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多少事,多少情,千言萬語訴不盡

雞湯 你為我去綻放 2017-04-26

據悉,握手是上古時代穴居人留下的一種習俗。人們在戰爭或狩獵時,手中常常握有石塊或棍棒,用以防身。陌生人相遇,便將手臂伸向空中,或伸開手掌,以示友好。後來,漸漸演變為兩手相握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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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誰都有過握手的經驗,如同誰都有過做夢的經驗一樣。不同的是,夢是在睡著的時候進行的,握手則是在醒著的時候進行的。既然是睡著,就沒有什麼原則可以遵循,夢者本身也不必過分探求。而與人握手,那一定是睜著雙眼的,所以這手握得值與不值、好與不好,就很有些說道了。 我這小半輩子,尤其是近十幾年,似乎沒斷了握手。

不過,要是較起真兒來,除了親愛的人,令我欣慰的握手實在是屈指可數。 問題在哪裡呢? 當然還在握手。 握手,本來是一種禮節,是一種情誼的傳遞。比較接近的方式,要算打躬作揖和接吻擁抱,不深究了。事實上,手與手一旦相握,就暗換了內容。我從前無知無識,見大人物握手,言來語去,有許多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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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做過不少“間接握手”的遐想,以為自己也成了那幸福之人。逐漸地,我才搞清楚,那樣的握手多半是徒具其形,妙不到哪兒去。 再後來,亦即我認定了“人人平等”的後來,我一般就不怎麼肯與那些大人物或自以為大人物者握手了。 凡是願意與我握手的人,我都不會拒絕的。拋開那種純粹的初識的應酬,兩隻手握在一起,差不多就等於兩顆心貼在了一起。

或是認同,或是承諾,或是融會,或是鼓勵……都在那一握之間成為永恆,何樂而不為呢? 當然,“啞巴吃黃連”的事也在所難免。就有那麼個先生,見我把手伸過去了,狠命地一握,痛得我立時現出一副苦相;也有那麼個小姐,極誇張地抬起右臂,而讓我握著的竟是戴手套的纖纖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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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向她提出抗議嗎?不能,只有在心中叫苦不迭。 去握人家的手,情況則好得多了。 主動權在我手裡,或輕或重,或長或短,或靜或動,或實或虛,全憑我那一刻的心思。如果我感覺非常之好,我或可體味到別一種青春意緒來呢。

話雖這麼說,事先卻一定得審時度勢,否則輕舉妄動,弄出尷尬來,那該如何收場? ……握手,依舊握手。 人是情感的動物,見面後或者分別前,互相握一握手,表達一下內心世界,實屬正常。我的一位詩人兄長十分善於創新,他甚至把這正常的握手發揮到了不正常的程度,居然也能引人入勝。

酒桌上,大家推杯換盞,東扯西拉,他總是不失時機地去握另外一個人的手,並浮出一臉笑意。不明真相的人,還以為那兩隻男人的手握著什麼莫可言傳的機謀呢,其實不過是一種故弄玄虛的把戲。他求的就是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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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對,龍龍鳳鳳相聚,呈一副副哲學的、歷史的面孔,那還有什麼意思? 無疑,握手是門學問,握手的態度幾乎說明著人生的態度,又不獨獨屬於哪一個定義。同樣是用力去握,此時許是握著希望,彼時許是握著失望。然而,希望也好,失望也罷,終歸是握著了當時的那一特殊的感覺。

世間多少事,多少情,千言萬語訴不盡,彼此那麼一握,便握出了它們的全部意蘊。 如此說來,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最簡單的是握手,最複雜的也是握手,或簡單或複雜,全在那一握之際的個人感受。 真的,握與不握,確實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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