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牌輸錢起邪念 盜竊新人3萬禮金獲刑

李海 婚禮 法律 唐豔 安次法院 安次法院 2017-08-31

打牌輸錢起邪念 盜竊新人3萬禮金獲刑

一年前,安次區某村男子李海與唐豔在村裡舉辦了婚禮,沒想到,當賓客散盡禮金被盜。日前,安次區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件。

2015年某日,李海家共收了3.4萬元禮金,李海讓唐豔放在了他們婚房衣櫃內的包裡。到了傍晚,賓客散了,唐豔拿錢去給婚慶結賬時才發現禮金少了3萬元,李海懷疑錢被盜了,就撥打電話報了警。

在舉辦婚禮的前一天,李海的朋友趙輝、潘靜等到他家幫忙。這些朋友當晚並沒有走,在一起玩牌,據朋友趙輝回憶,潘靜沒多少錢,潘靜輸光錢之後跟趙輝借了錢。第二天李海舉辦完婚禮的當天晚上,潘靜將錢還給了趙輝,也是在當天晚上,趙輝得知李海家丟失了禮金。

很快,安次公安分局民警對潘靜進行了訊問,潘靜交代,李海結婚當天他去隨了份子,下午的時候看到李海的屋子裡沒人,他就一個人偷偷進了屋子,翻開了衣櫃,發現裡面有一個女士提包,裡面有錢,就拿走了三捆100元面值的,估計應該是3萬,把錢放在褲子口袋裡就回家了。

潘靜從中拿出了4000元,剩下的放在了自家西屋床下的櫃子裡了。隨後潘靜又回到了李海家,還了欠趙輝的錢。後來李海說丟錢了,接著李海就報了警。經過訊問潘靜很快就承認了盜竊的事實。潘靜稱當時喝了酒,頭腦一熱做了錯事。

安次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潘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案發後,被告人潘靜坦白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被盜財物已被追回發還給失主。最終,被告人潘靜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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