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首例!宣判

來安 滁州 安縣 沈曉明 滁州大事件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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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來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確認被告來安縣水利局未依法履行水資源監管法定職責的行政行為違法。”該案是滁州首例國有財產保護領域水資源費徵收類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來安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來安縣大英鎮某公司自2009年起為滿足生產經營用水需要在廠區內擅自開挖一口水井,未辦理任何取水許可手續,且未繳納相應的水資源費。2018年9月20日,檢察機關依法向來安縣水利局提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職責,對涉案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徵收相應的水資源費。該縣水利局未在法定期限內對檢察建議內容作出回覆,也未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有效查處。據此,來安縣檢察院於2018年12月20日依法向來安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要求來安縣水利局履行法定職責。

今年5月8日,來安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5月27日,來安縣法院作出判決,確認來安縣水利局未依法履行水資源監管法定職責的行政行為違法。另據瞭解,在審理期間,來安縣水利局依法對涉案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要求該公司補繳水資源費、封閉水井並處罰款兩萬元。

周 悅 沈曉明 記者郭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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