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8月22日)農曆七月二十二
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
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
燃放煙花爆竹祈福,搏個好彩頭
但聽青報君一句勸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小夥伴
明天千萬不!要!放!
8月20日青島市已召開專門會議
市公安部門也出臺了相關方案
▼▼▼
對準備違規燃放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的,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並離開現場的,從嚴處罰
對,準備燃放也不行
絕對是嚴查無疑了
"明天(8月22日)農曆七月二十二
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
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
燃放煙花爆竹祈福,搏個好彩頭
但聽青報君一句勸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小夥伴
明天千萬不!要!放!
8月20日青島市已召開專門會議
市公安部門也出臺了相關方案
▼▼▼
對準備違規燃放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的,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並離開現場的,從嚴處罰
對,準備燃放也不行
絕對是嚴查無疑了
8月20日,青島市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對“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了專項部署,強調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區禁放煙花爆竹,以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城市良好形象。
截至今年年底,我市現行的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仍為“限放”。根據《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我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及嶗山區的建成區在農曆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財神節”期間屬於我市市區規定的禁止燃放的時段,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也是在近日
市公安局制定了
《加強“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
限放管理工作方案》
“財神節”期間
我市公安機關將與有關部門
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加強源頭整治
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作、
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明天(8月22日)農曆七月二十二
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
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
燃放煙花爆竹祈福,搏個好彩頭
但聽青報君一句勸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小夥伴
明天千萬不!要!放!
8月20日青島市已召開專門會議
市公安部門也出臺了相關方案
▼▼▼
對準備違規燃放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的,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並離開現場的,從嚴處罰
對,準備燃放也不行
絕對是嚴查無疑了
8月20日,青島市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對“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了專項部署,強調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區禁放煙花爆竹,以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城市良好形象。
截至今年年底,我市現行的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仍為“限放”。根據《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我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及嶗山區的建成區在農曆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財神節”期間屬於我市市區規定的禁止燃放的時段,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也是在近日
市公安局制定了
《加強“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
限放管理工作方案》
“財神節”期間
我市公安機關將與有關部門
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加強源頭整治
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作、
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許多小夥伴可能存在僥倖心理
認為點完就跑反正抓不著
但看看警察叔叔說的
青報君還是勸你放棄
↓↓↓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四區公安分局將組織警力開展街面巡查,對沿街商鋪和居民進行宣傳;
✪對準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及時勸阻並收繳煙花爆竹,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及時固定證據,收繳煙花爆竹,依法傳喚行為人並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離開現場的,將追查違規燃放行為人,依法從嚴處罰;
✪對群眾撥打110舉報的,將組織警力開展調查處置;
✪對違規燃放造成損害公私財物和人身傷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予以處罰;
✪對執法過程中,拒絕、阻礙民警執法的,依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交警支隊立足我市主要交通要道開展流動稽查活動,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巡查堵控,及時攔截檢查各類可疑車輛。
✪地鐵公安分局將加強“財神節”煙花爆竹限放宣傳,進一步加強安全檢查,防止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地鐵。
➥另外,廣大市民發現有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應及時向警方舉報。舉報電話:110
據瞭解
這也是我市最後一年執行“限放”規定
依據今年7月19日最新通過的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從2020年1月1日起
我市將由“限放”改為“禁放”
新《規定》明確了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以及嶗山區、城陽區、西海岸新區的建成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區市也可劃定本轄區禁放區域
對於舉報者還將有獎勵
"明天(8月22日)農曆七月二十二
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
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
燃放煙花爆竹祈福,搏個好彩頭
但聽青報君一句勸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小夥伴
明天千萬不!要!放!
8月20日青島市已召開專門會議
市公安部門也出臺了相關方案
▼▼▼
對準備違規燃放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的,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並離開現場的,從嚴處罰
對,準備燃放也不行
絕對是嚴查無疑了
8月20日,青島市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對“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了專項部署,強調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區禁放煙花爆竹,以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城市良好形象。
截至今年年底,我市現行的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仍為“限放”。根據《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我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及嶗山區的建成區在農曆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財神節”期間屬於我市市區規定的禁止燃放的時段,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也是在近日
市公安局制定了
《加強“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
限放管理工作方案》
“財神節”期間
我市公安機關將與有關部門
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加強源頭整治
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作、
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許多小夥伴可能存在僥倖心理
認為點完就跑反正抓不著
但看看警察叔叔說的
青報君還是勸你放棄
↓↓↓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四區公安分局將組織警力開展街面巡查,對沿街商鋪和居民進行宣傳;
✪對準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及時勸阻並收繳煙花爆竹,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及時固定證據,收繳煙花爆竹,依法傳喚行為人並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離開現場的,將追查違規燃放行為人,依法從嚴處罰;
✪對群眾撥打110舉報的,將組織警力開展調查處置;
✪對違規燃放造成損害公私財物和人身傷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予以處罰;
✪對執法過程中,拒絕、阻礙民警執法的,依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交警支隊立足我市主要交通要道開展流動稽查活動,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巡查堵控,及時攔截檢查各類可疑車輛。
✪地鐵公安分局將加強“財神節”煙花爆竹限放宣傳,進一步加強安全檢查,防止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地鐵。
➥另外,廣大市民發現有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應及時向警方舉報。舉報電話:110
據瞭解
這也是我市最後一年執行“限放”規定
依據今年7月19日最新通過的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從2020年1月1日起
我市將由“限放”改為“禁放”
新《規定》明確了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以及嶗山區、城陽區、西海岸新區的建成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區市也可劃定本轄區禁放區域
對於舉報者還將有獎勵
(資料圖)
有沒有準備放的小夥伴
青報君已經提醒了
趕緊“剎車”啊~
記者 |藺君妍 薛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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