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來論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原創者維權為何如此困難?

錦繡未央 法律 小說 歷史 文學 青鋒看點 2019-05-13
今日來論 《錦繡未央》抄襲成立:原創者維權為何如此困難?

作者:吳小紅

2019年5月8日,《錦繡未央》侵權首案於朝陽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靜侵權成立,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同時被告周靜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被告噹噹網於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據王國華律師介紹,此案為《錦繡未央》侵權案首案,另外還有11案等待法院後續宣判。

關於《錦繡未央》抄襲案的維權,開始於2013年8月,立案於2017年1月,到近日進行第一個案子的宣判,歷經6年的時間,12位作者、16位律師、60位編劇、41位志願者和無數網友的努力,才有了今日的勝訴。從2013年就開始維權,卻要歷經6年才能維權成功。而且就算有詳細的抄襲對比和無數的抗議聲,《錦繡未央》還是順利的賣出了影視版權,甚至在劇集播出的期間,關於抄襲的討論全部被清空(或屏蔽),這無疑給了維權者更大的壓力。並且維權期間的成本遠遠超過侵權者所賠償的金額,而侵權者利用抄襲作品所獲得的利益卻是極高,光是賣出的影視版權就可達上百萬。

但是《錦繡未央》抄襲案的維權成功,無疑是開創了先河,因為抄襲案的聯合起訴,在著作權歷史上是沒有先例的。但為何我國原創者維權如此困難,甚至維權成本遠遠超過了抄襲成本。許多被侵權的作者都因為維權成本太高和成功機率太低而選擇了放棄維權,這也增長了抄襲者的囂張氣焰,反正賠償的金額跟所獲得的利益相比,那就是小巫見大巫。同時,國內滯後的著作權法律法規的不完善與空白之處令作者們維權起來更加的困難,而且走法律程序維權,需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很多維權者也因為沒有時間和精力,只能選擇放棄。但是不走法律程序會更加艱難。沒有法律的判決,就無法從根本動搖抄襲者的利益,就會有很多人以沒有法律判決為由來反駁和質疑,抄襲者和身後利益相關方照樣可以肆無忌憚的賺取利益。

著作權法本應該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但由於著作權法律法規的不完善與空白之處,讓侵權者鑽了空子,讓維權者望而卻步。雖然《錦繡未央》一案維權成功,但我國的著作權法還是應該儘快完善與更新,同時還要考慮減少維權者的維權成本和縮減維權所花費的時間。而維權者應該利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通過大量的案例可以更快的推動著作權法的完善和進步。若單單依靠輿論進行維權,將難以推動相關法律的及時修正和補充。只有通過司法手段,維權者的權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維權的道路才能走得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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