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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五月份,
臨潁又迎來了楊絮的
集中大爆發!
漫天飛舞的楊絮,
不僅給出行和健康帶來一定影響,
還存在很大的火災隱患。
楊柳絮因含有大量油脂
遇到明火後極易燃燒且蔓延速度極快
近日,臨潁縣大隊成功撲滅多起因楊絮引發的火災
造成楊柳絮火災的原因有哪些?
01
兒童玩火。兒童好奇心強,對紛飛而下的楊柳絮充滿好奇心,常去點燃聚集成堆的楊柳絮,導致火災發生。
02
未熄滅的菸頭。假期期間戶外活動人群較多,菸頭在未熄滅的情況下扔進楊柳絮堆積層中,溫度達到燃點立刻燃燒。
03
生活生產用火。例如假期戶外燒烤後未將火種熄滅就傾倒在垃圾堆中、在楊柳絮堆積區附近進行電焊作業等。
那麼,該如何防範柳絮引發火災呢?
臨潁縣消防救援大隊溫馨提示您:
一、忌玩樂。市民不要以點燃柳絮取樂,特別要加強孩童教育,防止因貪玩點燃柳絮造成大火。
二、勤打掃。發現柳絮積聚,要加強清掃、掩埋,並多在地面灑水降燥,以免留下火災隱患。
三、重防控。菸民朋友要杜絕隨手亂扔菸蒂的陋習,一定要在確認菸頭完全熄滅以後再將菸頭丟棄。工廠的鋸切、拋光等工序車間特別要防止火星引燃飄入的柳絮,可採取勤加打掃、配置紗窗等方式清除、阻斷柳絮,以免柳絮引火“作案”。
“特別提醒”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對小孩日常的危險行為及時進行防範和監管,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到能夠引起火源的物品,小孩實施玩火行為造成生命財產損害,監護人均應連帶承擔侵權責任。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放火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時又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來源:臨潁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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