解決7200萬元債務


宣判現場(圖/網絡)

1400餘萬受賄換來徒刑11年

2017年2月15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對白維國決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5月13日,岳陽市人民檢察院對其決定刑事拘留;5月27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對其決定逮捕。2018年3月29日,岳陽市人民檢察院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白維國在擔任汨羅市市長、汨羅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用地、申辦福利企業、建廠項目辦理手續、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個人子女升學等方面為相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470萬元、港幣5萬元及手鐲、黃金製品等物品。最終以被告人白維國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白維國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且積極退繳了大部分贓款,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除白維國外,其餘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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