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10萬元!臨沂這4家加油站收到反恐罰單

臨沂市反恐辦會同市郵政管理局、中石化臨沂分公司等成員單位,市公安局組織督察、治安、交警、反恐等有關警種組成檢查組,督導檢查全市部分加油站、旅館業、物流寄遞業、長途客運公司等反恐防範措施落實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對以下4家加油站進行了處罰,處罰有關責任人2名。

1

河東區劉店子鄉駐地東西中心路南

農友石化加油站

經查,該加油站存在顧客未用身份證登記購得散裝汽油問題。

河東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該加油站罰款100000元,對責任人王某奇罰款10000元。

2

沂南縣朝陽路

山東石化加油站

經查,該加油站存在員工查驗身份證不仔細,致使顧客購得散裝汽油問題。

沂南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對加油站罰款10000元。

3

莒南縣南環路

山東石化加油站

經查,該加油站存在顧客使用他人身份證登記購得散裝汽油問題。

莒南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有關規定,對加油站罰款10000元,對責任人王某罰款1000元。

4

羅莊區

中元能源南門站

經查,該加油站存在顧客持他人身份證購買散裝汽油,加油人員未嚴格查驗身份證問題。

羅莊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對加油站罰款2000元。

平安臨沂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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