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江蘇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晨報訊(南京晨報/愛南京見習記者 劉通)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排氣汙染,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和《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蘇省將全面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

據瞭解, “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標準”是指《輕型汽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蘇省所有銷售和註冊登記的新生產輕型汽車應當符合或嚴於機動車排放標準6A階段要求;江蘇省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重型燃氣車輛,須符合機動車排放標準6A階段要求。機動車排放標準6B階段的實施時間,則會按照GB18352.6-2016和GB17691-2018規定的時間實施。若國家要求需提前實施的,將另行通告。

而在該通告規定的實施日期之前已購買的(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和已從外省市遷入本省的(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轉移登記日期為準)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則要在本通告規定的實施日期之後1個月內,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在此期間,各機動車銷售單位要提前做好採購和銷售計劃,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在經營場所明示有關內容,並告知購車者購置車輛須符合規定。

若廣大市民不知道自家車輛是否達到國六標準,可查看車輛環保信息隨車清單,並登錄機動車環保網(www.vecc-mep.org.cn)查詢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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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PM2.5,機動車尾氣“貢獻”近三成

記者瞭解到,南京市PM2.5源解析表明,機動車尾氣“貢獻”率已近三成。機動車尾氣汙染中,柴油車“貢獻”最大。在全市佔比6.3%的15萬輛柴油車,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佔全市機動車排放總量的89.2%和88.4%。

為加強機動車尾氣汙染治理,今年,南京市已對高汙染車、柴油車實行限行,在繞城高速公路G2501合圍區域內每日7時至22時,對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國三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等高汙染機動車(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號牌的汽車)限行。除此之外,南京已開始落實更嚴格柴油車檢測新方法,從今年5月1日起,南京市柴油車排放檢驗實施《柴油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3847-2018)中加載減速法,不合格的必須進行治理,合格後方可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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