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男子因二次酒駕被查,駕駛證被吊銷

唐山 交通 環渤海新聞網 2019-07-13

原標題:唐山一男子因二次酒駕被查,駕駛證被吊銷!

2019年6月30日晚,唐山交警五大隊查獲一起二次酒駕的違法行為。當晚,一輛藍色小轎車在檢查點前突然停車,司機和乘車人下車想要離開,執勤民警隨即上前示意駕駛人配合檢查,並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測試,該駕駛員的酒精含量達到47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隨後民警在對駕駛人信息進一步核實時,發現該駕駛人,在2018年11月有過一次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按時間來算,該司機剛剛取回駕駛證一個月的時間。

飲酒駕駛一旦被查獲,將面臨駕駛證暫扣6個月、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次性計12分的處罰。對於這項處罰規定,許多駕駛員都耳熟能詳。然而對於“二次酒駕”,你真的瞭解處罰後果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警方提示:“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果也許比你想象的更嚴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

“二次酒駕”的除了要被罰款、拘留外駕駛證還將被吊銷,且兩年後才可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還是那句老話: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開車不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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