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在行駛的客車上拉拽司機獲刑四年

蒙陰 刑法 交通 山東 光明網 2019-07-03

抱掐司機 獲刑四年半

山東蒙陰:宣判一醉酒男子拉拽客車司機案

正義網訊(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徐魁)醉酒後在行駛的客車上拉拽、摟掐司機,被乘客合力制服,短短40秒,對於一車乘客來說卻是驚心動魄。近日,由山東省蒙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險駕駛罪一案,在蒙陰縣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王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承認,表示認罪悔罪,服從判決。

今年1月1日16時許,被告人王某酒後在蒙陰縣野店鎮黃土良村乘坐客車,其間,無故阻攔關閉車門,被司機制止。17時許,客車搭載14名乘客以62km/小時的速度行駛至張家口子村一處下坡路段時,王某突然上前用左手攬住客車駕駛員張某的脖子並將右手伸向張某的面部,嚴重影響其正常駕駛。

“上來就抱住我掐我脖子,又把我往方向盤上摁。”突如其來的遭遇讓司機張某下意識地踩了一腳剎車,一邊用左手把住方向盤,右手試圖推開王某,一邊高喊尋求乘客幫助。激烈的搶奪造成客車車身在公路上劇烈搖晃,其間,逆向車道對向駛過一輛重型半掛車,情況極度危險。

車身的劇烈搖晃,加上駕駛員的大聲呼救,讓坐在後排的蒙陰縣實驗中學高三學生小海迅速發現了危險。他第一時間衝出座位,將王某拽了回來,並死死抱住。張某迅速將車輛靠路邊停穩並報警。在眾人合力下,王某的行為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1月2日,王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月10日,蒙陰縣檢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在案件審查階段,檢察機關還查明,被告人王某曾多次因醉酒駕駛、酒後毆打他人等受到拘役、行政拘留等刑事、行政處罰。2018年10月26日,王某曾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蒙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取保候審,截至本案案發時仍處於取保候審期間。

蒙陰縣檢察院認為,該案被告人王某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應當嚴懲,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同時,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王某的家庭情況有些特殊。其妻子陳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的受害者,因為先天殘疾,加之事故的二次傷害,造成行動不便,失去勞動能力。王某案發後,其12歲的兒子無人照顧。

對此,蒙陰縣檢察院依法啟動刑事救助機制,在查閱陳某涉及的2018年7月一起交通事故侵權案件相關資料後,認為其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積極幫助陳某申請了司法救助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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