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被上交所問詢 要求核查是否挪用募集資金

中證網訊(記者 楊潔)力帆股份(601777)7月5日晚公佈收到上交所問詢函,問詢函要求公司核查是否存在募集資金被直接或間接挪用、佔用等違法違規情形,並說明事件相關責任人。

7月5日,公司披露擬終止前期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亦即終止實施“汽車新產品研發”項目,並將該項目尚未使用完畢及已完成投資募投項目的共同節餘募集資金4.49億元全部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公告顯示,公司分別於2018年7月6日、2018年12月17日和2019年4月16日三次使用募集資金合計4.49億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對此,問詢函要求逐一列示上述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4.49億元的具體用途及實際流向。

上交所還注意到,在前期三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4.49億元中,3.79億元於2019年7月5日到期,另有1000萬元和6000萬元分別將於2019年12月和2020年4月到期,上述三筆資金均未歸還。問詢函要求公司明確說明是否無法歸還已到期的3.79億元資金及具體原因;明確說明當前是否存在無法及時償還未到期的7000萬元資金的情形及具體原因;核查是否存在募集資金被直接或間接挪用、佔用等違法違規情形;補充披露公司後續擬採取的補救及整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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