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鬆:危機開啟了金融監管新時代

金融 期貨 經濟 私募 巴曙鬆 2017-04-26

☝點擊頭像查看更多內容

✎導語:縱觀金融監管理念的演變,全球範圍內主導性的監管理念往往類似鐘擺的方式,在放松管制和加強監管之間擺動。在這一次席捲全球的危機之後,全球金融監管理念的鐘擺,幾乎一致地轉向了加強監管,這不僅是反思危機的需要.也因為在整個危機演進的過程中,放松管制確實使全球金融體系經受了摧毀性的衝擊。

巴曙鬆:危機開啟了金融監管新時代

全球金融監管框架與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的演化是一個互動的過程。金融危機暴露了已有的金融監管框架和金融運行模式的不足,從而成為推動金融監管框架改革的直接推動力。這場金融危機之後,全球金融監管框架和原則再一次進入了大幅修訂和調整的時期。

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

後危機時代,金融監管改革基本從反思過度市場化的指導思想著手,關注監管的介入和強化。其中最重要也最明顯的成果就是次貸危機之後,巴塞爾委員會對作為國際銀行業監管標準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展開的新一輪的修訂,即《巴塞爾資本協議Ⅲ》的出臺。應該說,《巴塞爾資本協議Ⅲ》擴大了監管的範圍、提高了資本充足率水平,並確立了槓桿率、流動性等一系列新型指標以監測在危機之前沒有引起關注的風險。可以說,巴塞爾委員會每一個階段性的成果、每一版協議的推出都是國際銀行監管框架和風險管理原則發展與演變的重要標誌之一,這既是對過去一段時間國際銀行業風險管理及監管經驗教訓的總結,也同時代表著今後一段時間銀行業監管原則的發展趨勢。但是,金融市場波詭雲譎,危機下誕生的金融監管改革雖能有效地避免剛剛發生的錯誤,但並不能保證杜絕新的風險。新的監管協議在未來面對新的金融“創新”可能還會無能為力,對金融監管框架的完善不可能一勞永逸。

巴曙鬆:危機開啟了金融監管新時代

實施宏觀審慎監管,應對系統性風險的重大危害

系統性風險與宏觀審慎監管是次貸危機爆發後人們對金融監管世界的重新認識,也成為當前乃至今後全球金融監管改革的關鍵主題之一。

金融危機爆發之前,人們對銀行業乃至金融業的監管往往注重對微觀個體的監管,而對系統性風險在宏觀上的把握重視不夠。這場危機使人們明顯看到,很多本來經營狀況良好的銀行個體,在市場流動性普遍緊縮時,也遭遇池魚之殃而倒閉。這些現象反映了系統性風險的重大危害,以及進行宏觀審慎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危機之後,美國建立的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歐盟建立的“一會三局”的泛歐監督框架等機構,均是在監管方面的新的重要舉措,但這僅僅邁出了系統性風險監控的第一步。

加強系統性風險監管的另一重要舉措是完善系統性風險的度量方法。目前的度量模型無外乎三類,一類是基於經驗分析的預警指標法,一類是基於資產負債表的銀行網絡法,還有一類是基於前瞻性市場數據的分析法。前兩類雖然數據容易獲得,但是這些數據尤其是多數基於資產負債表的數據具有較大的滯後性,因此,對往往具備突發性質的系統性風險而言,預警效果顯得不足。但最後一類方法又更多地依賴於歷史數據的結構和質量,這對於市場數據不足的發展中國家來說無疑是不可逾越的障礙。

另外,對系統性風險閾值的界定是度量中的首要問題,由於缺乏系統性風險爆發時的極端歷史數據,因此對閾值的討論也僅僅是基於常態下的推斷。今後,還要加強對系統性風險監管指標的探討。比如,要調整動態資本充足率和撥備,選擇哪種調整指標、採取哪種調整係數都直接關乎對系統性風險實施監管的效果。此外,對宏觀經濟狀況的判斷更重要,如果不能把握經濟週期的波動規律,據此動態調整的監管可能往往是失效的甚至是反向的。

加強系統性風險監管部門與微觀監管部門的協調機制也不容忽視。當前一些經濟體雖然已建立系統性風險的監管部門,但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在具體監管工作中,不僅涉及各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問責制度、監管手段協調等,還與各監管機構不同目標衝突的協調密切相關。

巴曙鬆:危機開啟了金融監管新時代

衍生品交易化繁為簡,由場外向場內迴歸

金融衍生品由於其複雜性、槓桿性和表外性的特徵成為了次貸危機的罪魁禍首之一。由於衍生品的非透明化和靈活性,長期以來其交易主要集中在風險較大的場外市場。

金融危機後,全球金融衍生品發展和監管改革的趨勢,是從繁複到簡潔的迴歸、從強烈投機色彩向基本的風險管理功能的迴歸。其中,紛繁複雜的結構衍生品再次轉為基礎性衍生品,非標準化衍生品再度轉為標準化衍生品,監管紀律從鬆弛轉向更為審慎,機構投資者從場外轉向場內。

危機後歐美等國監管改革一致體現了場外衍生品場內清算的趨勢。通過場內的交易平臺,可以在有效地降低交易對手風險的同時降低交易成本,在保持場外個性化交易和靈活性的同時,享受場內清算的便利。此外,在金融危機期間,場內基礎性金融衍生品充分展示出其穩定市場、管理風險的作用,股指期貨等基礎性衍生品一度承擔了現貨市場拋盤壓力。因此,借鑑場內市場的一系列風險管理制度,強化場外市場的風險管理,加強集中清算等,將是危機後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主旋律。

但是,這些監管改革也會帶來問題。一方面衍生品的定製和櫃檯交易是銀行的重要收入來源,改革後銀行喪失這些利潤來源,不得不另圖他路,在此過程中,可能會在監管原則中留下監管窪地。另一方面,場外交易迴歸到場內交易,會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場外市場和場內市場的區別和界限,越來越強的趨同性可能會對交易所現有的業務帶來衝擊併產生深刻的影響。

管理“影子銀行系統”,填補監管空白

對衝基金、私募基金等“影子銀行系統”的監管空白是次貸危機暴露出的一個監管缺陷。影子銀行系統槓桿率高、金融產品複雜多樣,又在場外進行不透明的交易,容易累積並放大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危機前對其缺乏有效監管。

目前歐盟和美國都對類似影子銀行系統採取了不同程度的監管措施。歐盟對對衝基金和私募基金實施了較為嚴厲的監管,不僅包括對其在歐盟國家內操作的透明度和規範的要求,也包括在歐盟層面的登記制度和薪酬控制等。而美國在最終通過的監管法案中也將對衝業務和私募基金納入了監管範圍,並在註冊登記、信息披露、銀行投資等方面進行了監管,但是仍舊留有監管套利的空間,黑池交易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

巴曙鬆:危機開啟了金融監管新時代

打破信用評級機構壟斷局面,強化國際信用評級改革

信用評級機構在此次金融危機中,無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危機發生後,信用評級機構飽受爭議,主要集中在其順週期性、透明度低、存在潛在的利益衝突、缺乏有效競爭以及對於危機預警的無效等方面。雖然歐美各國先後推出的金融監管改革條款以及國際金融監管合作組織對評級機構的監管都有新的規定,其中不僅涉及運用跨週期模型替代時點模型代替評級模型的順週期性、增強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還涉及運用專門的稽查力量提高評級機構的監管水平、加大對違規者和違規機構的懲罰力度以緩解評級中的利益衝突等監管措施。然而,這些措施的提出僅僅能對信用評級的缺陷起到緩解作用,若要從本質上解決這些問題,還需要建立多元化的評級機構,特別是本土的評級機構,同時推動付費模式的改革,否則債券發行機構仍然可以“選購”給其最好評級的機構。而如何打破穆迪、標普、惠譽三大信用評級機構的行業壟斷局面,讓更多新興經濟體的評級機構在市場上擁有發言權尚任重而道遠。

文/巴曙鬆

文章來源:《金融博覽》2012年第1期(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作為一位研究人員個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機構的意見和看法)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