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拉蒂車內3人身份曝光!肇事者將面臨怎樣的刑罰?

7月3日22時42分,在河南永城市發生一起車輛追尾交通事故,導致2人死亡、4人受傷。央廣新聞曾對此事進行報道(詳情)。隨著調查的進展,瑪莎拉蒂車內3人的身份曝光,相關通報內容也迅速登上了微博熱搜榜。


瑪莎拉蒂車內3人身份曝光!肇事者將面臨怎樣的刑罰?



據永城市公安局調查,2019年7月3日晚,譚某(女,23歲,無業)、劉某(男,24歲,學生)、張某(女,21歲,永城市屬企業職工)3人,在永城市東城區雪楓路南段燒烤店吃飯、飲酒後,譚某駕駛豫NExx55瑪莎拉蒂轎車,拉載劉某、張某2人離開。


瑪莎拉蒂車內3人身份曝光!肇事者將面臨怎樣的刑罰?


22時40分許,譚某3人駕乘車輛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地稅巷時,與正在該路段行駛及路邊停放的皖FExx69大眾轎車等8輛轎車發生輕微剮蹭,未造成人員傷亡。隨後,譚某駕車逃逸。22時42分許,譚某駕車逃逸至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追尾撞擊一輛等待信號燈的豫N0xx2L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燃燒、車內2人(葛某,男,44歲;賈某,男,43歲)當場死亡、1人(駕駛員王某,男,31歲)受傷;肇事車內3人受傷。

目前,受傷的4人仍在治療中。其中,被追尾車內傷者王某,深二度燒傷,目前無生命危險,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肇事車內3人,譚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折,劉某肺挫裂傷、側骨骨折,張某腹腔積液,3人無生命危險,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該市公安局表示,將嚴格依法辦案,從快查處,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公平正義。

案件發生後,引起網民熱議,出現各種推測,對事情真相提出一些質疑。希望廣大網民朋友以官方發佈信息為依據,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生態秩序。


肇事女司機譚某23歲剛畢業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經過多方瞭解得知,肇事女司機譚某,23歲,剛從某職業學院畢業。譚某父母早年在永城茴村鎮靠做皮毛(皮革)生意發家,賺到第一桶金,家境比較富裕。

不過,據紅星新聞,永城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警方尚未核實肇事車輛內人員家庭情況。永城市網信辦相關負責人亦稱,未核實幾人家庭背景。

另據知情人介紹,被撞寶馬車內兩名死者為同事,其中一名死者A今年45歲左右,家裡有兩位年近80歲的老人,3個孩子中兩個孩子還未成年,家庭負擔比較重。事故發生當晚,二人在永城辦事,其朋友駕駛自己的寶馬車送二人回家,在永城市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等待信號燈時被譚某駕駛的瑪莎拉蒂撞飛,寶馬車起火。坐在寶馬車後排的二人不幸身亡。駕駛員被附近救火的群眾救出,全身大面積燒傷。


女子醉駕致2死,會不會被判死刑?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多個罪名,其中包括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關於該起案件,幾位律師給出瞭解讀: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表示,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三個罪名之間存在區別。危險駕駛罪是指沒有引發事故的危險駕駛行為。如果引發事故、過失造成的,屬於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故意造成的,譬如本案,出事前肇事車輛曾與多輛車剮蹭並逃逸,放任危害發生,則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刑事部高級合夥人吳立偉律師告訴記者,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第二章中的一種類罪名,具體犯罪類型有很多種。本案中,肇事司機因醉駕造成多人傷亡,符合醉酒駕駛並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行為,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應根據《刑法》第114-115條規定,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湖南湘達律師事務所簡鬆軍律師認為,交通肇事罪是過失,即不小心犯錯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則是故意。肇事司機在喝酒之後,放任自己,不顧社會大眾的安全,違法駕駛並造成重大事故,屬於後者。

簡鬆軍表示,在司法實踐中,類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判處死刑的先例。


醉駕入刑已八年 緣何喚不醒“亡命客”?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廣評論員王健發佈題為《醉駕入刑已八年 緣何喚不醒“亡命客”?》的評論文章。

文章表示,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駕入刑”成為現實。從那時起到今天已經走過了八年時光,嚴格的法律已經給中國的“酒文化”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成為朋友聚會中常常叮囑的語句。絕大多數國人,都能夠自覺遵守法律,敬畏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縱然“醉駕入刑”取得了無可爭辯的效果,但對一小部分人而言,法律卻遲遲喚不醒他們沉睡的法律意識。河南永城的這位女司機,顯然並沒有把酒駕的嚴重後果當回事,對於法律可能給予的懲處也毫無忌憚。隔三差五,人們也會從新聞媒體上看到酒駕肇事者的身影。常常,他們的故事伴隨著慘烈的事故和生命的消逝。

正如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一樣,如何讓法律面前最頑劣的一群人止步,是一個艱難的課題。當所有人都敬畏法律,尊重生命,遠離酒駕的時刻,這些“亡命客”卻遲遲處於沉睡狀態。他們,威脅的是所有人的生命。喚醒“亡命客”,才能打通治理醉駕的最後一公里。問題是,怎樣才能喚醒他們?

文章稱,這一次永城街頭的慘烈事故,醉酒駕駛的女司機在事故發生前已經剮蹭多輛轎車,在群眾將其圍堵的情況下依然強行逃逸,氣焰極其囂張,法律意識的淡薄令人震驚。這樣的司機,稱其為“馬路殺手”毫不誇張,必須果斷制止。假若在剮蹭多輛小轎車時,這位醉酒司機就被果斷控制,或許後一起事故就能避免,2死4傷的慘劇就不會發生。

如何制止?怎樣控制?無疑,需要警方和群眾聯手,實現快速行動。一方面,群眾見到在馬路上橫衝直撞的車輛要不做耽擱,果斷報警。另一方面,也要我們出警迅速,及時行動。在一些國家,警方在對待超速、肇事逃逸、醉酒駕駛車輛等時毫不手軟,採取別車、撞擊等手段,極端情況下甚至運用槍械制服肇事者。儘管制止“馬路殺手”的手段不必盲目升級,但制止“馬路殺手”的行動,就是保護無辜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要快些!再快些!

無論到何時,無視法律、踐踏生命,拿他人生命當兒戲者,都當受到法律最嚴厲的懲罰。永城街頭的這起惡性交通事故再一次提示我們,唯有用最有效的手段打擊馬路上的“亡命客”,打通治理醉駕的最後一公里,無辜路人的生命安全才有切實保障,也才能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來源:央廣新聞

編輯:費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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