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陵:警示教育課堂移到庭審現場'

樂陵 經濟 跳槽那些事兒 大眾日報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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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海峰 通訊員 賈鵬 譚偉 報道

本報樂陵訊 8月27日下午1點,樂陵市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樂陵經濟開發區毛西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張某涉嫌職務犯罪一案開始庭審,旁聽席上還有來自樂陵經濟開發區的21名村黨支部書記參加。

一個多小時裡,公訴人列出被告人張某利用職務之便、借經手辦理國家徵地拆遷補償款之機虛報套取國家補償款貪汙犯罪事實和證據,剖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張某當庭認罪。旁聽的幹部深受觸動,“我感受太深了,還想著村幹部為村裡做了這麼多工作,即使有點過錯也能功過相抵。要以他為戒,絕不能做違紀違法的事。”石家村黨支部書記石洪剛說。

樂陵市按照查處案件的類型,有針對性地安排工作環境相似、職務相近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旁聽庭審,切實增強警示教育的實效。目前,該市紀委監委已先後組織3場庭審旁聽活動,200餘名黨員幹部接受教育。“警示教育不僅要抓在經常也要融入日常,把警示教育課堂移到庭審現場,起到了‘查處一個、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樂陵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康永兵介紹,“將結合‘清廉鄉村’建設,發揮‘身邊人’案件警示教育功能,引導全市特別是基層黨員幹部增強紀律規矩意識,築牢思想堤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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