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美容院稱為顧客免費洗臉中途竟威逼交費 被罰10萬不服

美容 法律 內分泌失調 法制 海南法制時報 2017-05-13

本報訊(記者李崇育 通訊員冷玲波)海口一女子進店免費洗臉變成大黑臉,還被威脅不花錢洗掉“會毀容,內分泌失調”。海口一美容院因欺詐消費者被工商部門罰款10萬元,並吊銷執照,不料美容院認為處罰過重,反將工商部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撤銷工商部門對其作出的處罰決定。近日,海口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美容院請求被依法駁回。

案情回顧:

以免費洗臉為由逼迫人消費

2015年下半年,市民高女士和楊女士在海口明珠廣場逛街時,被一男子以“免費化妝品領取”為由帶到美蘭雅妃明珠店美容院,在美容院內工作人員分別把兩人安排在不同的房間內洗臉並測試皮膚,進行皮膚測試時工作人員開始向她們推銷並要求辦卡,多次被拒絕後,工作人員謊稱“另一個同學已經辦理,洗去臉上的東西需要半個小時不動,不然內分泌會失調”,期間不准他們使用手機相互聯繫,最後高女士和楊女士各花690元各辦理了一張美容卡。

同樣,市民鄭女士和吳女士也被以“免費洗臉”為由騙到這家美容院,兩人一進店就被工作人員把臉弄黑,繼而威脅要交費才能洗掉,否則會毀容,之後她們不得不支付了870多元的費用。鄭女士認為該美容院屬於威脅消費者強制消費,但要求 退款遭到拒絕,最後只好投訴到工商部門。

工商處罰:

欺詐消費者罰款10萬吊銷執照

接到消費者舉報後,海口市工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該美容院展開調查,發現美容院派工作人員在明珠廣場附近以“免費領取化妝品”或“免費洗臉測試”為幌子帶顧客入店,然後在消費者臉上進行測試,繼而以恐嚇等手段威脅不洗掉臉上的東西“會毀容,內分泌失調”,進而誘導消費者美容和辦卡消費,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

經調查取證後,工商部門認定該美容院以虛假、誇大、引人誤解的宣傳方式對消費者進行誘導消費,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屬欺詐行為。且調查過程中,美容院拒絕提供違法促銷營業收入記錄、賬冊等憑證,以及經社會曝光後,造成惡劣影響,情節嚴重。決定處以10萬元罰款,吊銷營業執照。

聽證辯論期間,美容院負責人王某否認強制消費和以虛假宣傳、欺詐手段誘導消費者消費的行為”,認為工商處罰過重。海口市工商局認為,該美容院在提供免費服務過程當中,以虛假、誇大的“不做就會毀容”“不做會內分泌失調”等恐嚇語言對消費者進行威脅和誘導,最終造成消費者被迫消費的事實;且不到一個月被兩次投訴,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所以對王某申辯理由不予採納。

法院判決:

工商部門處罰並無不妥

工商部門最終下達處罰決定後,該美容院負責人王某依舊不服,並以“沒有違法所得依據,不應對其作出處罰”“沒有危害社會和造成惡劣影響”等為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工商部門對其作出的處罰決定。

歷經一審和二審開庭審理,近日,海口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認為:該美容院虛假促銷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條款規定,構成欺詐;其次,該美容院的欺詐行為,對消費者的身心和財產造成損害,併產生惡劣社會負面影響,而且接受工商部門調查時,拒絕提供違法所得憑證,導致無法查明違法所得,均屬情節嚴重,符合依法從重處罰情節。

最終,法院終審判決:工商部門依法對該美容院做出的罰款10萬元並吊銷營業執照在法律規定幅度內,並無不妥,駁回王某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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