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注意!明天嚴查這事!點完就跑抓不著?勸你放棄吧……'

嶗山 青島 青島新聞網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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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8月22日)農曆七月二十二

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

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

燃放煙花爆竹祈福,搏個好彩頭

但聽青報君一句勸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小夥伴

明天千萬不!要!放!

8月20日青島市已召開專門會議

市公安部門也出臺了相關方案

▼▼▼

對準備違規燃放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的,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並離開現場的,從嚴處罰

對,準備燃放也不行

絕對是嚴查無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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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8月22日)農曆七月二十二

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

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

燃放煙花爆竹祈福,搏個好彩頭

但聽青報君一句勸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小夥伴

明天千萬不!要!放!

8月20日青島市已召開專門會議

市公安部門也出臺了相關方案

▼▼▼

對準備違規燃放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的,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並離開現場的,從嚴處罰

對,準備燃放也不行

絕對是嚴查無疑了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注意!明天嚴查這事!點完就跑抓不著?勸你放棄吧……

8月20日,青島市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對“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了專項部署,強調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區禁放煙花爆竹,以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城市良好形象。

截至今年年底,我市現行的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仍為“限放”。根據《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我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及嶗山區的建成區在農曆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財神節”期間屬於我市市區規定的禁止燃放的時段,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也是在近日

市公安局制定了

《加強“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

限放管理工作方案》

“財神節”期間

我市公安機關將與有關部門

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加強源頭整治

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作、

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

明天(8月22日)農曆七月二十二

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

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

燃放煙花爆竹祈福,搏個好彩頭

但聽青報君一句勸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小夥伴

明天千萬不!要!放!

8月20日青島市已召開專門會議

市公安部門也出臺了相關方案

▼▼▼

對準備違規燃放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的,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並離開現場的,從嚴處罰

對,準備燃放也不行

絕對是嚴查無疑了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注意!明天嚴查這事!點完就跑抓不著?勸你放棄吧……

8月20日,青島市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對“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了專項部署,強調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區禁放煙花爆竹,以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城市良好形象。

截至今年年底,我市現行的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仍為“限放”。根據《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我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及嶗山區的建成區在農曆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財神節”期間屬於我市市區規定的禁止燃放的時段,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也是在近日

市公安局制定了

《加強“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

限放管理工作方案》

“財神節”期間

我市公安機關將與有關部門

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加強源頭整治

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作、

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注意!明天嚴查這事!點完就跑抓不著?勸你放棄吧……

許多小夥伴可能存在僥倖心理

認為點完就跑反正抓不著

但看看警察叔叔說的

青報君還是勸你放棄

↓↓↓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四區公安分局將組織警力開展街面巡查,對沿街商鋪和居民進行宣傳;

✪對準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及時勸阻並收繳煙花爆竹,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及時固定證據,收繳煙花爆竹,依法傳喚行為人並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離開現場的,將追查違規燃放行為人,依法從嚴處罰;

✪對群眾撥打110舉報的,將組織警力開展調查處置;

✪對違規燃放造成損害公私財物和人身傷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予以處罰;

✪對執法過程中,拒絕、阻礙民警執法的,依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交警支隊立足我市主要交通要道開展流動稽查活動,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巡查堵控,及時攔截檢查各類可疑車輛。

✪地鐵公安分局將加強“財神節”煙花爆竹限放宣傳,進一步加強安全檢查,防止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地鐵。

➥另外,廣大市民發現有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應及時向警方舉報。舉報電話:110

據瞭解

這也是我市最後一年執行“限放”規定

依據今年7月19日最新通過的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從2020年1月1日起

我市將由“限放”改為“禁放”

新《規定》明確了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以及嶗山區、城陽區、西海岸新區的建成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區市也可劃定本轄區禁放區域

對於舉報者還將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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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8月22日)農曆七月二十二

是民間傳統的“財神節”

許多人選擇在這一天

燃放煙花爆竹祈福,搏個好彩頭

但聽青報君一句勸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小夥伴

明天千萬不!要!放!

8月20日青島市已召開專門會議

市公安部門也出臺了相關方案

▼▼▼

對準備違規燃放的,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的,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並離開現場的,從嚴處罰

對,準備燃放也不行

絕對是嚴查無疑了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注意!明天嚴查這事!點完就跑抓不著?勸你放棄吧……

8月20日,青島市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對“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了專項部署,強調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四區禁放煙花爆竹,以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城市良好形象。

截至今年年底,我市現行的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仍為“限放”。根據《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我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及嶗山區的建成區在農曆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財神節”期間屬於我市市區規定的禁止燃放的時段,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也是在近日

市公安局制定了

《加強“財神節”期間煙花爆竹

限放管理工作方案》

“財神節”期間

我市公安機關將與有關部門

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加強源頭整治

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作、

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注意!明天嚴查這事!點完就跑抓不著?勸你放棄吧……

許多小夥伴可能存在僥倖心理

認為點完就跑反正抓不著

但看看警察叔叔說的

青報君還是勸你放棄

↓↓↓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四區公安分局將組織警力開展街面巡查,對沿街商鋪和居民進行宣傳;

✪對準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及時勸阻並收繳煙花爆竹,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及時固定證據,收繳煙花爆竹,依法傳喚行為人並依上限處罰;

✪對違規燃放離開現場的,將追查違規燃放行為人,依法從嚴處罰;

✪對群眾撥打110舉報的,將組織警力開展調查處置;

✪對違規燃放造成損害公私財物和人身傷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予以處罰;

✪對執法過程中,拒絕、阻礙民警執法的,依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交警支隊立足我市主要交通要道開展流動稽查活動,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巡查堵控,及時攔截檢查各類可疑車輛。

✪地鐵公安分局將加強“財神節”煙花爆竹限放宣傳,進一步加強安全檢查,防止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地鐵。

➥另外,廣大市民發現有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應及時向警方舉報。舉報電話:110

據瞭解

這也是我市最後一年執行“限放”規定

依據今年7月19日最新通過的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

從2020年1月1日起

我市將由“限放”改為“禁放”

新《規定》明確了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以及嶗山區、城陽區、西海岸新區的建成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區市也可劃定本轄區禁放區域

對於舉報者還將有獎勵

市南、市北、李滄、嶗山的注意!明天嚴查這事!點完就跑抓不著?勸你放棄吧……

(資料圖)

有沒有準備放的小夥伴

青報君已經提醒了

趕緊“剎車”啊~

記者 |藺君妍 薛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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