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鬆等:構建普惠金融生態環境

金融 普惠公司 經濟 P2P理財 巴曙鬆 2017-05-16

✎導語:我國的普惠金融總體來說取得了長足進步與發展,但是仍舊存在著內生和外部環境的困擾,需要進一步加強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針對這一問題一是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宏觀環境;二是完善平臺構建與數據共享創建良好的行業環境;三是加強普惠金融教育與金融消費者保護完善消費者體驗。即從宏觀、中觀、微觀等多個層面打造普惠金融良好的生態環境,促進普惠金融的發展。

巴曙鬆等:構建普惠金融生態環境

金融生態環境包括宏觀、中觀、微觀等多個層面,是與金融業生存、發展具有互動關係的社會、自然因素的總和。金融生態環境涵蓋了法律制度、行政管理體制、社會誠信狀況、行業發展情況、用戶體驗等一切與金融業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因素,是金融良好有序運行的基礎條件。

儘管中國普惠金融有了長足的發展,湧現出了不少新的探索,但我們仍應看到普惠金融的發展面臨著內生問題與外部困境,同時也伴隨著信息安全、信用缺失、規模失控、逆向選擇等業務風險,特別是在完整的經濟週期中,普惠金融發展需要不斷根據變化的社會環境優化風險控制模型,探索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基於此,需要進一步加強普惠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為其未來發展提供一個規範良好的環境。

巴曙鬆等:構建普惠金融生態環境

1、宏觀環境:頂層設計

普惠金融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需要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理念和產品,還需要國家完善頂層設計,解決普惠金融的理論指導問題,研究和制定與金融市場協調發展、相互配合的完整的政策法規、監管體系和信用環境。

(1)完善政策體系,為金融機構開展普惠金融業務創造條件

2015年12月31日正式發佈的《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標誌著在即將到來的“十三五”時期,我國普惠金融將迎來全面深化改革和創新發展的新機遇。

一方面,建立激勵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普惠金融業務。在完善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政策體系的過程中,我國政府需繼續以正向激勵為主,完善財政、稅收、貨幣、監管和產業政策的有機結合,形成長期化、制度化的普惠金融政策扶持體系,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要積極制定政策,探索和採取風險補償、財政補貼、減免稅收等正向激勵措施,幫助普惠金融機構降低運營成本,為金融機構的發展提供便利條件和良好的制度環境。並放寬准入政策,為民營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打開通道,進一步完善普惠金融的財稅政策環境,通過對開展農村普惠金融服務的機構給予一定稅收減免,給予普惠金融特定的財政貼息等方式,鼓勵更多資金留在農村。

另一方面,進一步改善普惠金融的風險補償環境。探索建立普惠風險補償基金,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提升普惠金融的風險補償能力。鼓勵各級政府從財政支農資金中拿出一部分作為風險補償基金,對確因自然災害或其他金融機構無過錯產生的信貸資金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鼓勵金融機構將更多的信貸資金投向“三農”和小微企業。在抵押擔保方面,探索建立政策性融資擔保平臺,推進基層經濟合作擔保組織建設,提升普惠金融的擔保能力。同時,創新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方式,完善土地資產的抵押、拍賣評估和交易平臺建設,提升土地融資功能和押品變現能力。

(2)健全普惠金融監管體制,加強風險防控能力

2015年11月9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強調,“要堅持監管和創新並行,加快建立適應普惠金融發展的法制規範和監管體系,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具體來說,要將技術手段融入監管之中,建立適度監管與差別監管相結合的監管體系。

一是要變革監管思路,充分使用技術手段。對於快速發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我國需要轉變傳統監管的模式,運用信息化手段來提升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的效率。要積極地通過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互聯網技術,更為全面、及時、敏銳地洞察我國金融業的整體發展變化,以量化的手段和方法去把握金融市場的風險情況,保護金融機構和廣大客戶的信息、資金安全。

二是適度監管與差別監管相結合。我國要秉承包容性的監管理念,鼓勵互聯網金融合理創新,構建既能有效防範風險,又能兼顧效率和公平的規則透明的監管體系。普惠金融機構眾多,金融業務和風險特徵均有差別,難以建立統一的監管標準和模式。針對不同類型的金融業態,要依據金融類別、業務複雜程度、涉眾型、行業關聯性等因素,細分監管範圍,出臺與機構類型相對應的監管方式和措施,實施差別監管。

(3)優化普惠金融信用環境

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是實現普惠金融的基礎,有助於約束借款者的違約行為,逐步提高全社會的信用意識。加快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服務普惠金融,應從兩個方面著手。

一是建立全國開放、統一的信用數據庫。我國政府職能部門和各金融機構均建立了信用數據庫。但政府職能部門建立的信用數據庫與金融機構的信用數據庫在統計口徑、信息數量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一些金融機構不能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數據庫中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記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發放貸款的安全性。我國應允許金融機構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數據庫信息,並在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各行業協會的協作下,儘快建立統一、完整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全面共享。

二是加強社會信用文化建設。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能夠有效地約束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人的有限理性,提高全社會的信用觀念。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可以使用媒體宣傳、校園教育、金融機構網點開設講座等多種方式,普及信用知識,宣傳信用交易規則和誠信原則,幫助企業、個人培育信用意識。同時,制定違約懲戒機制和守信激勵措施,督促信用主體自覺堅持正確的經營理念和商業價值導向,優化金融信用生態環境。

巴曙鬆等:構建普惠金融生態環境

2、行業環境:平臺構建與數據共享

(1)戰略聯盟理論

戰略聯盟的概念最早由美國DEC公司總裁簡·霍普蘭德(J. Hopland)和管理學家羅傑·奈格爾(R. Nigel)提出。

戰略聯盟是連接市場與企業的中介,發揮著“組織化市場”的功能,因而較好地體現了信息化時代把市場競爭和組織管理關聯一體、綜合運作的要求。戰略聯盟能發揮乘數效應,通過對聯盟內資源進行有效組織,實現要素的共享,從而保證從投入到產出全過程的“節約”。戰略聯盟的建立 ,使企業對資源的使用界限擴大了,可提高本企業資源的使用效率,減少沉沒成本,充分合理配置資源。

(2)構建行業平臺

基於戰略聯盟理論,為了擴展資源的使用邊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企業會構建網絡組織聯盟。在普惠金融行業的發展道路上,戰略聯盟也可以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是信貸數據共享,規範行業發展。目前,中國普惠金融的實踐中存在著一些需要治理和規範的情況,其中最主要的是一戶多貸和信貸欺詐等問題。2015年9月15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互聯網金融風險信息共享系統正式上線,一共有13家P2P機構可以實現行業信貸信息共享,能夠實現多方共贏。近年來,中國的P2P互聯網金融行業迅猛發展,P2P機構數量已經超過2000家,遠遠超過加入系統的13家機構。基於此,亟需提升系統,進一步豐富加入機構的數量和信息查詢的種類,為普惠金融的發展營造良好的行業環境,促進健康良性發展。

二是基礎設施建設共享,進一步拓寬客戶群體。在互聯網+的背景下,各類新型信息技術的應用為普惠金融的發展提供了關鍵基石,可以說是重構了普惠金融服務的整個流程。基於此,基礎設施的建設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顯得尤為重要。為了促進全行業的發展,較為領先的企業可以在行業中組成戰略聯盟,在一定的程度上共享基礎設施,“水漲船高”,這樣可以進一步下沉客戶群體,拓寬服務對象,實現真正的普惠金融。

巴曙鬆等:構建普惠金融生態環境

3、消費者體驗:普惠金融教育與金融消費者保護

2015年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規劃》強調,要加強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1)加強普惠金融教育

進行金融教育,提升消費者的金融素養,是一國金融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普惠金融發展需要消費者掌握金融知識,瞭解並有能力使用各類普惠金融產品。金融教育可以教給金融消費者有效管理金錢的知識和技能,從而更好地作出與金錢有關的決策,提高個人經濟狀況。

一是國家要開展兼顧全面性和全民性的普惠金融教育。我國需要將金融教育納入國家發展戰略,制定國家金融教育發展規劃,從全面性和全民性兩個角度推進普惠金融教育。並且,要特別重視農民、少年兒童和老年人的金融教育。

二是金融機構要主動開展普惠金融教育。開展金融教育的主體既要有學校和金融監管機構,也要有各類金融機構。基層金融機構的信貸業務人員數量眾多,熟悉本機構金融產品的特性和流程,可以便捷地對所屬金融機構網點周邊民眾進行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產品宣傳,緩解了金融不發達地區信息不對稱、貸款難的現象,有利於提升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拓展金融機構業務範圍。但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機構開展的金融教育要以傳授金融知識和技能為核心,充分介紹金融產品的風險,不能一味地宣傳或營銷本機構的金融產品。

(2)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保障公民的金融參與權、公平交易權等金融消費者權利是普惠金融的目標之一。發展普惠金融需要消費者掌握金融知識,有效利用金融產品,在金融服務過程中遭受侵權時,可以及時得到保護。

一是金融機構要自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者是金融機構應盡的義務,也是對金融從業者的職業道德要求。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是金融機構樹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實現穩健經營的基礎。具體來說,在金融交易過程中,金融機構要審慎經營,採取嚴格的風險措施,保護金融消費者資金安全;要主動向消費者介紹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風險、責任、收益等信息,保護金融消費者知情權;要在金融機構內部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完善投訴處理程序,提高金融消費者投訴的處理效率,保護金融消費者依法求償權。

二是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督作用,實行立體監管模式。立體監管模式由行政部門監督、行業自律組織監督和社會監督共同構成。其中,由行業協會和其他自律組織對金融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監管模式,是實現金融業秩序化、規範化、高效化的重要環節。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在履行監督職責的過程中,需要完善發現問題的機制。金融消費糾紛一般是消費者到相關部門投訴或起訴,監管部門較少主動發現問題。自律組織應發揮靈活性和獨立性優勢,在日常對金融消費活動的監督中,及時發現現有和潛在的問題,在監管金融機構運營、獲取信息、預測市場風險、問責等環節上化被動為主動。金融行業自律組織還需主動建立跨行業金融消費糾紛監管平臺,解決跨行業金融消費糾紛。(完)

文/巴曙鬆(課題組研究顧問),普惠金融研究課題組(華中煒、宋緒超、夏碧瑩、周冠南、張禕、嶽聖元、杜渡)

來源:文章摘自由宜信公司與《哈佛商業評論》中文版聯合發佈的《普惠金融的中國實踐:技術驅動變革》白皮書,該報告於2016年5月29日在北京發佈。(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作為一位研究人員個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機構的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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