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五省區綠色金融試驗區方案公佈 廣州允許開展境外融資

金融 投資 基金 中國人民銀行 財華智庫網 2017-06-28

路透北京6月26日 - 中國央行等五部委日前分別印發了廣東和浙江等五省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總體方案。其中,廣東省廣州市綠色金融試驗區方案稱,支持在全口徑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允許金融機構和企業在符合宏觀審慎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從境外融入資金,穩步推進企業外債登記制管理改革。

週一刊登在央行網站的方案並顯示,廣州將支持試驗區外資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按規定在境內銀行間市場發行人民幣綠色債券。支持港澳地區機構投資者按程序在試驗區內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業務,參與境內綠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綠色創業投資基金投資。

「堅持穩步有序,風險可控。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按照‘規劃先行、先易後難、成熟一項、推進一項’的思路,積極穩妥、有力有序、精準務實,穩步推進組織體系、產品工具、機制體制和配套措施等各項創新。」廣州方案指出。

方案指出,在廣州市花都區率先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力爭五年內通過制度、組織、市場、產品、服務、保障措施等領域的創新探索,試驗區綠色融資規模較快增長,綠色貸款不良貸款率不高於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不良貸款率水平。

同時,加強與港澳地區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地區金融機構在試驗區設立合資證券、基金、期貨和保險公司,拓展綠色融資渠道。

廣州方案並稱,綠色金融試驗區的主要任務包括培育發展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創新發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綠色產業拓寬融資渠道、探索建設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發展綠色保險等。

**其他四省區試驗區方案亦各有側重**

其它四省區的綠色金融試驗區分別是:江西省贛江新區,貴州省貴安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瑪依市,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

其中,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方案顯示,要通過五年左右的努力,試驗區綠色融資規模較快增長,「兩高一剩」行業融資規模逐年下降,綠色貸款不良貸款率不高於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不良貸款率水平。

主要任務是構建綠色金融組織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重點支持地方生態環境建設和綠色產業發展;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以綠色發展為主題的企業債、公司債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兩高六新」(高成長、高科技、新經濟、新服務、新能源、新材料、新農業、新模式)綠色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和主板上市等。

貴州貴安新區的主要目標是,通過五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多層次的組織機構體系、多元化的產品服務體系、多層級的支撐服務體系和高效靈活的市場運作機制,綠色信貸投放規模逐年上升,綠色貸款不良貸款率不高於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不良貸款率水平,綠色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綠色債券發行初具規模,初步形成輻射面廣、影響力強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主要任務是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探索推動節能項目收益權、海綿城市建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收益權、排汙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及其未來收益權成為合格抵質押物;成立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綠色產業基金;推進信貸、信託、股票、債券等傳統金融工具的綠色化轉型。

貴安新區並將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引導具備資質的大型綠色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積極推動中小型綠色企業發行綠色集合債;探索建立試驗區綠色企業上市培育和輔導機制,推動大數據、高端裝備製造、大健康新醫藥、現代服務業等優勢產業企業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加快推進綠色企業股份制改造和綠色股權融資。

江西省贛江新區的方案指出,其主要目標是通過五年左右的時間探索形成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綠色發展的可覆制可推廣經驗,主要任務支持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參與綠色投資;支持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中長期綠色產業項目投資運營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或項目支持票據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瑪依市方面,其總體目標是通過五年左右的時間,逐步提高試驗區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權融資等在社會融資規模中的佔比,「兩高一剩」行業貸款規模和佔比逐年下降,綠色貸款不良貸款率低於自治區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不良貸款率水平。

主要任務是支持當地或援疆省(區、市)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或綠色基金等;積極培育和引進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新業態,參與綠色投資;支持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中長期綠色項目投資運營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或項目支持票據,鼓勵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穩妥有序探索開展環境權益交易等。

中國國務院6月14日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五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支行,鼓勵小貸、金融租賃公司等參與綠色金融業務,支持創投、私募基金等境內外資本參與綠色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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