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潁政法:繁城鎮劉某民亂倒垃圾無理取鬧暴力襲警,親友8人被刑拘


臨潁政法:繁城鎮劉某民亂倒垃圾無理取鬧暴力襲警,親友8人被刑拘


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執法權威,公安部發布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於2019年2月1日正式實施行。近日,臨潁縣繁城鎮營王村劉某民與親友共8人,暴力襲警,妨害執行公務,被臨潁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2月19日下午,臨潁縣公安局繁城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繁城鎮營王村村民劉某民亂倒垃圾不聽勸阻,並辱罵村幹部,立即前往處置。現場處置中,劉某民與妻子、兒子、兒媳、堂弟等8人對民警和輔警進行謾罵、推搡和毆打,場面陷入一時混亂、失控。當日下午16時20分,我局刑偵大隊及相鄰派出所趕到現場增援、處置,迅速穩控了局勢,將被打傷的民警、輔警送往醫院救治。後經法醫鑑定,一名民警和輔警為輕微傷。

該案的發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經公安局刑偵部門多方走訪、調查、取證,劉某民和妻子王某珍、兒媳趙某音與村民李某起 4人,因涉嫌妨害執行公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劉某民的兒子劉某才(2018年12月曾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和劉某民的堂兄弟劉某生、劉某民、劉某偉 4人刑拘在逃。

臨潁政法:繁城鎮劉某民亂倒垃圾無理取鬧暴力襲警,親友8人被刑拘

妨害公務罪,又稱“阻礙執行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侵害的對象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並且是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2)在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所謂暴力通常表現為毆打、梱綁、禁閉等侵犯人身的強力行動;所謂“威脅”通常表現為以殺害、傷害、毀滅財產或毀滅名譽等形式實行精神強制。(3)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國家工作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有意用暴力、威脅方法進行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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