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同一地點!同一司機!三小時內被兩次查到酒駕)
酒駕被查,就應該好好接受教訓。可嘉興南湖區大橋鎮一名男子,卻在短短三個小時內在同一地點連續兩次酒駕被查。
7月24日中午12時許,南湖區交警大隊新豐中隊中隊長王磊,和同事一起到新豐鎮民豐村馬渡路口執勤。
在例行檢查一輛由西向東駛來的銀白色小型轎車時,撲面而來的酒氣引起了王磊的注意。經過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這名姓沈的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53毫克/100毫升,已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同一地點!同一司機!三小時內被兩次查到酒駕)
酒駕被查,就應該好好接受教訓。可嘉興南湖區大橋鎮一名男子,卻在短短三個小時內在同一地點連續兩次酒駕被查。
7月24日中午12時許,南湖區交警大隊新豐中隊中隊長王磊,和同事一起到新豐鎮民豐村馬渡路口執勤。
在例行檢查一輛由西向東駛來的銀白色小型轎車時,撲面而來的酒氣引起了王磊的注意。經過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這名姓沈的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53毫克/100毫升,已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同一地點!同一司機!三小時內被兩次查到酒駕)
酒駕被查,就應該好好接受教訓。可嘉興南湖區大橋鎮一名男子,卻在短短三個小時內在同一地點連續兩次酒駕被查。
7月24日中午12時許,南湖區交警大隊新豐中隊中隊長王磊,和同事一起到新豐鎮民豐村馬渡路口執勤。
在例行檢查一輛由西向東駛來的銀白色小型轎車時,撲面而來的酒氣引起了王磊的注意。經過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這名姓沈的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53毫克/100毫升,已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
經瞭解,沈某是大橋鎮人,當天中午在朋友家吃午飯,酒足飯飽後駕駛車輛回家,不料快到家門口了被交警攔下。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對沈某採取扣留駕駛證的強制措施,沈某將面臨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罰款1500到2000元的處罰。
在對沈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後,交警要求對方在15天內到新豐中隊接受處罰,還當“代駕”把沈某送回了家。
然而,回到家的沈某並沒有把酒駕被查的事放在心上。下午14時30分許,倒頭睡了一覺後,沈某接到一個來自生意夥伴的電話,想著交警應該已經離開了,也沒考慮過去的兩個多小時自己體內酒精是否已經分解代謝,就急急忙忙拿起車鑰匙開車離開了家。
無巧不成書,新豐中隊的另一名交警周杰和另一隊同事此時正在該路口執勤,沈某又被攔下了。
這次一檢測,結果為24毫克/100毫升,又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同一地點!同一司機!三小時內被兩次查到酒駕)
酒駕被查,就應該好好接受教訓。可嘉興南湖區大橋鎮一名男子,卻在短短三個小時內在同一地點連續兩次酒駕被查。
7月24日中午12時許,南湖區交警大隊新豐中隊中隊長王磊,和同事一起到新豐鎮民豐村馬渡路口執勤。
在例行檢查一輛由西向東駛來的銀白色小型轎車時,撲面而來的酒氣引起了王磊的注意。經過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這名姓沈的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53毫克/100毫升,已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
經瞭解,沈某是大橋鎮人,當天中午在朋友家吃午飯,酒足飯飽後駕駛車輛回家,不料快到家門口了被交警攔下。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對沈某採取扣留駕駛證的強制措施,沈某將面臨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罰款1500到2000元的處罰。
在對沈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後,交警要求對方在15天內到新豐中隊接受處罰,還當“代駕”把沈某送回了家。
然而,回到家的沈某並沒有把酒駕被查的事放在心上。下午14時30分許,倒頭睡了一覺後,沈某接到一個來自生意夥伴的電話,想著交警應該已經離開了,也沒考慮過去的兩個多小時自己體內酒精是否已經分解代謝,就急急忙忙拿起車鑰匙開車離開了家。
無巧不成書,新豐中隊的另一名交警周杰和另一隊同事此時正在該路口執勤,沈某又被攔下了。
這次一檢測,結果為24毫克/100毫升,又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同一地點!同一司機!三小時內被兩次查到酒駕)
酒駕被查,就應該好好接受教訓。可嘉興南湖區大橋鎮一名男子,卻在短短三個小時內在同一地點連續兩次酒駕被查。
7月24日中午12時許,南湖區交警大隊新豐中隊中隊長王磊,和同事一起到新豐鎮民豐村馬渡路口執勤。
在例行檢查一輛由西向東駛來的銀白色小型轎車時,撲面而來的酒氣引起了王磊的注意。經過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這名姓沈的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53毫克/100毫升,已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
經瞭解,沈某是大橋鎮人,當天中午在朋友家吃午飯,酒足飯飽後駕駛車輛回家,不料快到家門口了被交警攔下。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對沈某採取扣留駕駛證的強制措施,沈某將面臨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罰款1500到2000元的處罰。
在對沈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後,交警要求對方在15天內到新豐中隊接受處罰,還當“代駕”把沈某送回了家。
然而,回到家的沈某並沒有把酒駕被查的事放在心上。下午14時30分許,倒頭睡了一覺後,沈某接到一個來自生意夥伴的電話,想著交警應該已經離開了,也沒考慮過去的兩個多小時自己體內酒精是否已經分解代謝,就急急忙忙拿起車鑰匙開車離開了家。
無巧不成書,新豐中隊的另一名交警周杰和另一隊同事此時正在該路口執勤,沈某又被攔下了。
這次一檢測,結果為24毫克/100毫升,又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一天內同一名駕駛員,在同一地點兩次都被我們同一個交警中隊查到,真是很少見。”中隊長王磊說,“主要還是懷著僥倖心理上路,沒有把交通安全問題放在心上。”
“剛剛酒駕都被我們查過了,怎麼這次還敢酒駕上路?”面對交警的詢問,沈某也萬分後悔。兩次酒駕處罰加起來,也讓沈某覺得夠嗆,由於在駕駛證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兩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沈某現在將面臨駕駛證扣24分並暫扣6個月,以及3200到4500元罰款的處罰,必須重新參加駕考學習,以及科目一、科目三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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