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 A+ 真是加密公司的福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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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 theblockcrypto,原文作者:Aislinn Keely & Frank Chaparro

Odaily 星球日報譯者 | Mo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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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 theblockcrypto,原文作者:Aislinn Keely & Frank Chaparro

Odaily 星球日報譯者 | Moni

Reg A+ 真是加密公司的福音嗎?

Blockstack 最近成為了第一個獲得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Regulation A+(Reg A+) 批准、可以通過銷售代幣來募集資金的區塊鏈初創公司,也因此引起了業內的廣泛關注。但是有業內人士認為,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Reg A + 批准並不適合區塊鏈和加密公司,而且 Blockstack 公司首席執行官也聲稱他們的代幣並不是證券。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對於這樣一個看似對加密行業利好的事情,業內為何會出現不同聲音?下面就讓星球君(微信:o-daily)和大家一起來一探究竟吧。

什麼是 Reg A+?

根據美國聯邦證券法,發行或銷售證券只有兩種合規方式:第一,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等級註冊為證券產品(需要通過嚴格的審核要求);第二,滿足當前四個法規獲得豁免,分別是 Regulation D、Regulation S、Regulation CF、以及 Regulation A+。Regulation A+是一種豁免法規,是對原 Regulation A 的一種修訂。

2015 年 3 月 25 日,美國證券交易交易委員會根據《喬布斯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第 401 條將 Regulation A 擴展至兩層:

第一層,在 12 個月內提供最多 2000 萬美元的證券發行;

第二層,在 12 個月內提供最多 5000 萬美元的證券發行。

第二層產品的購買者必須是經過認證的投資者,而且其發行方必須想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供資質,但無需向州級證券機構註冊或限定自己的產品,但會受到州級執法和和反欺詐規則的約束。

根據 Blockstack 披露的信息顯示,他們在獲得了 Regulation A+ 豁免之後將通過代幣銷售募集 2800 萬美元的資金,因此意味著屬於第二層監管。Regulation A+ 框架下的公司能夠在較小監管障礙下進行首次公開募股(IPO),因此也有點像“精簡版 IPO”,初創公司也不必面對傳統 IPO 那種嚴格的信息披露和會計標準了。

Reg A+ 適合老牌企業,但不適合加密初創公司

不過在業內專家看來,雖然 Blockstack 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准的確具有里程碑意義,而且也為其他加密公司提供了經驗,但這並不意味著其他加密初創公司也應該跟風去申請 Regulation A+ 豁免。

加密公司 Issuance 首席執行官兼 Regulation A+ 專家 Darren Marble 表示,Blockstack 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覆可能並不會為其他加密公司利用這個“快速通道”掃清道路,他說道:

“我認為 Reg A+ 非常適合老牌企業,但不適合初創公司,總的來說大多數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初創公司都是預發產品(pre-product)或預先獲得收入(pre-revenue)的。”

Darren Marble 認為 Reg A+ 非常適合擁有實體產品的公司(比如汽車),但是像 Blockstack 這樣的區塊鏈初創公司可能並不適合,因為區塊鏈公司並不提供與普通投資者相關的消費產品。而且 Blockstack 無法提供能讓大多數人都理解的產品,其他加密行業裡的公司也是如此。他補充說道:

“在 Reg A+ 監管框架下向散戶投資人募集資金的公司中,加密公司可能是最差的一類公司了。”

即便如此,對於加密行業內第一家“獲此殊榮”的 Blockstack 來說,這種光環也能使其從中受益,因為他們畢竟從證券型代幣 ICO 競爭中找到了一條新穎的道路。但正如 Darren Marble 所說,監管機構仍有可能拒絕大量申請 Reg A+ 豁免、並試圖提供代幣銷售的新興加密公司:

“你需要一個營銷合作伙伴,合法的黑總貨幣,相對於 Reg D 你需要做大量文書工作,這也會熄滅大多數嘗試通過申請 Reg A+ 豁免來進入加密行業的企業的熱情。”

事實上,Blockstack 已經通過 Reg D 募集了超過 4700 萬美元的資金,這種方式也不需要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准,僅限於經過認證的投資者。相比之下,Reg A+ 規定募資對象只能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的投資者開放。

Reg A+ 可能會給一些公司帶來負面影響

企業追求 Reg A+ 需要保持警惕——以 LongFin 為例,他們已經在監管道路上投下了一條長長的陰影,這家加密貨幣公司在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起欺詐訴訟之前,已經在納斯達克使用這一框架進行了 IPO,但是隨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並凍結了該公司 2700 萬美元的非法收益使其股價大幅下跌,最終不得不無奈地“自願”從納斯達克退市。

“LongFin 事件”發生之後,納斯達克試圖提高對 Reg A+ 公司上市設定自己的標準,而且還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議變更相關規則,新規則已經於今年六月底獲得了監管機構的批准,要求企業獲得 Reg A+ 批准之後至少兩年才能上市。

TokenSoft 首席執行官 Mason Borda 表示,Blockstack的舉動可能會為其他加密公司打開大門,他說道:

“任何時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都會制定新的監管路徑,發行方則會將其作為模板來實現同樣的目標,我們預計類似的需求可能會大幅上升。”

事實上,正如 Mason Borda 所預料的那樣,就在 Blockstack 宣佈獲得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准之後第二天,另一家加密貨幣公司 YouNow 也做了同樣的事情,他們也在 Reg A+ 下注冊了自己的以太坊代幣 Props。

Blockstack 表示其產品不是證券

讓人感到意外的是,Blockstack 並不認為他們的代幣“Stack”是一種證券。如果這樣的話,為什麼他們要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獲得代幣銷售的批准呢?

根據 Blockstack 公司首席執行官 Muneeb Ali 的說法,自從其區塊鏈上線開始,Stack 就是一個實用型代幣,而且該代幣還有一個應用程序。他們之所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尋求 Reg A+ 的批准,是因為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內會將他們的代幣視為證券。Muneeb Ali 表示,Blockstack 在美國會非常謹慎形式,並且遵守證券型代幣的規則,但可以肯定的是,Stack 代幣不代表 Blockstack 的股權,也不會為持有人支付股息。

如果真如 Muneeb Ali 所說,Stack 代幣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比如未來是否會被監管允許在 Coinbase 或 Binance 這樣的開放交易平臺上交易。但 Muneeb Ali 認為,這種情況下主要責任其實在交易所身上。Stack 代幣最初設計就是能在 P2P 交易所交易,但是在美國,這些交易所必須按照監管要求註冊成為“證券交易所”才能交易相關代幣,也意味著會限制 Stack 代幣在 Huobi 和 Binance 這樣的交易所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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