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屍體幫人頂包以逃避火葬 兩男子被判刑'

陸豐 廣東 文化 不完美媽媽 汕尾 人民網四川頻道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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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風俗習慣影響,有些村子的村民希望在去世後選擇土葬的方式,廣東陸豐市兩名男子利用這種心理,做起了一門“生意”,通過盜竊屍體然後轉賣給家屬頂包逃避火葬,價格最高可達16.5萬元,並從中獲利。記者瞭解到,近日,廣東省陸豐市人民法院對陳某、林某分別作出判決,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和一年九個月。

陳某是廣東省陸豐市人,小學文化,經營紅白喜事生意;林某同樣也是陸豐市人,初中文化,無業。據瞭解,林某曾因盜竊屍體罪於2014年7月14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2016年9月中旬,因身體患病醫治無效,陸豐市橋衝鎮某村村民林華(化名)84歲的母親鄭某逝世,為了避免死者屍體火葬而達到土葬目的,林華的親屬找林某和陳某,聯繫購買運載屍體替換,約定事情辦妥後給付費用8.5萬元。

同月18日鄭某出殯的當天,陳某運載裝有屍體的棺木,試圖掉包鄭某的屍體前去火化,發現有陸豐市殯改大隊的人員在場,便在後衝村的陂頭石場處棄車棄屍逃離。

2016年11月,林某、陳某兩人再次作案,並獲得16.5萬元報酬。在掉包屍體之後,被頂包的屍體送到殯儀館拉走火化。就在準備火化時,殯儀館工作人員察覺到棺木偏輕,不像成年男子死亡的重量。在叫家屬確認死者身份時,家屬逃避。於是殯儀館方面將情況上報殯葬監察隊。

2016年12月26日,被告人林某被抓獲歸案,而陳某卻一直在逃。

2017年4月18日,陸豐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林某犯盜竊屍體罪。2017年8月2日,陸豐市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其行為構成盜竊屍體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2018年10月23日,同案人陳某被惠州鐵路公安處汕尾站派出所民警抓獲歸案。

2019年5月15日,陸豐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獲刑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記者何生廷 實習生陳曉丹 吉蘭蘭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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