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被副局長實名舉報,判了!'

眉山 四川 宜賓 澎湃新聞 新聞 內江 刑法 欽南檢察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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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記者 鍾煜豪)

微信公號“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9日發佈消息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宜賓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魏常平(副廳級)受賄案。澎湃新聞注意到,魏常平曾是數年前“副局長舉報局長”事件的涉事人之一,此事曾在當地引發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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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記者 鍾煜豪)

微信公號“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9日發佈消息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宜賓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魏常平(副廳級)受賄案。澎湃新聞注意到,魏常平曾是數年前“副局長舉報局長”事件的涉事人之一,此事曾在當地引發軒然大波。

公安局長被副局長實名舉報,判了!

圖片來源: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指出,法院判決:被告人魏常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魏常平,男,漢族,1960年5月出生,四川內江人。2016年1月,據四川省紀委通報,時任宜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魏常平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7年7月,高檢網發佈消息稱,魏常平涉嫌受賄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眉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眉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魏常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經營承包、特殊車牌辦理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魏常平此前在擔任宜賓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曾多次被該局原副局長趙飛實名舉報。

據上游新聞報道,趙飛在宜賓公安局分管財務工作,局長魏常平報銷都要經過他簽字。為了事後備查,趙飛對魏常平的賬作了備份。趙飛妻子文正秀向外界公開提供的材料裡,記載了魏常平部分公款吃喝等的報賬目錄和金額,文正秀舉報稱,趙飛曾對魏常平濫用職權、大搞打擊報復和政治迫害的行徑提出嚴厲批評,並表示將向中紀委反映。另據中新網報道,2015年7月31日,宜賓市紀委曾將趙飛帶走調查,10月30日,針對趙飛的調查結束,11月2日,趙飛又回到工作崗位,繼續擔任原職務。

上游新聞的報道稱,趙飛被調查的三個月內,他的妻子文正秀在新浪微博開始實名舉報,稱趙飛是被打擊報復,並繼續對外公佈魏常平配備五輛專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縱容犯罪團伙哄搶數千萬國有資產等。

報道還稱,此次趙飛被調查結束不久,2015年11月10日下午,宜賓市委在宜賓市公安局召開會議宣佈,根據四川省委意見,時任宜賓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魏常平的相關職務被免,接受組織調查。會議同時宣佈,由省紀委牽頭,省公安廳紀委和省檢察院組成的省委聯合工作組進駐宜賓,專司調查魏常平的相關情況。

2015年11月27日,宜賓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單,決定免去魏常平的宜賓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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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記者 鍾煜豪)

微信公號“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8月9日發佈消息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宜賓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魏常平(副廳級)受賄案。澎湃新聞注意到,魏常平曾是數年前“副局長舉報局長”事件的涉事人之一,此事曾在當地引發軒然大波。

公安局長被副局長實名舉報,判了!

圖片來源: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指出,法院判決:被告人魏常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魏常平,男,漢族,1960年5月出生,四川內江人。2016年1月,據四川省紀委通報,時任宜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魏常平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7年7月,高檢網發佈消息稱,魏常平涉嫌受賄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眉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眉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魏常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經營承包、特殊車牌辦理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魏常平此前在擔任宜賓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曾多次被該局原副局長趙飛實名舉報。

據上游新聞報道,趙飛在宜賓公安局分管財務工作,局長魏常平報銷都要經過他簽字。為了事後備查,趙飛對魏常平的賬作了備份。趙飛妻子文正秀向外界公開提供的材料裡,記載了魏常平部分公款吃喝等的報賬目錄和金額,文正秀舉報稱,趙飛曾對魏常平濫用職權、大搞打擊報復和政治迫害的行徑提出嚴厲批評,並表示將向中紀委反映。另據中新網報道,2015年7月31日,宜賓市紀委曾將趙飛帶走調查,10月30日,針對趙飛的調查結束,11月2日,趙飛又回到工作崗位,繼續擔任原職務。

上游新聞的報道稱,趙飛被調查的三個月內,他的妻子文正秀在新浪微博開始實名舉報,稱趙飛是被打擊報復,並繼續對外公佈魏常平配備五輛專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縱容犯罪團伙哄搶數千萬國有資產等。

報道還稱,此次趙飛被調查結束不久,2015年11月10日下午,宜賓市委在宜賓市公安局召開會議宣佈,根據四川省委意見,時任宜賓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魏常平的相關職務被免,接受組織調查。會議同時宣佈,由省紀委牽頭,省公安廳紀委和省檢察院組成的省委聯合工作組進駐宜賓,專司調查魏常平的相關情況。

2015年11月27日,宜賓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單,決定免去魏常平的宜賓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公安局長被副局長實名舉報,判了!


圖片來源: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另據中新社2016年4月10日消息,四川省紀委當天通報稱,該省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趙飛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四川省紀委通報顯示,趙飛曾無證私駕公車在道路上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利用職務之便將私人行程用公款報銷,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將有關幹部任免的醞釀意見洩露給相關人員等。

趙飛上述違紀行為均發生在中共十八大及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後,其已降為副縣級非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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