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驗證不合格 進口空調遭退運

空調 能源 經濟 社會 新華網 2017-06-09

近日,由於入境驗證不合格,江蘇常州檢驗檢疫局依法退運一批進口空調產品。

據瞭解,江蘇常州地區某企業申報進口了6臺窗式空調,檢驗人員在現場進行查驗時發現,該批空調屬於《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內產品,但未加貼有能效標識,企業也未能提供免於標註能效標識及備案的證明資料,同時該批空調實際進口產品型號與企業報檢資料所附《免於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所列規格、型號不符。因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辦法》、《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江蘇常州檢驗檢疫局依法判定該批進口空調入境驗證不合格,並對其進行退運處置。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要注重對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相關法規及規定的學習,嚴格落實進口產品入境驗證管理的各項規定,避免進口產品因不符合入境驗證規定,而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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