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 法律 設計 滕州司法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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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認真貫徹全國司法所工作會議精神,強化頂層設計,加大推進力度,不斷夯實司法所基礎建設,司法所職能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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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認真貫徹全國司法所工作會議精神,強化頂層設計,加大推進力度,不斷夯實司法所基礎建設,司法所職能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

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省司法廳 郝集體

強化頂層設計,完善規範化建設制度體系

找準司法所工作短板。年初以來,遼寧省司法廳組織開展了2次大調研,找準了司法所在管理體制、人員編制、業務用房等各方面存在的5類13項問題,形成的專題調研報告得到了省領導的批示。

及時出臺針對性意見。與遼寧省委政法委、省委編辦等單位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等具體措施。

完善規範化建設落實措施。制定《遼寧省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標準》《司法所規範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遼寧省司法所標識規範》,與遼寧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遼寧省司法廳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將人民調解、村(居)法律顧問、仲裁等14項服務事項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

注重工作推動,狠抓規範化建設的任務落實

注重工作部署。召開遼寧省司法所暨基層基礎工作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問題,部署新形勢下加強司法所建設的工作任務。

注重信息化建設。對已開發完成的人民調解信息系統和“調解通”掌上APP,加大推廣使用力度,提升調解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注重品牌建設。24個全國模範司法所、先進司法所、23名全國模範司法所長受到司法部表彰。新建個人調解工作室526個。

注重典型示範。對部分市、縣(區)為司法所招錄輔助人員,實現專職人民調解員全覆蓋,通過市民調解大賽提高調解員素質等先進做法在全省推廣。

注重監督檢查。將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列入綜治考評和年度考核範圍,並適時開展檢查督導、工作調度和工作通報。

融入工作大局,提升規範化建設的工作格局

遼寧省司法廳積極推進規範化建設與全局性工作深度融合。

與構建大調解格局相結合。與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聯合出臺《關於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推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並召開全省會議進行部署。

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相結合。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摸排糾紛線索28867條,處理疑難複雜矛盾糾紛4263件。

與法律服務貼心人活動相結合。組織開展當好人民群眾“法律貼心人”活動,累計徵求建議和意見4672條,對梳理出的119條意見全部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

與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相結合。全省依託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514個,建成率100%;上半年,共受理公共法律服務諮詢5.8萬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審案件5498件。

與法治鄉村建設相結合。司法所共為基層黨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議1072條,開展法治宣傳17341次,有效提高了基層法治建設水平和全民守法意識。

原標題:遼寧:強化頂層設計 創新工作機制 全面推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來源:司法部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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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認真貫徹全國司法所工作會議精神,強化頂層設計,加大推進力度,不斷夯實司法所基礎建設,司法所職能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

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省司法廳 郝集體

強化頂層設計,完善規範化建設制度體系

找準司法所工作短板。年初以來,遼寧省司法廳組織開展了2次大調研,找準了司法所在管理體制、人員編制、業務用房等各方面存在的5類13項問題,形成的專題調研報告得到了省領導的批示。

及時出臺針對性意見。與遼寧省委政法委、省委編辦等單位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等具體措施。

完善規範化建設落實措施。制定《遼寧省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標準》《司法所規範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遼寧省司法所標識規範》,與遼寧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遼寧省司法廳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將人民調解、村(居)法律顧問、仲裁等14項服務事項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

注重工作推動,狠抓規範化建設的任務落實

注重工作部署。召開遼寧省司法所暨基層基礎工作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問題,部署新形勢下加強司法所建設的工作任務。

注重信息化建設。對已開發完成的人民調解信息系統和“調解通”掌上APP,加大推廣使用力度,提升調解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注重品牌建設。24個全國模範司法所、先進司法所、23名全國模範司法所長受到司法部表彰。新建個人調解工作室526個。

注重典型示範。對部分市、縣(區)為司法所招錄輔助人員,實現專職人民調解員全覆蓋,通過市民調解大賽提高調解員素質等先進做法在全省推廣。

注重監督檢查。將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列入綜治考評和年度考核範圍,並適時開展檢查督導、工作調度和工作通報。

融入工作大局,提升規範化建設的工作格局

遼寧省司法廳積極推進規範化建設與全局性工作深度融合。

與構建大調解格局相結合。與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聯合出臺《關於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推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並召開全省會議進行部署。

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相結合。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摸排糾紛線索28867條,處理疑難複雜矛盾糾紛4263件。

與法律服務貼心人活動相結合。組織開展當好人民群眾“法律貼心人”活動,累計徵求建議和意見4672條,對梳理出的119條意見全部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

與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相結合。全省依託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514個,建成率100%;上半年,共受理公共法律服務諮詢5.8萬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審案件5498件。

與法治鄉村建設相結合。司法所共為基層黨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議1072條,開展法治宣傳17341次,有效提高了基層法治建設水平和全民守法意識。

原標題:遼寧:強化頂層設計 創新工作機制 全面推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來源:司法部微信公眾號

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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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認真貫徹全國司法所工作會議精神,強化頂層設計,加大推進力度,不斷夯實司法所基礎建設,司法所職能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

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省司法廳 郝集體

強化頂層設計,完善規範化建設制度體系

找準司法所工作短板。年初以來,遼寧省司法廳組織開展了2次大調研,找準了司法所在管理體制、人員編制、業務用房等各方面存在的5類13項問題,形成的專題調研報告得到了省領導的批示。

及時出臺針對性意見。與遼寧省委政法委、省委編辦等單位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等具體措施。

完善規範化建設落實措施。制定《遼寧省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標準》《司法所規範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遼寧省司法所標識規範》,與遼寧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遼寧省司法廳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將人民調解、村(居)法律顧問、仲裁等14項服務事項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

注重工作推動,狠抓規範化建設的任務落實

注重工作部署。召開遼寧省司法所暨基層基礎工作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問題,部署新形勢下加強司法所建設的工作任務。

注重信息化建設。對已開發完成的人民調解信息系統和“調解通”掌上APP,加大推廣使用力度,提升調解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注重品牌建設。24個全國模範司法所、先進司法所、23名全國模範司法所長受到司法部表彰。新建個人調解工作室526個。

注重典型示範。對部分市、縣(區)為司法所招錄輔助人員,實現專職人民調解員全覆蓋,通過市民調解大賽提高調解員素質等先進做法在全省推廣。

注重監督檢查。將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列入綜治考評和年度考核範圍,並適時開展檢查督導、工作調度和工作通報。

融入工作大局,提升規範化建設的工作格局

遼寧省司法廳積極推進規範化建設與全局性工作深度融合。

與構建大調解格局相結合。與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聯合出臺《關於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推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並召開全省會議進行部署。

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相結合。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摸排糾紛線索28867條,處理疑難複雜矛盾糾紛4263件。

與法律服務貼心人活動相結合。組織開展當好人民群眾“法律貼心人”活動,累計徵求建議和意見4672條,對梳理出的119條意見全部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

與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相結合。全省依託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514個,建成率100%;上半年,共受理公共法律服務諮詢5.8萬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審案件5498件。

與法治鄉村建設相結合。司法所共為基層黨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議1072條,開展法治宣傳17341次,有效提高了基層法治建設水平和全民守法意識。

原標題:遼寧:強化頂層設計 創新工作機制 全面推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來源:司法部微信公眾號

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遼寧:明確規定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一般應當由3人以上組成

附:司法所是幹嘛的?

一、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市(區、縣)司法局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

二、工作內容: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

2、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

3、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4、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5、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三、司法所是行政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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