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一男子當街捅死岳父,捅傷妻子和母親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禮泉 劉奇 咸陽 不完美媽媽 陝西 急救 刑法 西北信息報社 2019-06-30

6月27日上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禮泉縣對故意殺人犯劉奇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咸陽一男子當街捅死岳父,捅傷妻子和母親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案情簡介

故意殺人犯劉奇,別名劉特,男,漢族,1988年1月2日出生於陝西省禮泉縣,初中文化,農民,戶籍地禮泉縣昭陵鄉劉家村五組,住所地禮泉縣煙霞鎮西二村。2017年2月23日因毀壞財物被決定行政拘留十五日,罰款人民幣一千元。

罪犯劉奇於2017年2月因婚姻糾紛砸毀其妻王某之父王某某(被害人,歿年58歲)家財物,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釋放後去新疆打工。同年5月11日21時許,王某在其母閆某某(被害人,時年54歲)陪同下來到約定地點與劉奇商議婚姻問題。談論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劉奇從身上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捅刺王某,閆某某上前阻擋,被劉奇刺中臉部一刀。劉奇持刀追刺王某,閆某某,王某某上前阻擋,劉奇朝王某某、閆某某上半身分別捅刺數下。王某某受傷倒地後,劉奇持刀追刺王某未果,遂將自己喉管割破並將上身多處刺傷。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後,將劉奇送往醫院救治,后王某、閆某某亦被送往醫院救治。王某某因左頸總動脈破裂,急性大出血當場死亡。王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閆某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該犯不服,提起上訴。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報最高人民法院已予核准,並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於2019年6月27日在陝西省禮泉縣將罪犯劉奇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來源:禮泉縣人民法院

咸陽一男子當街捅死岳父,捅傷妻子和母親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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