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術帶來文創產業新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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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評 童彤

國家統計局日前公佈的數據顯示,全國5.6萬家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營業收入超過4萬億元,同比增長7.9%。2019年上半年,面對國內外風險挑戰增多、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複雜局面,文化及相關產業保持穩中有進的發展態勢。

國家統計局社科文司高級統計師殷國俊這樣解讀2019年上半年文化產業發展“成績單”:文化產業保持平穩較快增長,今年以來保持在8%左右的增速;文化產業結構繼續優化,文化服務業的佔比繼續提高,文化核心領域的佔比繼續提高,中西部地區增長同比加快;文化新業態發展勢頭強勁,拓展和創新了文化發展領域,引領和推動了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其中,大力發展新技術增強文化發展新動能。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深刻改變著人們獲取知識、傳遞信息、鑑賞文化的渠道和方式,推動文化創作生產傳播方式發生深刻變革。數字內容、動漫遊戲、視頻直播等基於互聯網的新型文化業態,已經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新動能和增長點。如,2018年全國網絡文學用戶規模超過4.3億,網絡視頻用戶規模超過6.1億。

優質“成績單”的背後,實際上正是文創企業積極對接數字技術等新科技帶來的必然結果。儘管文創企業對接互聯網資源似乎是在近幾年才蔚然成風,但事實上,早在多年以前,文化領域的專家就已經對此作出預判:文化產業向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勢頭早已顯現。

近年來,國家層面的政策也對此不斷部署,文化產業基於數字化特徵延伸出的數字創意產業,以及數字創意產業在文化領域具體體現的數字文化產業正蓄勢待發。筆者以為,大可對政策脈絡作簡要梳理。

2014年3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就明確提出加快數字內容產業發展。2016年5月,四部委印發《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若干意見》,提出支持數字文化、文化信息資源庫建設,用好各類已有文化資源共建共享平臺,面向社會提供知識產權許可服務,促進文化資源社會共享和深度發掘利用。

2017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再度提出大力發展數字創意產業,並透露將制定相關政策,促進數字創意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作為與文化創意產業逐漸融合而產生的一種新經濟形態,數字創意產業在文化領域已然進一步衍生為數字文化產業,不僅具有創意性、引領性、低消耗、可持續的鮮明特點,對轉方式、調結構、促消費、擴就業的獨特作用也將逐步凸顯。

可見,政策的鋪墊早已為文創產業帶來的政策風口,而數字技術等新科技的加持,則讓這一風口勢頭更盛。近年來,數字文化產業呈現內容短、視頻化、更新快的“短頻快”特徵。而隨著政策對投資的刺激作用,文化企業也將出現兩極分化。原因在於,發展好的企業擁有政策扶持,通過不斷併購吞併小企業,以形成一條“小企業蓬勃發展後被大企業併購”的產業發展道路。

當然,隨著法治建設和制度環境的日趨成熟,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正與用戶付費獲取文化產品的習慣同時進步,數字文化產品的消費潛力十分巨大。展望未來,隨著互聯網和數字技術的進一步普及應用,傳統文化產業在積極對接的同時,也將迎來新一輪的產業發展風口。同時,伴隨數字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的深度融合,文創產業的新模式新業態仍將不斷演進,繼而為未來的發展勢頭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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