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往返奔波千里 遠赴衡陽執行拘留

臨湘 衡陽 岳陽 裝修 湖南高院 2019-06-06
臨湘:往返奔波千里 遠赴衡陽執行拘留

湖南法院網訊 5月30日中午12時30分,正在衡陽市衡陽縣臺源寺鎮家裡看電視的被執行人黃某,面對突然降臨的臨湘法院執行幹警,傻了眼,在簡單地反抗後,被岳陽市臨湘法院強制執行司法拘留15日。

事情緣於2016年9月,黃某因經營物流公司資金週轉需要,在申請人李某親戚的介紹下,向李某借款1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但黃某在借款到期後,以暫時無力償還為由,拒不還款。申請人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11月,臨湘法院依法判決借款事實成立。2019年1月16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多次電話做被執行人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動履行。但被執行人以無財產為由拒不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瞭解到,被執行人2017年在某商場套間裝修花了17萬元,名下還有一輛起亞牌非營運小車,屬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據此,臨湘法院決定對黃某司法拘留15日,並於5月30日奔波千里對黃某執行拘留。目前,被拘留的黃某表示願意籌措資金協商解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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