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被迫交的1.5萬“金融服務費”到底是啥?(附提車防坑指南)

​近日,

一名女子在4S店坐奔馳車上哭訴維權的視頻

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據女車主哭訴,

她購買了一輛66萬元的奔馳車

作為自己30歲的生日禮物,

然而新車還未開出4S店

就發現車輛發動機存在漏油問題,

4S店表示無法退款也不能換車

只能按照“汽車三包政策”更換髮動機。

目前,

市場監管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被迫交的1.5萬“金融服務費”到底是啥?(附提車防坑指南)


隨著雙方談話內容的曝光,

這家奔馳銷售店在銷售環節涉及

私收金融服務費等行為也浮出水面。

女車主不接受4S店退款,金融服務費問題錄音曝光。

“金融服務費”到底是什麼?

“金融服務費”到底是什麼?在4S店辦理貸款都需要繳納這筆費用嗎?

奔馳4S店工作人員:金融服務費都有,因為金融服務費,比如您辦齊所有的業務手續、申請的金融貸款、後續的審核,包括抵押登記,這些都是需要人員為您服務的,所以這部分費用肯定會有。

北京現代4S店工作人員:服務費2800元,北京現代金融業務也要收服務費。

記者發現,在4S店購車時,繳納金融服務費確實是普遍現象,一些消費者甚至會因為擔心這些費用而選擇全款買車。

消費者:知道有利息、手續費等很多的收費,也搞不清楚,所以選擇全款買車。

看來在貸款購買汽車時,消費者繳納這筆“金融服務費”是跑不掉了,正如女車主所質問的,這筆錢究竟是交到了誰手裡,4S店到底為消費者提供了什麼服務呢?


這是一份新車的消費訂單,標註了買一輛車需要繳納的費用明細。仔細看會發現,這裡有一項車貸服務費,這就是之前提到的金融服務費。

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被迫交的1.5萬“金融服務費”到底是啥?(附提車防坑指南)


北京一家4S店的銷售報價單,也清楚地標註了有這樣一個服務費,所以,這筆費用並不是每一個4S店在購車前都會隱瞞的,很多店還是會提前告知的,但是這筆錢究竟是什麼?為什麼要繳納這筆費用呢?又是誰來收取呢?

某汽車4S店工作人員:金融服務費就是貸款的時候收到服務費。根據不同的經銷商,不同的4S店,可能會個別有些區別。一般來說,按照貸款金額的3%到5%來收取,根據車型不同,還有品牌不同。它就是幫助消費者辦理貸款的一些收取資料,還有審批的一些流程使用的一些費用。

收取這個費用是沒有什麼法律依據的,就是辦理的費用,所有的4S店都存在這個問題。 這個錢應該是屬於經銷商自己收取的費用。大多數店應該是不能開發票的,一般都是以收據的形式給你。

記者:很多人在購買車的時候可能會選擇全款買,但是銷售都會讓他去用貸款的方式,這是為什麼?

知情人:因為他一般會給消費者兩個價格,一個是你全款購車的價格和一個貸款的價格,一般貸款購車價格會多優惠一些,所以他就會引導消費者使用貸款購車,但是貸款中間可以收取,像貸款手續費,或者在店裡面要購買全額保險之類的一系列服務,所以更傾向於引導消費者採用貸款購車的方式。

記者:如果我現在是消費者,我選擇不繳納這一筆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會怎麼樣呢?

知情人:直接就導致無法辦理金融方案,直接無法辦理,就不受理業務。

“金融服務費“究竟合不合理?

“金融服務費純屬是4S店巧立名目的亂收費,並不合理。”汽車行業分析師賈新光直言,本身貸款購車存在利息,所以類似服務費均屬不正當收費,不開發票就能說明問題。

奔馳女車主在與該高管的談判中提出,自己被收取了金融服務費,但並不知服務在哪裡。繳費完成後,自己只收到了收據沒有發票。

針對女車主的質疑,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佔領分析表示,奔馳西安利之星4S店的金融服務費收取存在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知情權等諸多問題。

趙佔領解釋稱,有關報道顯示,奔馳女車主本來要全款買車,但4S店卻誘導其選貸款購車,此刻辦貸款的目的就是為了收消費者的金融服務費。消費者有選擇以何種方式支付的權利,而4S店誘導辦貸款即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在此過程中,還有強迫以及欺騙的成分存在,消費者在首付款支付之前並不知道這筆費用,直到最後一刻才告知消費者,致使消費者知情權受到侵犯;雖說目前由市場定價,但4S店在收取服務費後並未能提供等價的服務。”趙佔領說。

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被迫交的1.5萬“金融服務費”到底是啥?(附提車防坑指南)

網絡圖片

若4S店欺詐,可否主張三倍賠償?

據媒體報道,女車主家人表示,他們已經將訴求提交至當地工商部門,調查組表示近期將會有調查結果。女車主表示,在4月13日的協商中,奔馳方提出先退款,後續檢測出現問題,再進行賠付的建議,但已被她拒絕。若檢測結果顯示,確實是售前有問題,應該按法律法規說的“以次充好,假一賠三”。

有網友也認為,車主可以提出三倍賠償的申請。對此,王亞中律師分析認為,“PDI檢測是每輛車售出之前都要進行的,如果4S店進行了PDI檢測但出於某種目的向消費者隱瞞故障,就存在欺詐行為。這種情況下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要求三倍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消費者免去了舉證的障礙。

業內人士建議車主積極取證,調查該車歷史,查詢車輛的事故與維修情況;核實車輛PDI檢查是否真實及檢查人員的資質;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案,要求對4S店進行調查處罰;及時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知多D

新車PDI防坑指南

為了維權,女車主從一名溫文爾雅的女研究生,被迫變成了坐在豪車引擎蓋上哭訴的“潑婦”。其情緒失控的直接原因,是不能接受4s店提出的“三包”解決方案。

汽車三包規定,即《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為維護消費者利益,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項法案。其中確實規定了須符合“自車輛發票開具起60日內或3000公里內,發動機總成更換兩次”才能允許退車。

但“三包規定”中第二章第八條也明文規定,“生產者應當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未經檢驗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這輛價值66萬元的CLS300轎車的0公里駕駛漏油情況並不符合“檢驗合格”這一條標準。而視頻中的車型CLS屬於進口車型,海外廠家顯然沒有遵守中國汽車市場的規則。

同時,“三包規定”第三章第十二條規定,銷售者銷售家用汽車產品,應當交付合格的汽車家用產品以及發票。那麼,海外發來的帶有合格證的產品,就是合格品嗎?

這就不得不瞭解一個詞,叫“PDI檢測”——

PDI(PreD elivery Inspection出廠前檢查)即車輛的售前檢驗記錄,這是新車在交車前必須通過的檢查。按照正規程序,車輛在交接時要填寫一張至少四十多項《PDI檢測表》(售前檢測證明)。

例如,未做PDI的新車,會始終在運輸模式運行。這種模式只能簡單行駛,很多系統沒有被激活。強行使用會導致功能不全,甚至會嚴重損害車輛,給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造成極大危害。

PDI檢查項目範圍很廣,其中一些細微的檢查也許車主連想都沒有想過,如電池是否充放電正常、鑰匙記憶功能是否匹配、舒適系統是否激活、儀表燈光功能是否設置到原廠要求等等。

劃重點!

對車主來說,應該做好該項檢查,首先應該檢查車輛的里程數,一般新車從廠家發到4S店的公里數,大多數情況下應該在10公里以內,如果超出這個範圍就要仔細考慮。

另外還要核對車輛銘牌以及玻璃上的生產日期,如果生產日期超過1年,則可能是一輛庫存車。

最後還得檢查車輛的外觀和內飾,特別是各個縫隙和角落,看看是否有噴漆和二次維修的痕跡,如果有的話很可能就是二次返修的車。

總之,

買車人有必要和銷售人員一起把車檢查一遍,

不要盲目地在檢驗表上簽字。

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被迫交的1.5萬“金融服務費”到底是啥?(附提車防坑指南)


來源 中國新聞網 央視財經 中國證券報 澎湃新聞

編輯 張紫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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