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位作家訴《錦繡未央》小說抄襲案 一審全部獲勝

錦繡未央 小說 電視劇 王國華 法律 經濟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19-06-22

記者6月20日獲悉,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錦繡未央》餘下11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錦繡未央》小說抄襲行為成立,判令被告周靜(筆名秦簡)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作品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11案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60.4萬元;公開賠禮道歉。原告代理律師王國華告訴記者,至此,針對《錦繡未央》小說歷時兩年之久的訴訟維權一審全部結束,12位作家訴《錦繡未央》系列抄襲案全部獲得勝訴。

王國華律師告訴記者,他於今日收到了朝陽法院郵寄的11案判決書。今年5月8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錦繡未央》小說中116處語句及2處情節與沈文文《身歷六帝寵不衰》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涉及近3萬字,已構成對沈文文享有的複製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判令周靜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及合理支出1.65萬元;噹噹公司立即停止銷售。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沈文文案一審判決後,《錦繡未央》小說作者周靜已正式提出上訴。

12位作家訴《錦繡未央》小說抄襲案 一審全部獲勝

王國華律師整理提供

本次宣判的十一案涉及的作者和作品包括:溫瑞安的作品《溫柔一刀》、《寂寞高手》、《江山如畫》、《劍氣長江》和《逆水寒》;裴雲(筆名希行)的作品《重生之藥香》;傅世瑾(筆名朵朵舞)的作品《一斛珠》;左娟(筆名蕭樓)的作品《流水迢迢》;王玉紅(筆名一個女人)的作品《鬥錦堂》;譚卉(筆名蔓殊菲兒)的作品《胭脂淚妝》;程雲峰(筆名意千重)的作品《世婚》;張之帆(筆名楚雲暮)的作品《一世為臣》;郭慧(筆名紫舞玥鳶)的作品《嘯劍指江山》;黃琳達(筆名維和粽子)的作品《公子無恥》;朱笑白(筆名御井烹香)的作品《庶女生存手冊》。《錦繡未央》網絡版270萬字左右,涉及抄襲16部作品,侵權總字數約114千字,侵權語句共計763處(句),侵權情節共計21處。

王國華律師表示,法院對每一本權利作品的作者及發表事實進行了認定,周靜在《錦繡未央》一書中未經許可抄襲了原告作品中的大量語句和情節,這些抄襲的文字雖分散於《錦繡未央》一書的不同段落,但無論在語句表達、人物塑造、情節結構、故事核心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王國華律師還透露,《錦繡未央》一書中存在大量侵權內容,既包括語句侵權,也包括情節侵權,有些情節可能包含在電視劇《錦繡未央》中,被電視劇使用,目前不能排除下一步將對電視劇方採取法律措施的可能性。“當然,這還需要維權作家、編劇、志願者們進行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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